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44章(道德经第四十八章)

道德经第44章(道德经第四十八章)(1)

大军书法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新 说:

“为学”为后天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为道”为回归先天。如果后天知识学习积累得越多,那么就离道越远,如果要回归先天,也就是得道,就必须损去后天的知识,就像剥芭蕉一样,一层一层的剥去,剥到最后,就是回归了先天,得道了,也就是进入无为之境了。

这样的解释比较难懂,现在换个比喻的说法,把后天的知识比作“我认为”,称之为主观知识。许多人讲话都有个习惯,“我认为”如何如何,“我认为”就是人们掌握的主观知识,就是把对知识的学习与积累后形成了自己的看法与做法。

把为道称之为客观知识,一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与现象,二是人们所认识掌握并未依自己的习惯与主观见解进行处理的知识。

人们所掌握的主观知识在某一时间空间与条件里,可能就是客观知识,但是,形成了“我认为”后,主观知识就为具体的人所拥有,如果与客观知识存在很大的差距,则会产生认识与行动上的误差与错误。比如:某人要去某个地方,这个某人根据自己的认知,以为按直线过去是最近的距离,直接走过去就行了。于是,他直接就出发了,没多久遇到一条河,他直接下水,发现继续往河中心跑会淹死,于是只好再回来上岸,沿岸跑,终于跑到有摆渡的地方或有桥了,于是过了河。过了河,他继续算计着直接行走,跑了许久又遇到一座山,需要穿越过山,怎么办?他还是直线走,直到让野草、树木把他的衣服划坏了,身体划伤了,才退回来,想怎么绕过山去。于是,他冷静地思考,终于把以前的想法全部舍去,重新根据已经开辟的道路的情况制定了新的路线图。这个新的路线图是按客观实际的可能性描绘出来的,不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想像或主观意志,认为必须这样,或者“我认为”要这样那样做出来的。

这个故事看起来很荒唐,其实应该是一种浓缩。当自己的“我认为”行不通时,才会考虑要舍去已掌握的主观知识。平时为学的人,“我认为”的知识日益增加,就会离事物的本质越来越远,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反而“我认为”很少或没有的人,做事容易成功,为人也很谦逊,比如真正的科学家,当听到别人讲的观点或现象与自己所熟知的不一样的时候,不会以“我认为”的态度进行粗暴的否定,而是对这些很感兴趣,以为又可以发现未知的东西或给自己带来什么启发了。

就像有的人看书,往往不是看这书能给自己增加什么知识,而是看这书有什么缺点,实在看不懂的话,就只好说这书写得太差。真正的学者,总是从书中找到自己需要吸收的营养,至于书有什么缺点之类,是与他无关的。这就是“我认为”与没有“我认为”的差别。

人们主观上的“我认为”,除了上面的情况之外,还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有人讲养生,虽然此人的生活与饮食习惯不太符合养生的科学要求,有机会此人看电视或者遇到专家与医生,发现他们讲的话也很对,于是便想学习,但他的学习方法仍然是“我认为”的方法,当看了电视或听了专家医生的讲话后,便又以“我认为”的形式把自己认为正确的内容加进自己的生活饮食习惯里去,而不是去替代自己那些不太正确的做法。这样的人,虽然很注重养生,但是,却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为什么会有“我认为”呢?与拥有有关,人们把后天的拥有当作观察、认识以及与客观互动的知识与本领,用已经拥有的见识、眼界去处理事情,而已经拥有,是过去时空与条件的产物,自然会与客观本身存在差距。

人们往往认为,什么人做什么事,也就是你对什么精通或者是你懂得什么专业,就做什么专业的事,这个本来是个常识,但是,在复杂的社会中,常识也会变得很复杂。比如:某公司第一代创业人任用贤能,把各方面的专业工作都做得很好,使公司兴旺发达。到了第二代后,新的继承人也善于学习,通过对社会的观察与亲身体会,认为人际关系很重要,以前的创业者只注生如何做好自己的产品,而忽视了对社会上人际关系的建设,使公司多花了不少钱,于是在社会上交接各种关系,公司里的人事任用也不再按照专业人员的特长去任用,而是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具体人的社会背景的影响力进行安排,经过调整之后,给公司带来了新气象,大家都在按领导的意图做事,看起来热热闹闹、红红火火,但是,公司的产品质量下降了,虽然税费也下降了各项费用却过快地增长了,费用的增长使得领导们开会研究,想当然地认为可以计入成本,于是,看起来比过去缴的税费少了,但是实际开支却大大增加了。最麻烦的是产品质量下降了,过去都是专业人员把关,用仪器检查每个产品的质量,现在是人工把关,认为按领导要求质量好并及时超额完成任务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几乎所有产品都不合格了,没办法卖出去,即使人际关系很好,但是产品这个硬伤,使任何人都不能接受不合格产品,与此同时,各种违法违规的现象时有被人举报。怎么办?还好,善于学习的第二代为了搞清原委,向第一代虚心学习,第一代告诉他们,做公司要正规经营,不能凭自己的想像,更不能看别人怎么做自己也怎么做,该缴的税费一定要及时缴,这是信用问题,也是公司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不该结交的关系与发生的费用,不能发生,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账要从长远、法律与制度等方面去算,不能只看眼前的得失,用人的标准只能是专业的事情选最专业的人去做,等等一系列的做法与告诫让第二代接班人知道原委。通过这次事件后,新手们不再觉得自己的本事比第一代强大了,终于明白,做任何事情不能“我认为”,应该充分认识客观情况,“我认为”越少,做事情就会越正确。

如果一个单位、一个家庭、一个人都能按所处的客观情况去行事,而不是如何不顾自身的情况想当然地去有为,则会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如果坐在书斋里想如何如何去做,不与实际时空条件相适应,不与过去未来相承接,可能虽然很勤劳很辛苦,但是,会事与愿违,还可能会带来祸事,即“不足以取天下”。

道德经第44章(道德经第四十八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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