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半夜遭陌生男子破门而入(男子跳窗入室图谋不轨)

江苏女子半夜遭陌生男子破门而入(男子跳窗入室图谋不轨)(1)

盘山县公安局供图

9月9日上午,盘山县公安局经过连日审讯、取证,正式对强奸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刑事拘留。

8月30日凌晨两点多,一位在盘山县高升街道南关村租房居住的女子到高升派出所报警:刚才,一个陌生男子从窗户进入室内,企图强奸她。她惊醒后反抗,被对方咬伤胳膊和腿。在她大声呼救后,男子才逃离现场。

此案在当地造成很大影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战威督战,展开侦破。由于被害人事后清洗了伤口,当时天又黑,看不到对方的样子,警方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在被害人情绪稳定后,民警再次向她了解当时情况,一个细节引起警方注意:双方在撕扯过程中,被害人抓了几下对方的面部和颈部。

“既然抓了几下,就一定有伤痕。”办案民警告诉晚报记者:根据被害人描述的另一个细节,当时听见呼救,有邻居出来查看,但短短两分钟时间,已经找不到“神秘男子”的踪影。因此,警方判定嫌疑人熟悉地形,应该就是附近居民。

专案组调集警力,着手在南关村及附近村组进行排查,很快发现52岁的村民刘某有重大嫌疑。9月5日下午,民警在高升市场将刘某抓获。

民警询问刘某“脸和脖子上的伤是咋来的”,刘某说不清,却百般狡辩。警方根据现场提取物比对,最终证实:刘某就是案发当天凌晨跳窗入室的“神秘男子”。

面对铁证,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见被害人单独租房居住,早有歹心,案发当天见被害人入睡后没有关窗,便伺机潜入屋内,没想到实施犯罪时,遭到被害人的强烈反抗。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一次犯罪,都会留下蛛丝马迹。想不被绳之以法,最佳方案是遵纪守法、别干坏事儿!

记者 于森

来源 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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