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1)

建设部2022年8月份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毕竟修改了几处词语和叫法而已。

但其实,里面大有玄机。

1、实名制重点由 “农民工”转变为“建筑工人”。

  • “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 改成 “全面实行 建筑工人 实名制管理制度”。
  • 删除 “ 坚持建筑企业 与 农民工 先签订劳 动合同 后进场施工”, 保留 “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 建筑工人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增加 “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 。

2、“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下面,大司空有九大问题,质问当前农民工管理方法。

第一问:身份转变,是否意味着需要取得双重身份?

如果将农民工,转变为建筑工人,并不意味着取得城镇居民户籍。

但是转变之后,在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的农民工,能否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在城市贷款买房,甚至还能享受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是当下亟待解决的事情。

能否以企业职工身份,打工者的子女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教育资源,是当下亟待解决的事情。

能否以企业职工身份,在疫情期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最低工资,是当下亟待解决的事情。

第二问:农村承包的土地,是否有可能被收缴?

按照目前国家政策,只要是居民不主动申请户籍变更,放弃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是不可能由于成为建筑工人,而收缴其土地的。

毕竟农村土地承包权,一直未曾有任何动摇。

第三问: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按照哪个标准缴纳,哪个标准领取?

众所周知,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有极大区别的。

首先是缴费标准不同:

新农保缴费标准分为五档:最高档1200元/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行缴费标准每月268元,约合每年3216元。(不同地区略有不同)

其次领取标准不同:

退休后,新农保养老金的领取要低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时可以领28%退休金,而新农保退休金也就是80元基本生活保障 最高档次90元,一个月也就170元。

所以,关于养老保险,农民工转为建筑工人,到底怎么办,尚无明确的规定。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2)

每月55元的新农保,领还是不领?

第四问: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到同工同酬?

纵观近几年国家政策,一方面通过降低劳务资质的办理门槛,另一方面鼓励成立劳务作业企业,第三要求大型建筑企业将农民工自有化,加快农民工向建筑工人转变。

但根据大司空自身的经验和现场工人的交流,当前无论是央企或者各个地方的建筑公司,也包括劳务公司,其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大部分并不是制式的劳动合同。

都是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与正式职工相比,农民工还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正式职工有绩效工资,农民工(建筑工人)没有;

正式职工能够节假日和周末,农民工没有;

正式职工能够加入工会,享受节假日福利、高温以及取暖补贴,农民工没有。

这与《劳动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要求,实属背离。

第五问:签订的书面用工协议,法律层面是否与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统一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何为用工协议?是指双方就某一件事情或者经济业务,而订立的劳务协议。

用工协议不属于《劳动法》管辖,归民法、经济法调整。

签订用工协议的,只是获得用工的报酬,无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在法律层面,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合同形式。

一旦发生纠纷,劳动法的相关保护机制,无法适用于用工协议。

双方解决纠纷的办法,只能是仲裁或者诉讼,对农民工来说,讨要工资的法律成本加大,周期变长。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3)

如图,自行脑补!

第六问:为少交所得税,签订的合同5000元/月以下,其余的如何收回?

在很多工地,尽管实名制工作落实得很全面,但仔细一看,发现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月工资上限基本没有突破5000元的。

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就是5000元。

税法规定,月工资超过起征点,其所在的公司就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以,劳务公司为避免所得税代缴义务,强制要求与农民工签订虚假合同,月工资不得超过5000元。

但实际上,双方口头约定的工资数,肯定是远远超过5000元。例如工地的钢筋工,每天至少在400元以上,月工资少说也得7000—8000元。(考虑雨休,工序转换导致的待工等)

这就形成一个工资差,每个月少则一两千,多则四五千,对于农民工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风险,有可能拿不回那一部分工资差。

如果劳务公司拿着已经签订的用工协议,拒不承认口头约定的工资数,面对有凭有据、签字画押的协议,农民工不可能要回那一部分应得的工资差。

这也能间接地解释,为什么农民工都是抱团,都要有一个包工头或者班组长带着,都是乡里乡亲的,双方都有一个信任因素。

第七问: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按时汇算清缴?

随着交通的便利,从最北方的哈尔滨,到最南方的广州,坐动车,也就是两天的时间。

这也使得一些工人,能实现一年四季都在工作的情况。

更不用说南方常年建设的项目。

这样,农民工工资一年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免征上限12万,其实不算难题。

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是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但农民工要是没有人辅助,如何操作个人所得税APP,是个问题,毕竟容易错过。

另一方面,去年的工资都是在好几个工地挣的,等到5月份进行汇算清缴时,已经换了好几个工地,甚至农民工都不知道自己账面工资是多少,何谈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汇算清缴谁来提醒,谁来操作?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4)

税?谁?

第八问:成为建筑劳务企业职工,失去自由, 不想伺候老板怎么办?

众所周知,当前农民工最大的便利是来去自由,工资能够日结现付。

有些农民工,在秋收农忙时,还需要回家务农。

但是一旦成为建筑企业自有职工,或者劳务企业职工,在秋收农忙时间回家,是否属于事假?

而此时若又是建筑施工高峰,老板不给假,是否只能将家里土地撂荒?

按照《土地管理法》,如果土地连续荒芜超过2年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发包的土地。

地都没有了,谈何工作?

如果成为建筑公司劳务职工,说白了就和进厂无疑。

那天看不上老板,或者老板无休止要求“996”,要是想离开这家劳务公司,需要繁琐的手续,甚至还会被克扣相当一部分的工资。

第九问:劳务作业队伍生存空间极度缩减,包工头是否会消失?

包工头为什么会存在,明知包工头可能会存在克扣工资的现象,但是农民工为什么还会允许包工头存在呢?

哲学有言:“存在即合理。”

一方面,农民工往往会跨省作业,这就需要一个带头大哥;

另一方面,中国的农民都勤劳、保守,对于农民工来说,宁愿相信一个乡里乡亲大家都认识的人,或者口口相传信得过的人,也不愿意去相信所谓的合同、协议或者法律。

所以,包工头的存在极为合理,在农民工心里,大部分的包工头是好人,不是坏人。

包工头要看得懂图纸,看得懂规范,了解现场施工,还要处事圆滑,左右逢源。

最关键的是,包工头要代表工人去向施工单位要钱,敢于站出来,为自己农民工兄弟说话。

如果下一步,农民工全部转入建筑公司自有,或者纳入劳务作业企业职工范畴,包工头消失,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工来说,如何防止各种书面的交底、协议漏洞,防止被坑,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最大的问题。

欠钱了,谁带着他们去要钱?

所以,包工头可能会消失,但带头大哥不会!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农民工未来在哪里)(5)

带头大哥,指引我们前行!

全文完。咱们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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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空说:

农民工,是指户籍等级制度中身份为农民,在农村拥有土地的人,但同时为增加家庭收入,一般在城市进行务工的人群。

广义的农民工,凡是进场务工的人,都是农民工,包括在建筑工程中的工人,在家政服务行业的月嫂、保姆,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递、外卖小哥等。

而本文讨论的,是狭义层面的农民工,只是指在建筑工程当中务工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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