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标准是什么(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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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非常的公正公平的,大罪必当严格的执行处罚,而对于犯罪的金额或者是社会的伤害性都非常的小,并且本人也是非常的积极认错并接受处罚,那么法律上还有一种处罚方式叫做管制,不用去监狱服刑,只需要在原生活区域就可以那么,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管制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网友咨询:管制要去怎么执行?

管制的标准是什么(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1)

内蒙古昂石律师事务所付威律师解答:

《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付威律师解析:

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信大家就已经很清楚明白什么是管制,和管制的执行方式,大罪有大的处罚方式,小罪也有小的处罚方式,不过处罚再小也是触犯法律了,还是希望大家做一些事三思而后行,为自己的以后好好打算。

本人多年从事保险合同及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担任过法院法官及检察院反贪局职务,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侵权、债务、合同纠纷

管制的标准是什么(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2)

管制的标准是什么(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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