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什么意思(增值税中的单位)

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什么意思(增值税中的单位)(1)

如果我们学增值税,可以先从第一条学起。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单位,一类是个人。单位和个人是什么意思呢?我问过一些朋友,有的人回答说,那应该就是法人和自然人吧。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但有这些错误的概念的朋友还不少。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九条,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税收法条并没有给出一个定义,而是通过列举的方式告诉我们哪些属于单位,通过这些列举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是单位的一个类型,单位是一个大于企业的概念。我们知道企业是有法人和非法人两种形式的,所以单位的范围更是大于法人的,不能和法人划等号。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不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不论是否是一个经营实体,只要是一个社会性的组织,就可以称之为是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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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什么意思(增值税中的单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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