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1)

自从1月份的《“科创12条”干货亮点在这!①》发布后,小科就天天收到亲们问②在哪里?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2)

经过小科的闭关修炼,终于为亲们做好了“科创12条”政策解读②。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3)

“科创12条”

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面,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对如何最大程度的利用全国创新资源,如何最大程度激发各地市、各高校、各科研院所、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如何最大程度赋予其自主权等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

改革科研组织管理和项目形成机制

政策条文

改革科研组织管理和项目形成机制,采用定向组织、并行支持、悬赏揭榜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率先面向全国开放申报,常年受理、集中入库,吸引大机构、大团队落户。试行部分财政科研资金委托地市、高校、科研机构自主立项、自主管理。

政策亮点及解决问题:

1定向组织

公开择优遴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凝练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指南,通过公开发布指南、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竞争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并行支持

在前沿性、引领性和颠覆性技术攻关领域,引入并行资助模式。

经过行业专家的咨询论证,在重点攻关领域可资助两个或多个评估结果排名靠前、技术路线不同的项目,鼓励科研团队间开展竞争,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

3悬赏揭榜

针对目标清晰的重大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采用“揭榜”制面向全社会征集最优研发团队、最佳解决方案。

政府向全社会征集攻关项目需求和增资意向,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倍增“揭榜奖励金”。

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试行“揭榜”制全新重大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得到了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热烈响应。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4)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5)

借助政府公信力和龙头企业影响力,为广东发现、引进、孵化、产业化一批具有颠覆性的核心技术和项目。

4面向全国开放申报,常年受理、集中入库

面向全国,广东承接。

支持全国(含港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等牵头参与广东科技创新建设,申报广东科技项目。

科创领域(解读科创12条)(6)

建立项目库,常年受理。

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经专家评审结果良好且审议通过项目,纳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根据财政资金状况以及项目落地落实情况进行分批支持。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采用“常年受理,分批处理”方式开放申报,按时间节点分批次入库。

2018年,我省不断优化服务,将国家计划组织、评审、验收等材料作为立项评估依据,减少申报者重复申报、重复答辩,主动对接近2000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仪器专项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全国(含港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等牵头承接,实行常年受理、集中入库的新管理模式。

5试行部分财政科研资金委托地市、高校、科研机构自主立项、自主管理

2018年,我省深化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组织各地市采用“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安排省级财政资金4.8亿元。

通过试行部分财政科研资金直接下达的方式,不断扩大地市、高校、科研机构科研管理自主权,更有效的发挥科研能动性,调动其科研活力和积极性。

下一步实施计划:

深化项目组织方式改革,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业务体系,改革科技项目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为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政策条文

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评估等结果互通互认,避免重复多头检查。

政策亮点及解决问题:

通过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评议等结果互通互认,避免重复多头检查,有的放矢地打出政策“组合拳”,旨在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

下一步实施计划:

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真正落实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评估等结果互通互认,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性。

下放或委托省级科技创新行政管理职权事项

政策条文

将更多省级科技创新行政管理职权事项下放或委托广州、深圳市,已经调整下放或委托给广州、深圳市实施的,逐步下放至具备条件的地市。

政策亮点及解决问题:

省级层面应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继续推进全省科技创新行政体制改革,牵引和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推动全省层面深化改革。

1将更多省级科技创新行政管理职权事项下放到广州、深圳。

2将已经调整下放或委托给广州、深圳实施的省级科技创新行政管理职权事项,逐步下放至具备条件的地市。

下一步实施计划:

建议省府办公厅明确具备条件的地市,各省直部门应加强对地市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科创12条”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解读还有(下),记得密切关注小科,千万不能错过了!

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微信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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