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妾和王妃的区别(有人喜欢说臣妾做不到)

在秦朝臣妾的身份是奴隶,男性叫做臣,女性叫做妾。在在秦简中,凡所见“臣妾”都是私家的,是私人所有的奴隶。与之相对应的是“隶臣妾”,属于官府的奴隶。隶臣妾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有由战俘而来的,有用钱买来的,如《告臣》爰书中就有私家卖奴隶给官府的例证;有奴隶的子女,如《法律问答》中某隶臣之妻因为不承认隶臣子而受到“完为隶妾”的处分便是例证;当然也有由犯罪及其家属被籍没而来的。

臣妾和王妃的区别(有人喜欢说臣妾做不到)(1)

有人从史料中统计出秦仅刑罚就有27种,如劳役刑有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侯等,肉刑有黥、劓、斩左趾斩右趾、宫等,死刑有参夷之诛、凿颠、抽胁、镬烹、腰斩、枭首、囊扑、磔、戮、坑、弃市、定杀等,把隶臣妾定性为刑徒之一种;日本有学者也认为隶臣妾为刑徒,而不是官府的奴隶。其实,隶臣妾与城旦、舂、鬼薪、白粲、司寇等作为刑名,是汉代的情况,见于《汉书刑法志》,并不等于秦时的隶臣妾也是刑名。

秦律的残酷性应为商鞅变法之后,但秦始皇三十四年以后,秦律的立法原则与精神已体现出合理性和宽刑主义思想,如盗赃的数量与刑罚相当,累罪从重,特别是秦律中包含了对老弱病残及妇女在量刑轻重、从事劳役的强度和服刑时是否带刑具等方面都有从轻从宽的原则,体现了敬老主义,和对妇女儿童及因公致残者的保护。

臣妾和王妃的区别(有人喜欢说臣妾做不到)(2)

真正实行严刑峻法的是秦二世时期。胡亥即位后,任赵高为郎中令,宫内外之事皆依其谋划。赵高因自己“素小贱”,地位卑微,如今虽有二世为靠山,也恐众臣及诸公子不服,所以鼓动二世诛杀大臣:“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生平所不可者。”二世也觉得:“大臣不服,官吏尚强”,一帮兄弟还有争皇位的危险。因此,就决意“诛大臣及诸公子”,以巩固自己的皇位。赵高与秦二世合谋,网织罪民,大肆杀戮忠臣和胡亥的兄弟姐妹。虽有子婴劝谏,但二世仍然肆意妄为,“法令诛罚日益刻深”。二世还曾下令:始皇后宫无子者,一律为始皇殉葬,成为秦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人殉。二世唯恐为秦始皇陵做工的工匠泄漏内部机密,竟于尸体下葬后,将所有在墓内工作的工匠统统埋在墓内,制造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惨剧。

臣妾和王妃的区别(有人喜欢说臣妾做不到)(3)

后期李斯献与秦二世并被采用的“督责之术”,也是严刑峻法。李斯认为,实行“督责之术”,“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这样君主“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司马迁称之“阿顺苟合,严威酷刑”,极为贴切。秦二世行督责益严,对人民压榨严苛者就是“明吏”,杀人多者就是“忠臣”,弄得天怼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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