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补偿n+1是什么意思(劳动维权中常说的n)

问题:劳动维权中常说的n、n 1、2n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劳动法补偿n+1是什么意思?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劳动法补偿n+1是什么意思(劳动维权中常说的n)

劳动法补偿n+1是什么意思

问题:劳动维权中常说的n、n 1、2n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n、n 1、2n都是劳动维权中常用到的概念,其中n是指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是实际到手工资,因此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搜集工资发放表、工资条等证据。

(3)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各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3、n 1

n 1其实就是经济补偿加上代通知金。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此劳动者能主张n 1的情况为: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4、2n

2n一般是指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在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即非法辞退)时,劳动者可以主张2n。

【特别注意】

1、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让员工主动离职或签署离职协商一致协议书来逃避经济补偿或赔偿。

2、要注意n、n 1都是用人单位符合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的选择,而2n则适用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维权实践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工作时要留意收集、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加班等各项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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