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戒注册商标被骗(职业威客状告发标公司)

2016年12月17日,当吉林市人王强(化名)拿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位职业威客在长达两年的诉讼时间里,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三名被告诉至法院经过二审终审判决,侵权人刘某、网络发布招标人成都本该如此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该如此公司)、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三方共同赔偿王强4万元,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对此判决,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表示,将提出再审请求,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八戒注册商标被骗?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八戒注册商标被骗(职业威客状告发标公司)

八戒注册商标被骗

2016年12月17日,当吉林市人王强(化名)拿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位职业威客在长达两年的诉讼时间里,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三名被告诉至法院。经过二审终审判决,侵权人刘某、网络发布招标人成都本该如此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该如此公司)、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三方共同赔偿王强4万元,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对此判决,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表示,将提出再审请求。

职业威客投标 却发现作品被人剽窃

威客的英文Witkey是由wit智慧、key钥匙两个单词组成,也是The key of wisdom 的缩写,是指那些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智慧、知识、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收益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从而让知识、智慧、经验、技能体现经济价值。王强就是威客的一份子。“我们主要通过投标的形式将作品发送到需求方。”王强举个简单例子说,比如有人想给孩子起个名字,不知道什么名字好,就通过专业的威客网站发布需求信息,看到的威客就把自己想出来的名字发送给需求方,需求方看中谁气的名字好,就会支付给谁报酬。“所以,威客作品是由需求方、投标方、威客专业网站三部分组成。共同形成威客行业。”

2014年10月21日,本该如此公司在中国最著名的威客平台猪八戒网同时发布了4个招标。招标内容包括商业计划、VI设计、包装设计、卡通形象等四个人物,总计奖励八万元。“看到本该如此公司的招标公告后,我立刻开始创造工作。”王强讲,经过10多天的创造,他完成了名为《有机大米 本该如此整合营销品牌方案》作品。并在11月初在猪八戒网注册网名,以隐蔽交稿并附文档密码的方式陆续上传了完成的商业计划书,并同时发送本该如此公司的电子信箱。“我以隐蔽交稿并附密码的方式是案件的焦点。”王强表示,这样的作品只有本该如此公司能够看到。

2015年3月二三号,王强发现一名网名叫“指引方向的人”中标并开始公示,王强经过对比,“指引方向的人”中标的商业计划书与其提交的商业计划书,除前言、个人专属LOGO、个人页眉和页脚,版权说明及服务说明略有不同外,在文案文字、表现风格及图文组合布局特色、排版风格、结构风格、编撰风格以及文字表示方式等均一致。而接下来的调查更令王强感到不可思议,“指引方向的人”的是在3月2日上传三份招标书,并在同一天中标公示。

“同一天上传就能中标。”王强怀疑,“指引方向的人”和本该如此公司是恶意串通,剽窃其作品,规避付费。为此,在3月4日,王强同时将“指引方向的人”和本该如此公司的行为向猪八戒网进行了举报。“猪八戒网在收到我的举报后,本该进行细致的调查,起到平台监督的作用。”王强说,但猪八戒网却在“指引方向的人”申请撤标的情况下,允许本该如此公司延期征集,2015年4月20日,本该如此公司选中其他投标的标书中标。王强认为,猪八戒公司作为平台管理者和纠纷的裁定者,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并且允许本该如此公司延期招标,损坏了其权益。

状告三方 一审判决猪八戒网不承担责任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年,王强将本该如此,“指引方向的人”的刘某、猪八戒公司起诉至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我有权在吉林市起诉。”王强的诉讼请求是,被告刘某、本该如此公司、猪八戒网络公司停止侵权,删除在猪八戒网上的相关稿件;三名被告连带赔偿损失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三名被告在全国性媒体及全国性门户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三名被告连带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王强的起诉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在判决书上写明:“被告刘某、本该如此公司、猪八戒网络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刘某剽窃王强的作品系得到了本该如此公司的帮助或默许,甚或双方存在故意串通的可能,刘某与本该如此公司共同侵犯了王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猪八戒网作为网络平台的提供者,在侵权事件发生后,接到王强投诉能够积极回应并处理,致使本该如此公司最终没有采纳刘某的作品并宣告重新招标,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在猪八戒网络公司平台不能搜索到刘某涉案作品信息,证明该信息已经被删除。故猪八戒网络公司在受理投诉后能够积极处理并已将侵权作品删除,故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

2015年11月12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本该如此公司赔偿原告王强4万元;刘某、本该如此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通过某网络公司和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网络平台向王强公开赔礼道歉;驳回原告王强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终审判决猪八戒网赔偿损失

拿到一审判决后,王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猪八戒公司在侵权事实发生后积极处理并与事实不符。“我在上诉请求中,并没有提高赔偿额,就是想让猪八戒公司承担应有的责任。”王强说,在2年多的诉讼中,他所花费的费用已经超出了赔偿额,赔偿多少钱他已经不在意了,他想做的就是要让各侵权方都能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为此,王强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改判猪八戒网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不少于三家全国性媒体和全国性门户网站及猪八戒网络平台醒目位置进行实施说明向其公开道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猪八戒公司在其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了侵害王强著作权的涉控侵权作品,猪八戒公司有义务证明其在本案侵权事实中仅提供网络服务,并且没有过错。但猪八戒网络公司在王强向人民法院就本案提起诉讼后,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属于放弃其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的行为。同时,猪八戒网络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16年12月1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其中判决被上诉人刘某、本该如此公司、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赔偿上诉人王强4万元,被上诉人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某网站及猪八戒网络平台向王强公开赔礼道歉。

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已尽到审慎义务

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在接受新文化记者采访时说,猪八戒网按照王强的举报,对涉嫌侵权的刘某提交作品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确实存在抄袭行为,一经确认,按照猪八戒网的交易规则,对该作品进行了删除处理,有效地避免了侵权行为的进一步持续,同时,为了保障王强本人的著作权利,猪八戒网作为代理人协助其在重庆市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并成功获取了著作权证书,这些行为充分证明了猪八戒网积极维护王强所属著作权利。猪八戒网已经做了权利和义务范围之内能够做到的一切工作,至于王强向本该如此公司强制本该该选择其作品问题,由于未有证据证明本该如此公司实际使用了该作品,猪八戒网无权操作。

目前,猪八戒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收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公司该对院在审理程序上有异议,准备提起再审请求。

记者打给本该如此在网络上宣传的办公电话,但被告知其是个人电话,并且该人已经不在该公司上班,无法联系上公司。

新文化讯(记者 苏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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