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和公路二局(陕西公路局成长史)

陕西公路局  民国19年(1930)4月28日,陕甘汽车管理局在西安成立,有汽车30辆,在陕西的西安、潼关、甘肃的平凉设立汽车站,开办了西安至平凉、西安至潼关的客货运输业务。11月7日,陕甘汽车管理局改为陕西汽车管理局,在西安中山大街设立汽车总站,增设渭南、岳镇、华县3个分站,运输路线以西潼路为主。12月20日,陕西公路局成立。次年元月,省主席杨虎城认为机构重叠,取消汽车局,业务并入公路局,运输业务有所加强,分别按西潼、西平、西凤、西朝等公路干线设立了4个车务所,对参加运营的军工商车以及自货自运的军工车辆实行分线管理。营业车按日报班,统一调派。  民国20年(1931)5月,省公路局将西朝路划为专营路线,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营业。线路上的治安,初由当地驻军维持,后由宪兵负责,公路局给予伙食费补贴。同时,公路局设有线路业务巡查员,对站务、行车人员进行监察、监督,发现有不规行为者,立即报局查办。以后,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民国21年(1932)元月,省公路局购回新车6辆,决定西潼路划为专营,2月10日剪彩开车,引发了西安全体商车罢工罢路,强烈反对将西潼线划归公路局专营。后经政府复议,收回成命,仍由公商车共同营业,西潼路官商运营之争始告平息。同年8月,因省库财竭,公路局缩编,改为陕西省汽车管理局,专司管理全省公商汽车及办理运输业务。  民国23年(1934)12月,陇海铁路通至西安,西潼路的客货运输逐步由火车取代。民国24年(1935),汽车局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员工开支。5月,西兰路划作国道由西北公路局专营,省汽车局营运路线进一步减少。22辆客货汽车,除市区公共车和长途客运外,全年货运量不及200吨,营业收入无几,员工薪俸主要靠管理费。  民国25年(1936)7月1日,汽车局改为陕西省公路管理局,营业汽车39辆,其中客车30辆,分别承担西安市内公共汽车和短途客运,收入仍不景气。12月,“西安事变”发生,10辆客车由抗日联军借去公用,其他车停开近3个月。  民国26年(1937)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全省汽车实行军事统制,省公路管理局8辆较好客车被指定为省政府公用,其他车辆全部封存,不再自办汽车运输。汽车修理厂、售票员和封存车的司机交西北路局,省公路局成为养护公路及维持交通的管理机关。民国27年(1938),全局经费悉由省库拨付。  民国28年(1939)2月,省公路管理局为开展运输业务,在封存车中挑选车况较好者,先后改装成木炭代油炉车6辆,酒精代燃车7辆,克服汽油缺乏的困难,恢复了西安南郊、西安至商县、西安至蓝田的客运班车。民国29年(1940)下半年,仅有的几辆代燃车,完好车率不及50%,共行驶5205公里,客运周转量仅为64550人公里。职工待遇菲薄,不安其位。局长范少璞曾说:“收入日减,一切颓靡,固有许多外缘,然各站处员司以俸薪过少,莫克糊口,不能安心服务,甚或迫而有侵吞中饱情事,实为最大原因,事实不能掩饰。”民国30年(1941)3月,省公路管理局举办站务人员训练班开学,培训业务人员,提高人员素质,但因车辆少,油材料不足,业务仍难开展,经报请建设厅批准,将31辆车以废铁公开拍卖,仅卖掉9辆。次年,除挑选2辆拼装外,其余再次以“标卖破车废铁”拍卖,仍未能全部处理。全年货运量仅为74吨。  民国31年(1942)元月,汽车修理厂恢复,整修汽车试图扩展业务。4月,成立西安公共汽车管理处,恢复了西安市内公共汽车。蒲城、蓝田两县政府先后贷款购车,恢复开放了蒲城至渭南、西安至蓝田的短途客车。民国33年(1944),省政府令公路管理局经费自筹,全年28辆汽车货运量仅130吨,周转量不足6万吨公里,全年营收只0.18余万元,而支出高达0.19余万元。10月,陕西省公路管理局改称陕西省公路局。  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公路局奉令去郑州、洛阳接收了日军破旧汽车95辆及木炭代油炉器材一部分。民国35年(1946)2月,又接管了省田粮处在宝鸡的汽车18辆。至此,省公路局计有营运汽车109辆,业务扩大,同时承担了陕南粮运和复原返乡人员运输,运量增加,收入增多。6月,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汽车运输遭受严重干扰。民国37年(1948)7月,陇县汽车站给公路局的报告称:“宝陇班车每次往返多为当地军警、县府、镇所强行搭乘,……每次平均四五人,如有不遂或谢词,即以扰乱治安留难。”省公路局给省府的报告亦称:“……更有散兵游勇,结党成群,持械威胁,强行搭车,凡一车出发时,已装足吨位,沿途强搭士兵,每车不下30人,车辆负荷超重,……轮胎爆破,凡此种种,比比皆是,……公路秩序不堪设想。”客货运输不能正常进行,通货膨胀,入不敷出,局长孙福祜曾说,一月收入,不足半月开支。  民国38年(1949)初,人民解放军逼进西安,5月初,省政府决定“南迁”。15日省公路局在褒城筹设办事处,18日宣布局址迁褒城办公,先后挟持员工141人,汽车34辆及一部分物资至陕南。20日西安解放,年底陕南解放,被挟持的人员、车辆陆续返回西安。  西安解放后,人民解放军西安军事管制委员会于26日以第23号命令任命李振华为军事代表,率员进驻公路局,接管了国民党政府的官办公路交通。  四、西北公路管理局在陕西的汽车运输  民国23年(1934)4月14日,全国经济委员会在西安设立西北公路管理局筹备处,筹办西北公路运输事业。次年元月1日,成立西北国营公路管理局,划西安至兰州公路为国道,经过接交与调整,5月1日正式通车营业。  西兰公路通车营业之初,国民政府拨给客车12辆,货车35辆,工程车2辆。由于西兰公路是陕甘主要公路干线和连接西北的公路大动脉,客货运输量大,所配车辆不敷应用,遂征调陕甘两省商车(其中陕西商车60辆)担任货运,后又与商营汽车行订立合同,再以商车15辆承运燃料,15辆专作邮政运输。此为西北公路国道运输之始。  民国25年(1936)4月、11月,凤翔至汉中、汉中至宁羌(强)公路先后通车,将川陕公路连成一体,川陕两方以教场坝为交接站,各自派车运接。西北公路局因车少无力顾及,仍调陕西商车承运。翌年10月,西北公路局拨给汉中办事处汽车15辆,开办了客运。  “七七事变”爆发后,西北国营公路管理局经撤并改组,址迁兰州,民国27年(1938年)1月更名为西北公路运输管理局。其运输任务:第一,国际运输,即接运苏联由新疆运入的援华抗日物资到抗日前线;第二,国内军运,即各军兵种的兵源、辎重、粮秣、弹药运输;第三,兼顾普通客运。由于西兰、川陕公路运输任务繁重,西安、汉中仍设办事处。民国28年(1939)7月,接管了由陕西代管的汉中至白河公路运输业务后,设立了安康办事处。  为及时运输苏联援华抗日物资和外运物资,西北公路运输局配置新车300辆,以军事编制组成运输总队,随到随运。民国30年(1941)6月,德苏战争爆发后,苏联援华物资减少,但我国外运的钨纱、羊毛、猪鬃、砖茶等物资仍未中断,回程装运器材、药品、燃料等。  民国31年(1942),西北公路运输局在陕西区内有汽车661辆,除重点运输任务外,当年的普通客货运输为:运送旅客178829人次;货物12753吨;换算周转量5892995吨公里。  抗日战争期间,西北公路运输局陕西线区在线路上设有汽车站、食宿站、招待所、加油站、车场和检查站。重点站设油料库、材料库、救济站,并配有工程车,抢修抛锚车辆,保证汽车正常运行。同时,设有电台10处,便于及时通讯联系,加强指挥调度。民国34年(1945)因隶属关系改变,改组易名为西北公路管理局。  民国35年(1946)初,西北公路管理局改为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七区公路工程管理局,下设运输处,实行自负盈亏经营,陕西设西安、汉中两个分处,分辖西兰线西安至甘草店、川陕线宝鸡至广元和汉中至白河线。西安分处辖汽车站14个,招待所3个,汽车修理厂(场)3个,油材料库各1个,电台5处,车队2个,有员工333人。汉中分处辖汽车站17个,代办站3个,招待所3个,汽车修理厂(场)5个,材料库2个,油料库1个,车队1个,有员工474人。  民国36年(1947)1月,公路、运输机构分设,运输处改称第七区运输处,直隶交通部公路总局。陕西的两个分处隶属兰州处领导,直至民国38年(1949)陕西解放。在此期间,第七区运输处陕西线区共有客货汽车289辆,除少量客运班车外,大部分车辆投入军事运输。民国35年(1946)4月和7月,两次执行“新五”运兵计划,由汉中往新疆哈密运兵,时间长达4个多月。8月,组织27辆车,由陕西关中至包头,运送辎重近两个月。民国36年(1947)全年共运军粮821车次,运送东北义军138车次。此外,还经常动员商车协助完成军运。  民国38年(1949)5月,人民解放军逼进西安,省政府决定南迁。7日,省主席董钊召见西安分处处长周执中,令其“务于短日内积极疏散”。11日,周派客车2辆,将分处及修理厂员工63人劫往平凉,15日,再派车5辆,载运人员及物资至平凉,18日,处长挟西安电台人员、器械、财物等,乘道奇客车由西宝南线出逃。20日,西安解放,西安分处仅留员工70余人及客车7辆。

陕西省公路局和公路二局(陕西公路局成长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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