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家公祭日默哀(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当天南京将鸣笛致哀1分钟)

南京国家公祭日默哀(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当天南京将鸣笛致哀1分钟)(1)

12月13日 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6年国家公祭仪式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

2016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

如果您当天开车上路,为确保安全,请在临近上午9:55不要进入高架、隧道,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9:58开始,行驶在路口的车辆请驶离路口有序缓慢停放,路段上车辆请按车道有序缓慢停车、切勿急停,确保交通安全。待全城警报拉响后,请驾驶人停车鸣笛致哀,时长1分钟,警报结束后恢复正常,请按交通信号灯和执勤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

停车鸣笛致哀1分钟期间,对于有急救、紧急救援等特殊情形的车辆,要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有序通行。绕城公路和各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不在停车鸣笛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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