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

现行集体所有弊端,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或代理人模糊不清,所谓“集体所有、人人所有、又人人没有”。二是,农村土地法律保护不力、土地收益流失严重,特别是征地拆迁中。三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不畅、利用效率不高,在一些地方,撂荒比较严重。四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较差,调整变化大。

农村土地改革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建议将所有制和所有权分离,在坚持国家对土地进行严格的规划、用途管制,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下,明确农民作为自然人的个人所有权,强化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方面的权利,掀起第二轮土地改革浪潮,调动城市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下乡,支撑乡村振兴,中国农村将因此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1)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2)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3)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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