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期望值的偏离程度(期望值跟实际的利益并不冲突)

期望理论在管理工作中,可以转化成为下列期望值模式:

1. 由工作努力到工作绩效的期望

“努力—绩效”关系,指的是个人认为通过一定的努力会带来一定绩效的可能性。人们往往会问自己,如果我付出了最大努力,是否会在绩效考核中反映出来?如果体现不出来,那是为什么?是因为个人技术能力上的缺陷还是因为组织的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着问题?

如果一个人认为不论自己工作如何努力,取得好的绩效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个人则有非常低或弱的“努力—绩效”期望。反之,如果一个人越是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会得到好的绩效,则“努力—绩效”的期望就越高。期望理论认为,很强的“努力—绩效”期望是高水平的工作激励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除非一个人相信努力工作会获得好的绩效,否则没有理由认为这个人会努力地工作。

2. 由工作绩效到组织报酬的期望

“绩效—报酬”关系,是指个人相信一定水平的绩效会带来所希望的奖励结果的程度。如果我获得了好的绩效考核结果,是否会因此得到奖励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常常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一个人具有很强的“绩效—报酬”期望,将对他的行为产生很强的正向激励作用,越是相信通过有效工作可以获得积极结果的人,就越能激励他去有效地工作。例如,当一个人相信通过努力可以给他带来增加工资或提升时,他会因此而受到激励更努力地工作。而另一个人,感到卖力地工作只能产生诸如挫折和疲劳之类的消极结果,得到的结果或报酬却很少,他就不会想去更好地工作。

3. 组织报酬对个人目标的满足程度也就是“报酬—个人目标”关系,是指组织奖励满足个人目标或需要的程度以及这些潜在的奖励对个人的吸引力。毫无疑问,人们对不同的报酬的估价是各不相同的,一个人可能认为金钱的效价是很高的,而另一个人则觉得得到别人的认可和赞扬比金钱更有价值。工作结果对一个人的激励影响程度,往往取决于这个人对结果的效价看法。如果一个人越是以积极的态度估价一种结果,这种结果对个人激励影响的潜在力量越大。

期望理论的最基本含义是,管理者应该努力保证激励的全部三个因素都存在并对每个下属人员来说都很强烈。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首先,高的“努力—绩效”期望取决于两个因素:绩效标准和员工的个人能力。绩效标准必须适当,既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要确保员工通过努力能够达到。

同时,你还必须保证下属人员的技术和能力与其工作要求之间的协调。如果一个人察觉他缺乏有效工作的能力,那么他的“努力—绩效”的期望自然会很弱,积极性也会降低。

其次,你要保证高绩效能带来高报酬,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奖励制度。这里的奖励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奖金、提升、表扬,也包括提高个人威信、得到同事的信任、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效等。如果只要求员工对组织做出贡献,而组织没有相应的回报,时间一长,员工的积极性就会消退。

最后,你一定要奖员工之所需,投员工之所好。人人都希望奖励能满足个人的需要。由于人与人之间在年龄、性别、资历、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家庭状况等方面存在着差别,反映在需要上也有明显的个别差异。因此,对同一种奖励,不同的人体验到的效价不同,它所具有的吸引力也不同。将报酬个别化以适应不同员工的需要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员工努力工作,希望得到晋升,但你给他加了薪水;或者一个员工希望做更有趣和更有挑战性的工作,却只得到几句表扬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你虽然也支付了报酬,但却达不到你希望的激励效果。

对期望值的偏离程度(期望值跟实际的利益并不冲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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