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迁广东(广东省取消限迁)

限迁广东(广东省取消限迁)(1)

正当广东省“取消限迁”政策迟迟不见落地之际,上周迎来一记晴天霹雳: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公开表示,从今年7月起,广东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均要对新车上牌或旧车迁入执行国五排放标准。鲁修禄更指出,现行广东的限迁规定与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并无冲突”。对此,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及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省环保厅的表态令人失望。虽然,此举说明了广东省内各地想在5月底执行国务院建议的取消限迁已经不可能。但接下来,如果二手车行业继续向其它职能部门提出相关诉求,并将诉求渠道多元化,依然存在改变现行规定的可能。

省环保厅厅长:

7月起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要求各地政府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但指出,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地区除外。同时,根据规定,凡是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然而,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上周在一个公开场合表态:从今年7月起,广东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均要对新车上牌或旧车迁入执行国五排放标准。鲁修禄还指出,广东“限迁令”的效力更高,符合国务院发文精神,现行广东的限迁规定与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并无冲突”。同时,鲁修禄表示,限迁只是跨市域省域一个迁入的限制,广东只有迁入限制,市内流通并不受影响。而现行限迁规定,能够符合国务院环保和安全的精神。《广东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地区省级人大的立法,效力要高于国务院相关文件。所以,广东还是会按照自己的规定办。

省流通协会、市服务业协会:

尚有转机

省环保厅领导的公开表态,顿时让汽车行业及民众一片哗然。对此,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及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这并未意味着广东省“取消限迁”完全没戏。

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秘书长郭俊荣认为,省环保厅领导的言论,说明了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在5月底执行国务院取消限迁的政策,已经不可能。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公布后,行业就一直担心,细则落地会受阻。这主要是法例出台先后以及上下约束力存在的矛盾。由于国务院办公厅的《意 见》只是框架性文件,并非立法指引,加上当时《意见》公布虽然明确了执行时间及区域,却也留下了一个小尾巴———由各地方政府负责执行,这就提供了一个可供弹性操作的空间。地方政府可以高举“环保”的旗帜,认为取消限迁不符合地方实际情况为由,维持现有的限迁规定。

而环保厅现在就利用“限迁”已经通过人大立法,具有法律效力来说事。广东在20 10年实施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本省申请机动车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申请机动车由省外迁入本省的,所交验的机动车应当符合迁入地当前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环保厅去年印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其中规定,珠三角地区要在2015年3月1日,非珠三角地区的粤东西北要在20 15年7月1日前,对新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后又发文前者推迟到2015年底,后者推迟到2016年6月30日)。

不过,郭俊荣表示,现在也并非完全没有转机。只要行业继续向其它职能部门提出相关诉求,并将诉求渠道多元化,依然存在改变现行规定的可能。希望一方面能够通过各方努力,与省政府办公厅及商务厅有效协调,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能够继续跟进细则执行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没有执行的地方政府,通过与环保总局进行沟通,向地方环保部门施压。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严斐则认为,广东省政府是委托省商务厅作具体方案落实此事。因此,省环保厅领导的发言,还不能代表最终决定。同时,她表示,在广东省“取消限迁”问题上,省政府其它职能部门,大多采取了比较开明的态度。

采写:南都记者梁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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