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一本地方志(不是翰林院编修)

方志的学科属性是什么?,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如何评价一本地方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评价一本地方志(不是翰林院编修)

如何评价一本地方志

方志的学科属性是什么?

方志的学科属性是什么?自古以来,争议虽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两派:一派认为是地理学科的一部分,另一派认为是历史学科的一个分支。

持方志为地理学科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戴震、洪亮吉等考据专家。他们以考据方法进行地方志的编纂,着重考据地理沿革与方位。因此被称为地理学派。

持方志为历史科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章学诚,他确立了方志是史,一方之志为一方全史的新观念,从而破除方志是图经、是地理书的旧观念。以上两派见解,可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史、志关系是什么?

史志关系。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史、志有密切联系。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2)内容不同:史重宏观,举大弃小,志的内容更广泛详备,宏微俱备;史重分析论述,志重资料说明;史重过去,志重现状,所谓“隔代修史,当代修志”。(3)体例不同:史纵志横,即史以时间为经,纵向论述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志则横分门类记述各方面情况。史、志均有纵横,但史以纵为主,志以横为主。史重史观,史论结合,褒贬分明,志重史实,重资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难在分期,志难在分类。(4)资料重点不同:史着重反映过去,故主要靠文献资料,志所记现状为主,主要通过社会调查获取资料(当前由于加强了档案管理,此种情况已有改变)。

方志的来源有哪些?

方志的来源主要有三:

1.古代的“国别史”。我国自古以来就重视历史记载。自周王朝建立以来,中央及各诸侯国都设有史官,负责记事记言。这些记载编纂成书,就成为一国的史书,如晋的《乘》、郑的《志》等,这些都是诸侯国的史书,即“国别史”。

2.古代的地理书。所谓“地理”,《周易·系辞》中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王充释为:“天有日月星辰,谓之文;地有山川陵谷,谓之理。”这里的“理”也是纹理的意思,地理书是古人观察地理的记录和著述,存世最古的地理书为《山海经》和《禹贡》。

3.古代的地图。地图即“土地之图”,后来发展为“图经”,图经就是地图的说明文字。有人以为,中国古代的地志,多由地图演变而来,其先以图为主,说明为附;其后说明日增而图不加多,或图亡而仅存说明,遂多变为有说无图与以图为附庸之地志。关于此,我们翻翻一些旧方志都附有地图的特点,仍可见志与古地图的渊源关系。

方志的发展历史概况如何?

方志起源于战国,经历了七个发展时期:

1.秦汉魏晋是方志的初步发展时期。

2.隋唐时期是方志进一步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方志的修纂出现了官修志书,图经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3.两宋时期是方志的成熟定型期。这段时期志书的内容和体例已趋完备,在形式上图经逐渐被“志”所代替,同时出现了许多名志。

4.元明时期是方志的普及期。这一时期,方志的种类有所增加,体例更趋完备,尤其是明代为改变方志庞杂现象而提倡简志,对方志发展有重要意义。

5.清代是方志的鼎盛、提高期。由于清王朝重视修志,加之著名学者参与修志和研究方志理论,因而清代方志总的特点是体例谨严,种类齐全,数量大增,是分志的鼎盛和提高期。

6.民国时期的方志是沿着旧志传统在内容上有所创新。

7.中华人民共和国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新中国第一轮修志,到90年代基本完成。

地方志的作用

旧时代统治者把方志作为巩固其统治的工具,视为“辅治之书”,“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明嘉靖《山西通志序》)。“非志则无以知历代之成宪,非志无以知山川之险易、田地之肥瘠、谷种之异宜,非志无以知户口之多寡、官吏之贤否。是故圣王重焉。”(清乾隆《四川通志》窦启英序)认为“志之为书,有关治保,有补风化,其为益大矣。”(明弘治《句容县志后序》)同时,方志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章学诚遗书》)苏洪宽《中江县志序》更概括为:“县志之用,一作政治设施之镜助,一助文化之革新,一引起邑人爱护乡土之观念,一备国史之要删。”

地方志的体裁应包含哪些?

地方志的体裁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1.述,即综述或概述、总述。

述:即综述、概述。指全书的总述、概述、综述和各篇(分志)的简述、绪言(小序、无标题引言)等,是正文前的综合性概括文字,通过纵述历史、横陈现状、展示特点、体现规律、提要钩玄,起提纲挈领作用。

2.记,即大事记或大事年表。指大事记、记事、记年等,一般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纵向勾画历史发展轮廓(又为检索史实之线索),与概述相辅相成,反映概貌。

3.志,即著述部分。用于各分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为志书的主体,有专门志(自然地理、风俗)和专业志(事业、行业),即用记事本末体分类记述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4.传,即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即传记,是对当地有影响的已故人物的全面记述。志传与史传异:史传有评价,志传仅客观记述;史传少有全面记述,志传则全面反映主要生平事迹:史传常分类叙写、志传则按生卒年月顺序记述;史传带文学色彩,志传平实、朴素。

5.图,即各种地图、图像、照片。分照片、图画、地图、结构示意图等。用于充实内容、独立或辅助说明事物性状特点。其特点有:一是形象直观,二是图文互著,可谓“无言之史”。修志必有图,无图不成志。志书之图有以下几点功用:一是节省文字丰富内容。二是增强直观,便于理解。三是再现原貌,以昭征信。

6.表,即用文字、数字表述的各种一览表和统计表。表有年表、人表、事志、物表和各种统计表。表的作用是化繁为简,以省文字,聚零为整,以展全貌。分文字类目表和数字统计表等等。有事物表(如各种数据统计表)、人物表(职官等)。统计图表一般插入有关篇章,图表占全书比例以低于20%为宜。

7.录,即附录或丛录,用以辑存地方珍贵史料。“录”是抄写的意思,为备用而记载,这里作体裁名。“录”一是指各种人名录,如烈士名录、本籍名人录等;二是附录,不便入正文而有重要价值的文献资料全文或部分收录的体裁形式。如人物录、附录等。人物录用于记载断限内去世并具有一定影响而又达不到立传标准的人物。附录用于记载不便入志但需要保存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内容。

8.索引:将志书的项目或内容摘记下来,每条下标注出处页码,按一定次序排列,供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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