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模激励 郑州一企业劳模

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刘毅

2月18日晚,河南郑州某公司一名劳动模范的简介在网上引发热议,简介称该名员工经常上12小时班,基本每月30天满勤。然而,不少网友认为这位劳模的工作“太卷”了。19日,该劳模薛师傅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自己的工作并非坐在工位上一刻不停,劳动强度没那么大,另外自己每月也能调休,每个季度还有一周的带薪探亲假。

网友发布的郑州某公司展板照片显示,该名员工姓薛,是获评公司劳动模范,其简介中说“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新老员工,公司规定10小时/班,带领员工每班组工作12小时以上,基本每月30天满勤;提升了单日班组产能,为公司节省了人工成本,提升了设备利用率”。

企业劳模激励 郑州一企业劳模(1)

极目新闻了解到,薛师傅所在的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生产超硬材料。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

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薛师傅,他介绍自己是名90后,是河南人,入职四五年了,现外派到公司在江苏开设的厂里。他获评了公司2021年度的劳动模范。

薛师傅介绍,每天工作时长是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来调整,忙的时候就多干一点,订单少的时候工作时长就短一点,工资也与完成工作量挂钩。他的工作就是操作机床,并保证机床在生产加工工件时正常工作,机床工作的时候,他的工作就相对轻松。他所在班组有七八个人,任务多的时候他们就加班生产,期间可以调休。

“跟流水线上的工人不一样。”薛师傅表示,如果真的坐在工位上,一刻不停地工作,干上10个小时或者更长时间,那种劳动强度他也受不了。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认为薛师傅每月工作时间太长,“太卷”了。

对于网友的想法薛师傅并不认同。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是河南人,老婆孩子也在老家,辛苦打工也是为了养家多挣奶粉钱。他的工资是根据工作量算的,所以就多上班。每个月他也会休息三四天,工作之余他也出去逛逛街。每个季度,他有一周的带薪探亲假,公司报销往返车费。现在他的工资每月也有上万元。很多工友也跟他一样。

如此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呢?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子认为,虽然法律有劳动者加班时间限制,但劳动者自愿加班,公司没有强迫加班并给劳动者支付了相应加班费,公司并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她同时认为企业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对于网友认为薛师傅“太卷”观点,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梅志罡副教授认为,劳动者钻研劳动技能,提升劳动效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愿意“躺平”,这是爱岗敬业的表现,获评劳模是应该值得社会尊敬的。企业如果压榨员工,强制加班则应该批判。部分网友认为这位劳模“太卷”,甚至进行讽刺,是没有分清这两种情况,导致认识上存在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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