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快递员如何领取打赏(顺丰骑手单日收入过万)

近日,一张顺丰同城骑士4月9日单日收入过万的截图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舆论关注。

顺丰快递员如何领取打赏(顺丰骑手单日收入过万)(1)

网传截图显示,该名“顺丰同城骑士”4月9日接了60单,当天的实际收入是10067.75元,账户总金额为28000多元。

顺丰回应经后台查询后确认,该顺丰同城骑士共完成60笔同城配送订单,系企业用户下单,订单佣金计提总额达10067.75元。其中基础佣金534元,各类特殊奖励约1678元,用户打赏约7856元。也就是说,该骑士平均每单不含打赏收入为约36.9元,平均每单获得打赏约131元。

那么这其中的打赏需要缴费吗?

今天就与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关于顺丰小哥打赏收入的交税有以下几个观点:

1、是顺丰小哥与个人之间赠与现金行为,即自然人从另一自然人处取得的打赏收入,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的规定:“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打赏的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一次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20%计算个税。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3、对于顺丰小哥的打赏收入也有部分人认为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明确是指个人提供的各项劳务获得的报酬。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这里仅就这种收入行为进行探讨,欢迎大家继续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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