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

今天,东航一架南京至厦门航班上,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充电宝自燃,机组迅速返航!

记者了解到,当事航班为MU2809,原计划7:00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起飞,当天9:40抵达厦门。结果,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充电宝自燃。事发后,东航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确保安全,机组决策返航南京。

@东方航空 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1)

某飞行软件显示,当天,涉事航班于7:16从南京起飞,8:24返航飞抵南京。对于旅客,东航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已安排旅客于当天11:20飞往厦门。同时,东航协助警方调查事件原因。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2)

某飞行软件显示,南京飞厦门航班返航轨迹

东航提醒旅客,严格遵循民航安全规定携带和使用类似设备。

机场回应来了!

2019年9月4日,MU2809南京-厦门航班,07:16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起飞。飞机起飞后,因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冒烟并触发烟雾警告,乘务组按程序处置将火扑灭,飞机需要返航,并于08:24正常落地南京禄口机场,事件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机场安检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额定容量40.7WH,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机场安检对该旅客的安全检查均符合局方规章要求。

机场特别提醒,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不可办理托运,必须随身携带,且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准确,额定能量需在100WH以下,机上不可使用。

不少乘客记录下了这一刻:

“有惊无险,真的是有生之年系列呀!”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3)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4)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5)

“飞厦门中突然着火,备降南京机场。”

国内航班充电宝自燃(旅客充电宝自燃)(6)

一直以来,坐飞机时都对充电宝的携带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

关于充电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官网明确: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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