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论认识的实在方式)

论认识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知性是一种思维的能力思维就是凭借概念的认识”第50页但康德始终没有深入探讨概念自身是一种怎样的构造,为何只有概念才会带来思维的认识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论对概念的自身性质,作了黑格尔式的思辨,但这样的黑格尔式的思辨对于概念自身是一种怎样的构造和来源,却认为,“关于知性逻辑所常讨论的概念来源和形成问题,尚须略说几句,就是我们不形成概念,并且一般来说,概念决不可认作有什么来源的东西”见《小逻辑》第333页 ,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论认识的实在方式)

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实践

论认识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知性是一种思维的能力。思维就是凭借概念的认识”第50页。但康德始终没有深入探讨概念自身是一种怎样的构造,为何只有概念才会带来思维的认识。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论对概念的自身性质,作了黑格尔式的思辨,但这样的黑格尔式的思辨对于概念自身是一种怎样的构造和来源,却认为,“关于知性逻辑所常讨论的概念来源和形成问题,尚须略说几句,就是我们不形成概念,并且一般来说,概念决不可认作有什么来源的东西”。见《小逻辑》第333页。

概念对于人脑认识的发生是那样的重要,为何康德和黑格尔这样的大哲学家,都没有对概念自身来源的构造进行探究呢?其原因在于,无论康德的学说和黑格尔的学说,一个是建筑在纯粹先验基础上的,一个是建立在自然和精神之本的先天性基础上的,都是以概念为先验或先天的,因而是不会对概念自身构造的来源进行哲学思辨和实在方式统一的探讨的。

一,认识发生的实在方式。

不搞清概念的来源和构造,对于认识人脑中的发生,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实在方式,则将始终是一个历史之谜。瑞士学者让·皮亚杰认为,“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既包含着主体亦包含着客体。”对此,我非常赞同。然又深感皮亚杰关于认识发生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见解,仍没有解决的一个最为核心的实际问题:认识的发生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实在方式,由此导致了认识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的呢?为何人的意识会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认识,而动物的意识却不会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认识呢?

认识的发生是有它的实在方式的。认识的发生是和概念直接关联的。概念源自于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即通过语言的和图形的符号指称抽象构造,在指称和对象的联结中,赋予客体对象“叫什么”的名称指称和“是什么”的定义指称,这种“叫什么”和“是什么”的双重指称抽象构造,在人脑中生成了种种抽象的事物概念。而正是种种抽象的事物概念,在主体和客体之间,以概念建构的实在方式生成了认识。这就是认识发生的原理。

当我们谈论认识的原理时,须切实把握,人脑之所以会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认识,在于,人脑有着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实在方式的介入,这种实在方式的介入生成了概念,带来了认识。动物没有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实在方式介入,既不会生成概念,也不会带来认识。

人类的头脑中集聚着两种意识方式,即感性表象和概念认识的两种意识方式。其中,感性表象是身体感官对来自意识外的刺激的意识制作,概念认识是符号指称抽象构造对感性表象的再意识制作。这种主体意识对客体对象的制作和再制作显现了一种新的认识论,使传统的客体反映论显现了它的问题,使认识论哲学从客体本来的反映论,自康德以来走向了主体意识的制作论。

二,认识的本质和界限。

康德的学说认为,认识中的世界是一种意识制作的“现象界”,这样的“现象界”是由意识制作的表象和概念构建的。表象和概念既构成了意识中的“现象界”,又是认识的本质和界限所在。我们的认识:一方面,是以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的方式为普遍必然的本质的;另一方面,又是以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的方式为界限的。我们不知道,除了以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的方式认识世界之外,还有其它什么方式或更为高级的方式来认识世界。

在西方哲学史上,学者们常常诟病康德的物自体,特别是诟病康德所说的认识不能进入物自体所带来的不可知论。康德以后的哲学家无论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都以物自体为累赘,要加以驱除和扬弃。其实,平心而论,康德的物自体并无过错,亦是不可扬弃的。

人类对意识外的自在世界:

一是通过身体感官的意识方式制作,生成源自物自体刺激的感性表象;

二是通过符号指称抽象构造的意识方式制作,赋予感性表象事物的概念建构。

当我们说世界是可知的,说的是一种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组成的“现象界”的可知,如果要求我们的心灵扬弃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的意识方式制作,从而达到没有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制作的自在世界的物自体原型,那么这样的自在世界的物自体原型,确实是我们的心灵不能进入的和不可知的。物自体为我们的感性表象和概念建构提供了可以无限伸展和展开的空间和时间,在这样的意义上,物自体既不是认识的累赘,更不是认识论可以扬弃的。

三,认识的主客域定截取。

认识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但任何一个认识都是不能包含主体和客体,主体和客体联结的一切可能的。实际上,认识的每一个主客建构都是处在主体和客体各自域定,主体和客体联结的域定关系中的,是种种主客域定截取所建构的认识。具体地说,每一个主体都有着自身的域定,每一个客体也有着自身的域定,主体和客体的联结亦有着自身的域定。域定的含义是: 域定是有着内在的和外在的有限界限的。

如,一块常温下的内在分子结构的岩石,呈现着固态的和坚硬的域定形态;而在几千度的高温和内在分子结构的情况下,则呈现了液态的和灼热岩浆的域定形态。

又如,从地球上看月球是一论皎洁的空中明月,在月球上看月面则是漆黑天空下的一片荒漠。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月相,是我们的视觉在两种不同的主客域定建构中的截取。

再如,一块金属试样的表面,在肉眼的视域下,呈现着镜面般平滑光亮;在高倍显微镜的视域下,则呈现了麻点般的晶格凹凸。这两种不同的视域显像,亦是不同主客域定建构的截取。

由此,一切认识说到底,都不是绝对的和包含一切可能的,而是有着它们各自主客域定截取的界限的。一切由主客域定截取所建构的认识,都是需要从主客域定截取中找到它们的边界的。

四,认识的径向递升和横向扩展。

黑格尔认为,“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小逻辑导言第37页。

表象和概念是人的意识的两个基本要素,也是认识的两个基本要素。考察表象和概念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人脑的意识结构是感性表象意识和概念建构意识的集聚,认识发生于这两种意识方式的集聚。其中,感性表象意识提供认识发生所需要的表象;概念建构意识提供认识生成所需要的概念。

二是,表象是直观的,概念是抽象的。认识的显著特点是直观和抽象的统一。这样的统一有三个环节:即开端的直观到抽象的认识建构,中间的抽象之抽象的认识建构,终端的抽象到直观的认识建构。直观和抽象统一的认识建构,抽象之抽象的认识建构,抽象和直观统一的认识建构,三者组成了认识径向和横向无限循环的不可闭环螺旋环。首先,通过直观到抽象生成初始认识;继而,通过抽象之抽象生成想象的虚构认识;进而,通过想象和虚构反馈的经验实证求取,生成抽象和直观统一的更高认识。

如,通过对鸟类的观察,生成直观到抽象的鸟类依靠翅膀进行飞行的初始认识;通过抽象之抽象的想象生成给机器安上翅膀进行飞行的虚构认识;进而通过想象虚构的反馈生成“飞机”的概念之物创造的更高认识。这样的“飞机”的概念之物创造的更高认识,从径向上看,完全高于初始认识,从横向上看,它会进一步扩展到了空气动力学、结构学、材料学、燃料学等各个方面的初始认识、虚构认识和更高认识。尤如“显微镜”和“望远镜”的概念之物创造,进一步扩展到了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观察的初始认识、虚构认识和更高认识的方方面面。

认识的径向递升和横向扩展形成着一个个认识的螺旋圆环,以及这样的众多径向递升和横向扩展的螺旋圆环的日益交织,使得人类的认识显现着日益繁茂庞杂的图景。这样的日益繁茂庞杂的认识图景,既造就了知识爆炸时代的来临,更赋予了人类认识方式无限的创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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