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商家超出承诺出餐(山西给餐饮外卖定规矩)

8月7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外卖商家超出承诺出餐?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外卖商家超出承诺出餐(山西给餐饮外卖定规矩)

外卖商家超出承诺出餐

8月7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

我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推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

消费者选择餐食封签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未贴封签或者封签损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9月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030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tlfec2020@163.com。

联系人:王智云 王媛媛

联系电话(传真):0351—6922108

转自:山西日报

来源: 山西广播电视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