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历史大事件(禹州历史沿革)

禹州历史大事件(禹州历史沿革)(1)

禹州古城,颍川故郡

夏(前2070年至前1600年)

禹境称“夏邑”或“夏国”,亦称“虞国”。舜时期,禹在此受封为夏伯。禹的儿子启又于此创建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并大飨诸侯于钧台。《水经注》载:“河南阳翟县有夏亭城,夏禹始封于此,为夏国”。《竹书纪年》载:“夏禹之子夏启,即位夏邑,大享诸侯于钧台,诸侯从之”。后夏迁都山西安邑。帝相失国后,少康中兴,也由夏众灭浞,奉少康归于夏邑,诸侯始闻之,立为天子,建都于少康城(禹州市顺店镇康城村)。故在史籍中,早期多称禹州为夏邑。

商(前1600年至前1046年)

商朝置历国仍为夏邑,商汤曾将夏禹的后裔封于此。

西周(前1046年至前771年)

西周以此地为历邑,周武王时,封武王之弟于康(禹州市顺店镇康城村)。

东周——春秋(前770年至前476年)

禹州在春秋时,为郑国别都栎邑。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北方翟人(亦称狄人)入据栎地,因其地在嵩山之阳,改称阳翟(音狄)。

东周——战国(前475年至前221年)

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韩景侯虔将韩国国都自平阳迁至阳翟。韩哀侯二年(公元前375年),韩灭掉郑,遂迁都郑(今新郑市)。五年之后,在周烈王六年(公元前370年),韩懿侯将国都复迁阳翟。

秦(前221年至前206年)

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使内史腾灭韩,虏韩王安,以其地置颍川郡,郡治首府设在阳翟。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项梁立韩公子成为韩王,仍置都于阳翟。秦末,项羽、刘邦先后攻占阳翟,并分别封韩室后裔为王,建都于此。

西汉(前206年至公元25年)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立韩王信为韩王,置都阳翟。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徙韩王信于太原,复以韩国之地为颍川郡,郡治首府设在阳翟,领县二十(阳翟、昆阳、颍阳、定陵、长社、新汲、襄城、郾城、郏县、舞阳、颍阳、高、许、鄢陵、临颍、父城、成安、周承休、阳城、纶城)。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州,阳翟属豫州颍川郡,郡治阳翟,领18县,后宣帝和元帝时,增颍川郡属县分别为19和20个。

新朝——王莽(公元2年至23年在位)

新莽时期,王莽复古改制,在天凤元年(公元14年),将颍川改为左队郡,辖区与郡治未变。

东汉(25年至220年)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改左队郡为颍川郡,归豫州治所仍置阳翟,领县十八。

三国——魏(220年至265年)

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国分治,阳翟属魏。魏黄初元年(220年),阳翟改属豫州部河南郡。

西晋(265年至317年)

西晋时期属司州部河南郡。

东晋十六国(317年至420年)

东晋十六国时,阳翟曾先后属东晋(改阳翟县为阳翟郡)、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等政权。

南北朝(420年至589年)

南北朝初,阳翟属南朝宋,归豫州,颍川郡寄治睢阳,领阳翟。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阳翟分为阳翟、阳城两郡。

东魏孝静帝兴和元年(539年),原阳翟县划为阳翟、黄台(今郭连镇黄台村)两县,均属阳翟郡。

隋(581年至618年)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阳翟郡,以阳翟属襄城郡,隶汝州。大业元年(605年)黄台县并入阳翟县,隶属豫州部襄城郡管辖。

唐(618年至907年)

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阳城、嵩阳、阳翟各一部,置康城县。

贞观三年(629年),废康城县,并入阳翟县。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阳翟县又改归河南府洛州管辖。

唐武宗会昌三年(843年),阳翟复归许州颍川郡管辖。

五代(907年至960年)

五代时期后梁时期,阳翟县属许州匡国军管辖。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代(923—960年),阳翟县均属西京下属的许州忠武军管辖。

北宋(960年至1127年)

北宋时阳翟县属京西北路颍昌府。

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入主中原,宋室南迁。阳翟县归金管辖。其间名称多变,建置归属复杂。

金(1115年至1234年)

金大定二十年(1180年),颍顺军改为颍顺州,隶属南京路管辖(南京即河南省开封市);阳翟县仍为其附郭。

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因州有古“钧台”遗迹,改颍顺州为钧州,仍属南京路。辖阳翟、新郑二县和一个郭店镇。

元(1206年至1368年)

元顺帝至正元年(1341年),钧州改领阳翟、新郑、密县3县。

明(1368年至1644年)

明洪武初年,撤销阳翟县制并入钧州州治(沿用1700余年的阳翟县名,至此告终),仍辖密县、新郑二县。

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新郑从钧州划出,钧州仅领密县。

明神宗万历三年(1575年),为避神宗朱翊钧名讳,改钧州为禹州。

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李自成第二次攻下禹州,遂在禹州设均平府,辖27县,改禹州为均平县。

清(1644年至1911年)

清初沿袭明制,仍设禹州,归开封府管辖,领密县一县。至雍正二年(1724)升禹州为直隶州,领新郑、密县二县。十二年降为散州,乾隆六年(1741)复隶属开封府。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元年1913年3月1日,废府存县改禹州为禹县,隶豫东道。1914年6月2日,改隶开封道。1932年9月27日,改属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区。1946年河南又划成12个区,禹县属第一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析登封县(今登封市)、禹县(今河南省禹州市)置民治县,治白沙(今禹州市花石镇白沙)。取资产阶级“民享、民有、民治”的主张中“民治”一词命名。1931年撤销,其地复归登封县、禹县。

1945年以后,共产党曾分别在禹县、郏县交界设禹郏县;在城北扒村一带设禹北县;在禹县、密县和新郑交界设密禹新中心县;1948年在许昌、禹县交界设许西县。存在时间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辖区。

新中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仍设禹县,先后隶属河南省许昌专署和许昌市。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禹县设立禹州市,为省直辖县级市,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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