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区食品检查(许昌魏都区掀起健康证普查行动)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食品经营行业尤其是餐饮行业悄然复苏餐饮、副食、小作坊等市场主体再现旺盛客流新年伊始,针对食品从业经营者的新增及聘用人员的更换,魏都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健康证持有情况普查行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许昌建安区食品检查?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许昌建安区食品检查(许昌魏都区掀起健康证普查行动)

许昌建安区食品检查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食品经营行业尤其是餐饮行业悄然复苏。餐饮、副食、小作坊等市场主体再现旺盛客流。新年伊始,针对食品从业经营者的新增及聘用人员的更换,魏都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健康证持有情况普查行动,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发布公告及时提醒。发布《关于办理健康证的温馨提示》,告知办理健康证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借助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告知、微信工作联络群发布信息的方式,提醒未办理或即将到期的从业者及时办理。

围绕重点及时督促。本次检查以学校、养老院、中大型餐饮单位、小吃店为重点,开展“四查”:是否持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与从业人员数量是否相符、是否进行公示。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详细记录登记造册便于后续督促整改。

注重效果及时处理。本次普查将贯穿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整个周期,对普查出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确保行动有力度有效果。

魏都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主要证明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时未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各食品(餐饮)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健康证有效期限的自查及新增从业者的健康证办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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