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

3.15打假之路上,传来了另外一个震惊电商圈的消息:社交电商平台花生日记因涉嫌传销(直销)违法行为,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4日责令出发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06.58万元。

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1)

一、事件起末

查阅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杨仙强。具体的行政处罚内容如下:

经查明,2017年4月,当事人通过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中国)签订《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获得以下权限:一是淘宝中国平台应用数据接口(即api)的权限;二是成为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妈妈)的推广服务商;三是通过同意采用阿里妈妈的“淘宝联盟”cps营销方式(即同意淘宝按照商品成交量收取推广服务费),取得从“淘宝蓝梦”平台(即汇集天猫和淘宝网统一使用上述cps营销方式的商家的平台)采集商品信息至花生日记平台的权限。2017年7月28日当事人开始上线运营“花生日记”app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按照消费者喜好、推广费用金额大小等设置筛选条件,主动选择推介“淘宝联盟”中相关商家的商品信息。平台规定只有注册成为花生日记会员,才能登陆浏览商品信息,并通过平台链接至天猫或淘宝购买商品。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间,当事人以平台运营商可获取其发展的会员所购买的商品一定比例的佣金为诱饵,发展了多个粉丝数量多、流量大的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其分公司(也称为运营中心),再由这些分公司去管理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发展会员,按照层级提取酬金。

在上述期间,当事人通过设定“平台(分公司)——运营商——超级会员——超级会员……超级会员”的层级式管理架构采取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会员升级费用等手段,发展会员2100多万人,会员层级最多达51级,会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收取佣金金额456,744,401.69元。当事人采用传销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如下:

(一)发展花生日记app平台会员,收取“超级会员”费用。当事人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15日,在平台设置规则,规定会员只能领取花生日记平台的优惠券,而超级会员以及运营商才能获得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下一级会员消费金额中提取佣金的资格。而会员如果希望升级为超级会员,则需要缴纳99元升级费用。在上述期间,当事人共发展超级会员7247人,收取费用717453元。后鉴于有会员投资,从2018年1月16日起当事人修改了上述规则,将会员和超级会员斤西瓜合并,用户一经注册就成为超级会员,不再收取费用。

(二)当事人制定规则,以平台管理运营商,并以运营商为金字塔顶层各自发展下线超级会员。当事人最终通过会员消费实现层级计酬。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发展粉丝数量多、流量大的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其分公司,分公司依据与当事人的协议,主要负责发展和管理运营商,并通过微信、微博、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社交平台,以及在线下散发宣传单或者宣传手册等方式,不遗余力推广平台,宣传当事人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运营商为当事人经营模式中的重要一环,其主要作用为通过大量发展下级会员,以获取下级会员消费后的佣金计提。本案中的运营商同时也是“淘宝联盟”旗下的“淘宝客”,切绝大部分分为自然人。运营商的产生,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由分公司直接将其名下有“流量”的成员发展成为运营商,配发运营商id;二是超级会员成长值达到5000点、自愿升级做运营商(成长值的计算规则由当事人制订,主要包括超级会员的引流人数、订单数量、每日登陆、完善头像、完善昵称、绑定支付宝等条件)。超级会员升级为运营商后,便与原上级的运营商脱钩,其之前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会员,全部转为他的下级,成为新的链条,其可以按照运营商的规则从其下级所有超级会员购物金额提取佣金。当事人通过不断重复上述过程,不断有新的超级会员通过发展人员升级为运营商,从而形成了归属平台的3万多以运营商为金字塔尖、纵深不断发展超级会员的金字塔推荐结构。运营商通过平台配发的专属“花生日记”邀请码(6至7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如66nndd,618618),以多种渠道发展他人扫其邀请码,在平台注册成为超级会员,成为其下级。超级会员通过扫码注册后,获得平台提供的专属邀请码,其可不受任何限制以该邀请码邀请他人扫码注册,他人注册成功之后成为其下超级会员。该过程不断重复从而不断产生新的超级会员。运营商与超级会员,超级会员之间均通过专属邀请码形成关联。

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2)

二、传销特点

传销有什么特点呢?传销是庞氏骗局最直接的表现。随着新概念的层出不穷,传销也披着各种高资本外衣,起着各种时髦的名字,比如网络直销、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等等。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行为如出一撤,本质是一样的,可以给大家予以借鉴: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者“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交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像‘花生日记案’中,会员想成为超级会员,获得发展下线的权利,就必须缴纳99元的“资格费”,而想成为运营商获取更大的权益,就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头”。分公司就更不用说了,权力如同总代一样,其与之关联的所有会员都有一定的收益归分公司。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同时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花生日记通过一年的时间,可以创造高达456,744,401.69元的佣金收入!突破4个亿,层级多达51级!真的是印证了一句老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如此疯狂的举措,分明就是奔着猛赚一番拍拍手走人的痕迹。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3)

三、特别注意

1、如果房东将房租出租给传销组织,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会受到行政处罚。所以,房东别以为房租出租了就能一劳永逸,租客的性质还是很重要的。

2、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刑期分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有些案子会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4)

四、罪与非罪

1、传销的拉人头vs直销的多层次计酬。前者违法甚至犯罪,后者是合法的。两者最大的区别是:

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看,直销的多层次计酬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证时没有被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而拉人头传销需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否则不能得到入门资格。

二是从经营对象看,多层次计酬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而且还有退货保障;但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是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

三是从人员收入来源看,多层次计酬主要是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为主。

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多层次计酬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主要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拉人头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电商传销陷阱(社交电商品牌花生日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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