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四五发展意见(公司章程的12个作用)

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重要文件,它的作用很多,其中一些经常性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意见?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司十四五发展意见(公司章程的12个作用)

公司十四五发展意见

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重要文件,它的作用很多,其中一些经常性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公司章程确定了股东合作意愿、公司愿景、权利配置意愿、利益分享意愿,股东这些意愿为公司填充了灵魂;公司章程确立了公司财产(注册资本)、产业方向、产业目标、治理组织、组织功能、组织权限,这些成为公司的“生活方式”,公司有了精神。有了灵魂和精神之后,公司由一个非生物意义上的人,变成一个有独立意志的人,并以它特有的性格开始商业生活。所以,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必须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是确定股东有限责任范围的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认缴出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是股东对公司从股东处取得多少财产、取得什么财产、取得财产时间的说明书,债权人依此确定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范围,同时也是债权人确定公司初始财产范围的依据,这些财产成为公司的初始信用保证。

(三)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自治范围的文件。公司是国家和股东的共治体。《公司法》规定国家规制与公司自治的界限,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法》允许自治的范围内,或者说在国家规制的权利范围之外实行自治。公司章程确定了公司在哪些事项、多大范围、多长时间上实行自治。

(四)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具体治理模式的文件。尽管《公司法》已经确定了公司治理模式,但《公司法》赋予了公司一定的选择权。一个公司完整的治理规范须是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结合,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选定一种模式,并根据公司自己的需求确定具体的治理模式,这属于公司章程办公室的范畴。

(五)公司章程是股东商业判断和风险规划。公司章程是股东就公司产业选择、主营业务、主导产品、经营战略、商业模式、资金规模等事项作出的商业判断,对公司如何治理、由谁控制、由谁经营作出了安排(详见文章“十一、公司章程是股东的一种商业判断和风险规划”)。

(六)公司章程是股东向政府和市场作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设立了公司治理组织,赋予了治理组织职权,规定了股东的权限和公司治理组织的会议召集程序、议事规则和表决方式,这些内容实质上股东对公司治理方式的描述,在登记、公示之后,成为股东向政府和市场作出的承诺,承诺自己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治理运营公司,这样就给了交易对方一个合理的预期。

(七)公司章程是解决公司内部纠纷的依据。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经过协商达成的契约,是股东为自己制度的“法律”,这种契约是开放性的,后来者须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否则无法加入公司。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具体规定了他们之间的权利关系,这些关系属于公司内部关系。当这些主体之间发生纠纷时,公司章程成为衡量、评价他们行为的依据。

(八)公司章程是影响公司决议效力的文件。公司决议瑕疵包括公司决议无效、可撤销、不成立三种情形,除公司决议无效外,可撤销和不成立,均与公司章程相关。

(九)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和权利划分的文件。包括我们经常关注的公司对外投资权利、担保权利、投资或者担保金额、反收购权利、股东特别权利、类别股等,均需载入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是公司融资、并购、重组的重要文件。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权利配置方式,要想取得公司控制权,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宝万之争”,在宝能举牌万科之前,曾花重资聘请律师审查万科公司章程。而在这之后,一些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这足以说明公司章程在公司融资、并购、重组过程中的重要性。

(十一)公司章程是衡量公司治理行为是否合规的标准之一。一般地,公司应当建立三种风险控制体系,一是经营风险控制体系,二是行政风险控制体系,三是刑事风险控制体系。第一种侧重于经营管理,后两种侧重于公司治理。按照陈瑞华教授的观点,合规作为一种公司治理体系,不等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家风险防控”,它即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风险防控”或者“法律风险防控”,也不仅仅属于“道德问题”,而在执法部门从外部推动下所实施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所以,合规主要是指后两种体系。现在很多人讲的合规仍然停留在经营风险控制体系方面,针对的是公司经营行为,而不是公司治理行为,所以并不是合规。

公司章程建立了公司自治的确定性空间,公司是否合规,公司章程是衡量标准之一。

(十二)公司章程能够影响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公司债权人没有审查公司章程,没有在公司章程指引下深入审查公司决策,其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善意,其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可能因此无效。

(作者:周学,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专注于公司法、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公司治理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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