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记者跑腿之你问我答)

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想了解如何申请办理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就此,记者咨询了甘肃省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省红会),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记者跑腿之你问我答)

申请遗体捐献如何办理

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想了解如何申请办理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就此,记者咨询了甘肃省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省红会)。

记者:什么是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省红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指公民逝世后,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将遗体或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院校或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用于医学研究、挽救生命的行为。对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来说,登记成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表达捐献意愿,这一过程称为志愿登记。

记者:捐献的基本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省红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捐献发生在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遗体和角膜等组织捐献没有年龄限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志愿登记的方式表达捐献意愿,禁止未满18周岁的人登记。如果志愿者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体和人体器官最终能否实现捐献,需经医学评估,并征得主要亲属的同意。

记者: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工作?

省红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完成后,所在地省级红十字会会将捐献者信息铭刻在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园,会向捐献者家庭颁发捐献证书、捐献纪念章及开展回访慰问、缅怀纪念等人文关怀活动。每年的清明节和纪念日,捐献者家属都可以前往纪念园进行纪念和缅怀。

记者:生前没有志愿登记可以捐献吗?

省红会: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记者:哪些方式可以申请登记成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省红会:目前,有线上、线下两种申请登记方式。线上申请,可通过微信、电脑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网站,线上完成意愿登记。对网络操作不太熟练的中老年人,可前往所在地红十字会进行登记,只要带上身份证即可。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是志愿登记的有效凭证,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一制作,有电子卡和实体卡两种形式,效用等同。需要实体卡须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制作完成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

甘肃省红十字会地址:广场南路13号甘肃省统办三号楼5楼

咨询电话:0931-4818207 0931-8437573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华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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