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注会税法增值税(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现金为王的财务思维#

一起学注会税法增值税(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

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

一起学注会税法增值税(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一起学注会(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烟叶税法)


【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烟叶税法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缴纳人、计算依据、相关管理,与城建税一致。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 消费税)×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烟叶税法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 收购烟叶的 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与可抵扣的增值税:

收购烟叶单位

税额计算

1.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价款×税率 20%=收购价款×(1+10%)×20%

烟叶实际支付价款含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 10%计算。

2.可抵扣的增值税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 ×9%(或 10%)

若实际补贴为 10%,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1.2×9%(或 10%)

烟叶税计算中,无论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是多少,都按照 10%记入价外补贴计算烟叶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按照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来记入销售额中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实务中可能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不是 10%)。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 当日

2.纳税地点: 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B.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种植烟叶的单位和个人

D.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