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的赵轶峰(清皇太子制度拾遗)

明朝时期的赵轶峰(清皇太子制度拾遗)(1)

摘要:清初不立储君,康熙以后有明立太子、秘密立储、遗嘱传位、懿旨继位等不同做法,其间皇太子制度始终不废。康熙时期曾明立太子,体现靠近中原政治传统意向。其后秘密立储,为皇权凌驾贵族权力然而在皇位继承方面并不全面中原化的表现。该做法在乾隆四十八年确定为制后,嘉、道时期当亦秘密立储,但其运行方式变形,相关记载中存有疑点,再后该制并未施行。至于晚清,经秘密立储实践而形成的皇权继替秘密运行方式,在皇权旁落情况下成为将皇帝本人傀儡化的机制。

自清史研究兴起以来,皇位继承问题便成焦点之一,成果众多。大多相关史事既经前贤考辨、论证,已然大致清晰,然而迄今有争议及语焉不详者亦复不少。争议多者如“雍正夺嫡”, 因相关证据模糊与解读分歧尚未形成共识;语焉不详者如皇太子制度,因清朝有不立储君、明立太子、秘密立储、遗嘱传位、懿旨继位等不同做法,究竟何人以何种方式拥有皇太子身份, 皇太子制度规定及实践样貌如何,尚有可考可议之处。本文结合前人研究,梳理有清一代皇太子制度运行情状,从皇太子制度角度就清代皇位继承之特点、得失再做讨论,期于前贤未及深究处,摭拾遗义,有所补缀。

一、清皇太子考

清入关前,政权从较原始之军政合一体制逐步向中原类型国家制度接近。努尔哈赤称汗不称帝,故其生前虽曾先后尝试指定褚英、代善为其继承人,但二人皆在权力斗争中被废。及努尔哈赤去世之际,既有八旗旗主共同推举汗位继承者之约定,并无指定的继承人。经过满洲八旗上层的权力争斗、妥协,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其时满洲既然没有皇帝之称,自无皇太子、皇后之类名目。近人言及努尔哈赤生前曾经尝试预立汗位接继之人时,有称之为 “太子”者,此为将后世用语前置,非当时身份称谓。 皇太极在位期间,结合满洲社会既有状况,多方面仿行中原制度,其中即包括皇位继承制度。崇德二年( 1637)七月,皇八子生,七日后颁诏大赦,论者认为这表明皇太极拟立之为储君。此不无可能,但该子不久夭折,未经明确立为储君。其后皇太极抵于去世,并未指定皇位继承人,从制度角度言,这意味着其仍在沿不立储君传统行事。其身后, 围绕皇位继承再度发生竞争、妥协,最终皇太极第九子福临继位。

福临为清入关后第一位皇帝,亲政以后,清朝的制度中原化加速。顺治十四年( 1657), 皇贵妃董鄂氏生皇子,遣官告祭天地、太庙、社稷,并颁诏天下,实行大赦,似有立储之意。然 而此子旋即夭折,追封和硕荣亲王,生前死后皆无缘太子名目。自此至顺治帝驾崩,不曾明立 皇太子,亦无秘密立储之事。《清世祖实录》所载遗诏末尾处有:“朕子玄烨 ,佟氏妃所生,年 八岁,岐嶷颖慧,克承宗祧,兹立为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即皇帝位。”④ 顺治帝在位 18 年,及其临终,自有诸多关心之事付诸遗言,当不至于如后世所见遗诏全文自冠罪名,几近不及其余。该诏当非顺治帝本意而为反对顺治帝政策中原化倾向的满洲贵族上层加于 其名下,已有学者就此做过考察。因而,现可见顺治帝遗诏,即使并非完全违拗顺治帝本意之 物,至少有非其本意内容阑入其中。雍正时期编纂的《清圣祖实录》述及顺治、康熙皇位继替之际事时有如下说法:顺治帝“大渐”后,“召原任学士麻勒吉、学士王熙至养心殿,降旨一一 自责,定皇上御名,命立为皇太子,并谕以辅政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姓名,令 草遗诏。”若此处记载属实,则顺治帝在临终之际方才亲自确定继承人正式名字,同时将其“立为皇太子”。进而,顺治帝不曾预立储君,玄烨皇位继承人身份是在顺治帝“大渐”之后确定的。康熙帝既无作为储君之公开皇太子身份,亦无秘密皇太子身份。皇权交替之际对玄烨身份用“皇太子”指称,其含义要点不在为储君,而在于为皇位之遗嘱继承人。故康熙帝虽曾被用“皇太子”指称,但因其随即成为新君,并不举行得皇太子身份之任何典礼,亦无需以皇太子身 份行事。清朝后世仍有此类情况,本文不将其归为有皇太子身份之类。

康熙十三年( 1674)五月,皇后赫舍里氏生皇子允礽。 康熙十四年十二月,该子被明立为皇太子,颁给册宝,布告中外。此为有清首位预立之皇太子,标志清朝当时意欲仿照中原皇位继承制度行事。允礽自康熙十四年得立,到康熙四十七年九月被废,据太子位 33 年。康熙 四十八年三月,允礽皇太子身份恢复,再颁册宝,诏诰天下。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其皇太子身 份再次被剥夺,事亦告庙,宣示天下。与先前 33 年累计,允礽共明为皇太子 36 年,为有清一代明据太子位时间最长者,然而最终未能继承皇位。雍正二年( 1724)十二月,允礽死去,封理亲王,谥密,故后来清人言说多以“理密亲王”指称之。康熙帝废黜允礽皇太子身份之原因,实录中记载较为清楚。其中多有挑战在位皇帝本人权威,使其感受威胁之处。 从康熙帝第二次 废去允礽到其去世虽尚有 10 年之久,此间已有多子长成,并非人品皆如允礽,但其竟而不再选立任何人为继承人,实际上中止了预立皇太子制度。

由于康熙帝废黜允礽后不再立太子,其继承者的合法性只能依赖大行皇帝遗嘱。胤禛不曾 被预立为储君,以声称有康熙遗嘱并实际上得部分统治者上层势力拥立而继承皇位。于是有其继位是否符合康熙帝本意之疑案,朝野议论纷纷。雍正帝于此耿耿于怀,一再分辩,在雍正七年七月处理陆生楠“诽议时政”案中有谕:“我朝太祖高皇帝开创以来,未尝预建储位。而我太宗文皇帝继位,丕承恢弘大烈,世祖章皇帝绍业膺图,抚有中夏,圣祖仁皇帝深仁厚泽,御宇 绵长。凡我朝圣圣相承, 皆未由先正青宫而后践天位,乃开万世无疆之基业,锡亿兆臣民之洪 庥。逮朕缵登大宝,承重熙累洽之盛统,七年以来,中外乂安,是我朝之国本,有至深至厚者, 愚人固不能知也。”这段话不仅确认了清初迄于雍正帝本人诸帝皆非以预立储君之身份登极,而 且显示,在雍正帝心目中,康熙帝那样在大行皇帝临终时根据遗嘱继承皇位者,并不算“先正 青宫”者。以此为准,康熙帝不曾为皇太子。

自雍正帝始,有“秘密建储”之事。雍正十三年八月戊子(二十二日),雍正帝“大渐”, 召重臣至寝宫前。“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恭捧上御笔亲书密旨,命皇四子宝亲王弘历为皇太 子,即皇帝位。少顷,皇太子传旨著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辅政。 己丑子刻,上崩。”其后颁布的遗诏中,称雍正帝即位不久就已秘密立弘历为皇太子:“宝亲王 皇四子弘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圣祖皇考于诸孙之中,最为钟爱,抚养宫中,恩逾常格。雍 正元年八月间,朕于乾清宫召诸王满汉大臣入见,面谕以建储一事,亲书谕旨,加以密封,收 藏于乾清宫最高之处, 即立弘历为皇太子之旨也。其后仍封亲王者,盖令备位藩封,谙习政事, 以增广识见。今既遭大事,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④ 雍正元年八月秘密立储详细过程,载于起居注,亦见后文。故弘历在雍正元年被秘密指定为皇太子,雍正帝遗诏令其以皇太子身份继承 皇位。如此,弘历为有清第一个以皇太子身份继承皇位之人,其秘密皇太子身份存在时间为雍 正元年至雍正十三年,共 13 年。其皇太子身份被公开之后,旋即皇帝之位。

弘历虽经雍正帝秘密立储而得继位,但并未立即将乃父秘密立储之做法确认为定制,而是 继续斟酌。乾隆元年( 1736)七月有谕:

朕思宗社大计,莫如建储一事。自古帝王即位,首先举行,所以重国本而定鸿基也。朕即 位已逾半载而未经降旨者,并非不稽古典而视此事为缓图。良以后世人心不古,往往有因建储 太早,以致别生事端者,或本人恃贵骄矜,渐至失德,或左右逢迎谄媚,诱引作非。甚且有奸 宄之徒,窥伺谗构以摇动之。是以皇祖当日于建储一事,大费苦心。及授神器于我皇考时,一 言而定万世之业。我皇考御极之元年,圣心即默注朕躬,不肯宣布中外,而传集诸王、大臣、 九卿,特加训谕,亲书密旨,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扁额之后。此我皇考监古宜今,宝爱玉成 之妙用也。朕今当春秋方盛之时,皇子年齿又尚冲幼,揆之事势,虽若可缓,而国本攸系,自 以豫定为宜。再四思维,惟有循用皇考成式,亲书密旨,照前收藏。在我皇考,神明化裁,创 举于一时,而朕继志述事,踵行于今日。此乃酌权剂经之道,非谓后世子孙皆当奉此以为法则也。将来皇子年齿渐长,日就月将,识见扩充,志气坚定,万无骄贵引诱之习,朕仍应布告天 下,明正储贰之位……今日朕亲书密旨,著总理事务王大臣亲看,宫中总管太监谨收藏于乾清 宫正大光明扁额之后。

从谕中可以看出,乾隆初年虽模仿雍正帝做法秘密指定皇太子,但认为秘密立储在雍正帝时为 “创举于一时”之做法,在乾隆帝本人而言则是“酌权剂经之道”,即皆为应对当时具体处境而 做的选择, 尚非将此做法定为后世子孙必须遵行的法则。而且,乾隆帝申明,待所定皇太子长成,气质允可,还是要公布天下,使之“明正储贰之位”。故直至乾隆初年,秘密立储是明立储君之前的过渡性举措。

乾隆元年秘密指定皇次子永琏为皇太子,且已经将秘密立储之事公之于众臣,然而此子在 乾隆三年夭折。乾隆帝遂宣布其所秘立皇太子身份,称:“永琏虽未行册立之礼,朕已命为皇太 子矣……一切典礼著照皇太子仪注行。”于是,追谥其为端慧皇太子。是永琏为有清一代第二个 曾有太子名目而未能继位者,亦是第一个被秘密立为储君之后夭折者。永琏之后,乾隆帝曾先 后考虑将皇七子、皇五子秘密立为太子,然未及行而二人先后夭折。到乾隆三十八年,乃第二次秘密指定皇太子。仍恐其寿命不长,在祭天、祭祖时竟然默祷:“若其人弗克负荷,则速夺其 算,毋误国家重大之任,予亦可另行选择。”乾隆四十八年,乾隆帝基本考虑清晰,宣谕:“总之建储一事,即如井田、封建之必不可行……因再明切宣谕,我子孙其各敬承勿替,庶几亿万 年无疆之休,其在斯乎!总之此事朕亦不敢必以为是,其有欲遵古礼为建立之事者,朕亦不禁。 俟至于父子兄弟之间猜疑渐生,酿成大祸时,当思朕言耳。”同一上谕并将已经秘密立储之事 公诸朝臣:“……前于癸巳年复书所立皇子之名,藏于匣内,常以自随……朕于天下一切庶务, 无不宵旰勤求,悉心筹画,宁于继体付托之重,转不早为定计乎? ” 谕中“癸巳年”即乾隆 三十八年。该年十月,令诸皇子并军机大臣及尚书房总师傅等,将历代册立太子事迹有关鉴戒 者采辑成书,名《钦定古今储贰金鉴》。“是书裒辑自周代以迄元明,凡册立储贰,义关鉴戒者, 备胪事实,谨列按语于后。”所采专据正史,意在核实征信。至此,秘密立储乃被定为制度。

到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乾隆帝终于公布皇十五子嘉亲王永琰为皇太子,改其名首字为 颙,以示区别。皇太子生母魏佳氏前已卒,此时“以仁宗立为皇太子,特册赠为孝仪皇后”。⑦ 下年元日,乾隆帝退为太上皇,皇太子继位,改元嘉庆。以是颙琰成为有清一代第二个经秘密 立储而后得继承皇位者。其秘密皇太子身份 22 年,公开皇太子身份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至 次年元旦,接近 4 个月,为有清一代继承皇位者中具有公开皇太子身份时间最长者。

乾隆帝公布禅位后重申秘密立储为国家定制:

总之储贰一建,其弊丛生……我国家不明诏立储,燕翼贻谋,虑至深远。即缄名密贮,务 当慎之又慎,不可豫为宣露。如朕现在举行归政,亦必俟为期至近,始行颁旨宣示。此实万年 无弊之法,我世世子孙若能敬效祖宗及朕之用人行政,于以钦承昊眷,祇迓鸿庥,亦如朕之躬 跻上寿,再立太子,踵行归政典礼,禔福延洪,用昭亿万禩无疆之庆,此则朕所深望于方来者 也。特将办理缘由,再行申谕。此旨著于尚书房、内阁、军机处各抄录一通,敬谨存记,永为法守。

此制设想中,仍以秘立储君之后,在位皇帝于耆年之时将之公布,转为明立皇太子,继而“归政”,为最理想状况。然而此种情况,以后再未发生。

嘉庆帝可能曾经秘密立储。《清仁宗实录》载,嘉庆二十五年( 1820)七月己卯(二十五), “上疾大渐,召御前大臣赛冲阿、索特那木多布斋,军机大臣托津、戴均元、卢荫溥、文孚,总 管内务府大臣禧恩、和世泰,公启匣,宣示御书嘉庆四年四月初十日卯初立皇太子旻宁。戌 刻,上崩于避暑山庄行殿寝宫。”同条所载嘉庆帝遗诏中也提到:“朕仰遵列圣家法,曾于嘉 庆四年四月初十日卯初,豫立皇太子旻宁,亲书密缄,置秘匵。”② 《清宣宗实录》记,嘉庆 二十五年七月己卯,嘉庆帝出行至滦阳间驾崩。“大渐”时召随行重臣等,“公启匣,宣示御 书嘉庆四年四月初十日卯初立皇太子旻宁朱谕一纸。戌刻,仁宗崩。上稽颡大恸,擗踊无算。 恭视小殓毕,扈从诸臣遵奉朱笔遗旨,请上即正尊位。”同卷并载嘉庆四年四月初十日嘉庆帝密 书储君之名藏于匣中后如何“保爱弥至”之举措。 ③ 这些记述,皆指向嘉庆帝临终前亲自向身边 重臣展示了先前秘密立储的朱谕,而且旻宁在嘉庆帝驾崩当日就已继承皇位。不过, 白杰、杨 珍等学者指出,前述嘉庆帝临终当面向重臣展示先期秘密立储之事为虚构,直至嘉庆帝驾崩, 并没有找到先前曾经秘密立储的朱谕,因而驾崩之后数日间,何人继位尚难确定;嘉庆帝驾崩 次日“命内务府大臣和世泰带领首领太监人等,驰驿前赴圆明园”,即为找寻秘密立储文件。又 据包世臣所作戴均元墓碑文中语及《清史稿》中若干列传内容,判定该秘密立储文件在和世泰 等赴京后于避暑山庄找到,然后旻宁于七月二十六日即位。该墓碑文称:“七月,公偕满相托 文定公扈滦阳围。甫驻跸,圣躬骤有疾,不豫。变出仓猝,从官多皇遽失措。公与文恪 [ 定 ] 督内臣检御箧十数事。最后近侍于身间出小金盒,锁固无钥,文恪 [ 定 ] 拧金锁发盒,得宝书。公即偕文定奉今上即大位……”虽然旻宁先已即位,但到七月二十九日,复有时在京城的“皇太后”即嘉庆帝皇后钮祜禄氏懿旨传至行在,内称:“……今哀遘升遐,嗣位尤为重大。皇次子智 亲王仁孝聪睿、英武端醇,现随行在,自当上膺付托,抚驭黎元。但恐仓猝之中,大行皇帝未 及明谕,而皇次子秉性谦冲,素所深知。为此特降懿旨,传谕留京王大臣驰寄皇次子,即正尊 位,以慰大行皇帝在天之灵,以顺天下臣民之望。”旻宁具折覆奏:“本月二十五日皇父圣躬不 豫,至戌刻大渐……维时御前大臣、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恭启匣,有皇父御书嘉庆四年四 月初十日卯初立皇太子旻宁朱谕一纸,该大臣等合词请遵大行皇帝成命,以宗社为重,继承大 统……本日恭奉懿旨,命子臣即正尊位……谨将匣所藏皇父朱谕恭呈懿览,谨缮折覆奏,恭 谢慈恩。” 将这些记载及相关分析综合起来看,其关于嘉庆帝曾经秘密立储的记载是一致的;关于嘉庆帝临终当诸大臣之面公布秘密立储原始文件的记载见于仁宗、宣宗两朝实录,而与前述 墓碑文记述矛盾,与《宣宗实录》所载太后懿旨说法联系起来也构成疑点;今人关于二十六日 找到该秘密立储原件的判断依据偏于薄弱,推测成分较多。此外,嘉庆帝秘密立储原始文件下 落不明。如此,嘉庆帝秘密立储为可能性甚高之事,但待进一步确证。权以旻宁曾有秘密皇太子身份言,其为有清第三个经秘密立储而继承皇位者,该身份从嘉庆四年至二十五年为 21 年有余,时长仅逊于颙琰。该身份一旦确定,旻宁旋即成为皇帝,故不当视其为曾有公开皇太子身份者。

道光帝密立奕詝为储君文件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据该馆公布之图版及说明,该文 件内含 5 件实物,统被称为“清代秘密立储档案”,形成年代标记为“1846(清道光二十六年) —1850 (清道光三十年)”。内有朱笔所书“皇六子奕 封为亲王,皇四子奕詝立为皇太子”纸笺 一张,及“皇四子奕詝着立为皇太子。尔王大臣等何待朕言,其同心赞辅,总以国计民生为重, 无恤其他”纸笺一张。前者附有满文,楷书;后者笔迹踟蹰,文体变幻,若临终之人所书。 李鹏年《雍正创建秘密立储制度》一文中,详细介绍了该档案情况。参照其说法,前述第一张为 道光二十四年御笔,称为“御书”;第二张为道光三十年正月道光帝临终前御笔,称为“朱谕”; 另有以九扣折纸书写的“遗谕”,分 4 条交代其死后礼仪等事项办理方式。该档为道光帝曾经 秘密立储之直接证据。相关文献记载亦表示奕詝曾被秘密立为皇太子,但有龃龉处。据《清宣 宗实录》,道光三十年( 1850)正月丁未(十四)卯刻,“上疾大渐。召宗人府宗令载铨,御前 大臣载垣、端华、僧格林沁,军机大臣穆彰阿、赛尚阿、何汝霖、陈孚恩、季芝昌,总管内务 府大臣文庆公启匣,宣示御书‘皇四子奕詝立为皇太子’;朱谕:‘皇四子奕詝着立为皇太子。 尔王大臣等何待朕言,其同心赞辅,总以国计民生为重,无恤其他。特谕。’午刻,上崩于圆明 园慎德堂苫次”。 道光朝上谕档中录有宣宗临终所示传位文件内容,与《清宣宗实录》所载一 致。道光皇帝遗诏内有“亲降朱笔谕旨立皇四子奕詝为皇太子,并谕王大臣等同心赞辅,无恤 其他”语,与前说一致。 根据这些记载,宣宗临终之际召诸大臣当面开启匣,展示预先书写 的命奕詝为皇太子之旨,随即展示了朱笔书写的立奕詝为皇太子的谕旨,但内中都未提到预先 秘立奕詝为皇太子的时间,也未提及开启匣时奕詝在场。咸丰帝即位诏书中也未提及以上两 点。 咸丰朝上谕档中有系于咸丰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条下的《慕陵碑文》,内中则有如下文字:

至十四日卯刻,召子臣至寝宫,并召宗令、御前大臣、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等同至寝宫, 手宣朱谕,立子臣为皇太子,命王大臣等同心赞辅,总以国计民生为重,无恤其他,并赐御用 冠服、朝珠,亲为加诸顶项。闻命之下,感悚交集。虽自陈愚昧,辞却再三,而圣意弥坚。以 子臣年幼才疏,身承未有之恩,思何以仰报付畀之重,修身寡过,以慰圣怀,惧滋甚焉。方冀 日承庭训,长侍慈颜,孰意降旨甫经半日,积气上壅,于是日午时龙驭上宾。子臣攀号莫及, 猝遇鞠凶。呜呼痛哉!因与顾命诸臣公启密缄,始知皇考于道光二十六年六月十六日密将子臣 名书置秘函,豫立储贰。大宝艰哉,深恩莫报。并书皇六子奕封为亲王,暨不准行郊配庙享 之仪,撤去供奉笔墨、皮冠、皮衣之类,以及陵寝断不可建立大碑楼,遽称盛德神功字样……

此碑文形成距离道光帝驾崩已经两年有余。除指出宣宗秘密立储日期之外,碑文声言道光帝弥 留之际奕詝不仅在场,而且得宣宗亲自赐其“御用冠服、朝珠,亲为加诸顶项”,并有奕詝谦让 情节。 这与前述实录记载相互矛盾。更重要的是,从此碑文所说开启“密缄”而得知道光帝早在道光二十六年六月十六日即已密立奕詝为储君是在宣宗已然驾崩之后,而前引两朝实录所载 皆为开启该“密缄”是在宣宗驾崩之前。这种龃龉不可能因笔误造成,究竟有何情由, 尚待考 察。综合前述,奕詝在道光帝临终时被指定为皇位继承人为确定之事,其在道光二十六年已被 秘密立为皇太子事亦有据可查,但相关记载存有疑点。奕詝有秘密皇太子身份,该身份一旦确定、公开,即成皇帝,依前文标准,不视为有公开皇太子身份者。

旻宁、奕詝被秘密立为皇太子事记载中之所以皆存疑点,与嘉庆、道光二帝不曾如雍正、 乾隆二帝那样事先公布已经立储有关。秘密立储之密,在于不公布所立储君为谁,不在将已经秘密立储之事隐秘不言。如雍正帝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秘密立储,其人为密,其事公开,记载 详明。

该日巳时,上御乾清宫西暖阁,召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九卿入,面谕曰:“……朕 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为之计。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皇 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于是诸王大 臣九卿等皆免冠叩首……乃命诸臣退,仍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 匾额后乃出。召诸王大臣时,起居注官礼部尚书张廷玉、翰林院掌院学士阿克敦同入。

如此举行,足以决疑定策,其临终之际,并无仓猝混乱及后来记载龃龉情状。乾隆帝所行与此 相类。嘉庆、道光二帝所行则过于隐秘,从而易在皇权交替之际生出狐疑及后来记载之龃龉。孟森先生评论嘉庆、道光之际皇位传承暨秘密立储方式时,亦指其将传位“重器”托于内侍为 “以小人挟此神秘,其变幻何所不有”云。

咸丰帝不曾秘密立储。咸丰十一年( 1861 )七月壬寅(十六),咸丰帝在避暑山庄“大渐”, 召御前大臣载垣等入见。据上谕档,“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奉朱谕:皇长子御名著立为皇太 子。特谕。”下注:“本日子刻,大人们同内廷王、御前大臣一起寝宫召见面谕,并辅政一道写 朱谕,述旨后发下,即刻发抄。”该档下件为:“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奉朱笔,皇长子御名现 立为皇太子,著派载垣……尽心辅弼,赞襄一切政务。特谕。” 据实录,咸丰帝于次日寅刻“升 遐”,“扈从诸臣遵奉遗旨,请上即正尊位”。当日载淳即以皇帝口吻谕内阁:“圣寿甫逾三旬, 朕宫庭侍奉,正幸爱日方长,期颐可卜……本月十六日子刻,力疾召见载垣……特命承写朱谕, 立朕为皇太子。”此行文确认载淳不曾被预先密立为皇太子,大行皇帝临终方才指定其为皇太 子。载淳次日便“正尊位”,称“朕”,下发诏、谕。其居皇太子位仅一日,亦不为此皇太子说 法举行任何典礼,亦不列为得公开皇太子位者。 总而言之,咸丰帝不曾秘密立储,载淳在大行 皇帝临终之际被指定为皇位继承人,当时称皇太子,旋即皇帝位。

自此时起以至清亡,凡半个世纪间,皇帝本人不再拥有实权,皇位继承之一切规制,包 括秘密立储,也成具文。同治帝在位 13 年,既无所出,亦不曾秘密立储。其继任者载湉是 以两宫太后名义指定的。时“钦奉懿旨:醇亲王奕 之子(贴黄)著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 入承大统,为嗣皇帝。又奉懿旨:大行皇帝龙驭上宾,不得已以醇亲王之子承继文宗显皇帝 为子,入承大统,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特谕。是月上即位,改元光绪”。据此,同治帝不仅不曾秘密立储,甚至在临终之际也不曾指定继承人,载湉不曾为任 何意义上的皇太子。光绪帝在位 34 年,既无所出,亦不曾秘密立储。其继任者溥仪是慈禧 太后以“懿旨”指定的。宣统帝幼年亡国,既无所出,亦无立储之事。此皆尽人皆知事。 如上,同治、光绪、宣统三朝皇位继承之法,既未遵循不立储君之满洲旧传统,也未行中原 明立储君传统,且未行秘密立储,甚至未由大行皇帝遗嘱指定皇位继承人,全由慈禧太后摆 布而已。

二、清皇太子制度之衍生规制

“太子”为君主制时代由在位君主指定之子辈继承人,其核心意义是体现皇权更替之合法 性,从而实现平稳过渡。清人了解,先秦时代周天子与诸侯继承人皆可称为太子。“初无太子之 称,至姬周始有文王世子之制与太子之名。然其时天子、诸侯名分未定也,故天子子亦称世子。 如《春秋》传所云,王世子会于首止是也。诸侯子亦称太子,如《春秋》传所云晋太子申生、 郑太子华之类是也。汉兴定制,天子称皇帝,其嫡嗣称太子,诸侯王之嫡称世子,而建储之法 遂立。”③ 帝制时代,“太子”成为皇帝继承人方可据有的身份,诸王以下各个等级身份继承人不 称太子。皇权至高无上,继承人地位仅在皇帝之下,故称“储贰”,为皇权延续根本,故亦喻称 “国本”。“国本”为权力体系根基,围绕其维护、教育,衍生出诸多规制。然而清朝既罕有明立 皇太子之时,前代围绕储君培育而设规制皆归黯然,却又不曾消失。

(一)师傅保及东宫官

汉贾谊《新语》称:“古之王者,太子初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有司齐肃端冕,见之南 郊,见于天也。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以行矣。昔者周成王幼 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 之教训,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者也。”④ 皇帝有太师、太傅、 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 少师、太子太傅、太子少保。师傅保曾有实权,但在帝制时代演变为对德望隆重官员加衔,主 要体现隆礼大臣之意。不过,在明立皇太子情况下,太子之师傅保及东宫官,皆有通过指导、 扶助皇太子而成为日后新君倚重朝臣优先机会。故其意义远不限于名衔本身。清代太子不常立, 但太子制度、名目不曾废弃,故继续保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其品阶准少师、少 傅、少保,为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正二品。此皆“文武大臣加衔及赠衔, 无专职”。⑤ 得此类赠衔者,因基本不知皇太子为何人,且清朝防闲皇子结党甚严,故并不带来 与新君特殊关系。

前代为太子培育设置专官,主要机构为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经局。清顺治初仿前代置詹 事府,但因无太子,职事不明,时裁时设。康熙十三年皇后生子,遂于康熙十四年“复置詹事 府,设满汉詹事各一员,满汉少詹事各二员,满汉主簿各一员,满洲录事二员,汉录事三员,满汉正字各二员。左右春坊设满汉庶子各一员,满汉谕德各二员,中允各四员,赞善各四员。 司经局满汉洗马各一员,满洲笔帖式十员”。 其后,太子教育结果不令康熙帝满意,詹事府等 太子教育机构人员时做削减,但并未裁撤。其后,有公开皇太子身份者既少且皆为时短暂,詹 事府等东宫官绝大多数时间无本职事务,故其主官多在内院、翰林院兼侍读学士、侍讲学士、 修撰、编修等,并可能充任经筵讲官或起居注馆官。乾隆十八年有上谕:“詹事乃东宫僚佐,储 贰未建,其官原可不设,第以翰林叙进之阶,姑留以备词臣迁转地耳。古称建储为国本大计, 朕酌古准今,深知于理势有所难行……今皇子等读书内廷,亦惟慎简师傅,俾之薰陶德性,读 习经书,日有程课。其视出阁就傅有名无实者,相去为何如耶?要之,豫教固所当重,实亦存 乎其人。此则苍穹之敷佑,宗社之贻庥,景运灵长,有非人力所致者矣。”敕编《钦定古今储贰 金鉴》时亦说:“故现在詹事官属虽沿旧制,而其实一无职掌,只以备员为翰林升转之资耳。”

(二)太子教育

康熙中期既立皇太子,于其幼年,亲自教导读书。及其十岁,仿前代制度, 出阁讲学。康 熙二十五年议准皇太子日讲、会讲规制。日讲,“皇太子讲官,满二人、汉四人,以詹事府坊 局官暨翰林院官充补。日以讲官满一人、汉二人轮直进讲。正本先期送进, 副本由司经局正 字誊缮,讲官恭奉进讲。每日早,讲官进至内左门外坐,赐茶,候内监出,引至毓庆宫惇本 殿,行一跪三叩礼,进至讲案前。皇太子先讲本日书毕,满汉讲官以次进讲。先讲四子书,后 讲五经。讲毕各退。”会讲,“是日,皇太子恭诣传心殿。祗告礼成,升主敬殿座。各大臣官 员排班序立,行二跪六叩礼,退立原班。满、汉讲官诣讲案前,一跪三叩, 以次进讲。先四子 书,后五经。讲毕,同大臣官员等退出殿外丹墀下序立,仍行二跪六叩礼。毕,各退”。如此 煞费苦心,皇太子却最终令康熙帝彻底失望。康熙以后既不明立太子,对皇储的教育就不再单 独安排,合并于皇子教育中。乾隆四十三年令:“又古来惟以豫教之说属之太子,于是明季遂 有因储嗣未立,不肯令皇子出阁者,众皆起而争之。此甚非理。若我国家之制,诸皇子六岁以 上, 即就尚书房读书, 即皇孙、皇曾孙亦然。既选京堂、翰林以分课其读,复派大学士、尚书 数人以总视其成,更简满洲蒙古大臣、侍卫等,以肄之国语骑射。长幼相聚,昕夕程功,初无 歧视之心,讵有嫌疑之迹?实大异乎胜国之所为也。”⑤ 与明代专注皇太子教育而将其他皇子很 早遣往所封地相比,清朝因皇位继承人不经早定,需在诸皇子中随时考察,且许其在朝任事, 故所有皇子乃至皇孙教育,都得皇帝关注,统一安排。其间每有可用人才,为不明立储君做法 之得。

(三)皇太子之职事、仪注

皇太子既为储贰,多有受皇帝指令代为行政之类事,明代且有皇太子监国之事。清明立为 皇太子为时较长者,一为允礽,二为颙琰,而前者最终被废,后者公开居太子位仅数月而已, 其余皆在大行皇帝驾崩之后不旋踵而称“朕”,故有清皇太子行监国事者,仅允礽偶为类似。允礽曾于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时,“代行郊祀礼;各部院奏章,听太子处理;事重要, 诸大臣议定,启太子”。次年,康熙帝用兵宁夏,“仍命太子居守”。乾隆帝立颙琰为皇太子时, 已拟定不久禅位,此间无大事,仅安排储君代行若干礼仪性活动。乾隆六十年九月,“上命皇太 子启行,恭谒东陵、西陵”。同月,皇太子奉命“恭诣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孝贤皇后、孝仪皇后陵行礼,诣端慧皇太子园寝行礼”。与此前皇太子礼仪制度并不健全有关,此时 礼仪部门详细拟写“皇太子恭谒两陵所有行礼仪注”,呈进御览。乾隆帝并叮嘱其在端慧太子 墓前行跪叩之礼。嘉庆帝继位之后,地位既已改变,遂于嘉庆九年九月下谕更改,其说法颇有关清朝立储制度:

我朝定鼎之初,本未有建储之典。自皇曾祖圣祖仁皇帝始,立理密亲王为皇太子,嗣因 缘事,即未建立。我皇祖世宗宪皇帝、皇考高宗纯皇帝皆密膺简在,肇承神器。迨朕兄端慧 皇太子仰蒙皇考恩慈,因为皇妣孝贤纯皇后所出,以嫡以贤,特行密立。祗以无禄,不获永 年,命以皇太子典礼祭葬。自后未经续议建储。迨乾隆癸巳南郊大祀,朕荷皇考眷顾洪恩,始 以朕名默告于天、祖,然亦未蒙宣示。直至乾隆六十年,将行授玺典礼,于九月初三日颁发 明诏,立朕为皇太子。仰承付托,获缵鸿图。是我朝皇太子之定名而正位者,自朕躬始。尔 时敕立礼成,即奉命祗谒东陵、西陵,并谒端慧皇太子园寝酹奠。当蒙皇考谕以端慧皇太子 先曾密立,已有名分,应行叩跪之礼,非因以弟拜兄。训示周详,祗承无。今朕绍承大宝,自当别定礼仪。

内中建储“自圣祖仁皇帝始”句,提示玄烨不曾被预先立为皇太子,可补充前文所论。所述雍 正帝、乾隆帝得位之前,“密膺简在”,意为得在位皇帝属意而未必真正得立为皇太子,与端慧 太子被“特行密立”不同,与嘉庆帝本人得“明诏”立为太子更自不同。是在嘉庆帝心目中, 大行皇帝临终立为太子而旋即继位者,其实未必可视为实得皇太子之位,故云“我朝皇太子之 定名而正位者,自朕躬始”。

颙琰皇太子身份被公开之后,得乾隆帝特命移居毓庆宫。其即位后,当乾隆帝在世之三年 间,一直居住此处。其后则再不许皇子辈人居住,用意为“杜中外揣摩之渐”。然而嘉庆帝同时 明令:“将来衍祥绍庆,我子孙有如朕之躬沐鸿庥,敕立为皇太子者,则仍可居住此宫,用昭燕 翼。著将此旨交上书房敬谨存记,并载入宫史续编,世世遵守。”④ 据此,皇太子得有居住毓庆宫 之特权。只是嘉庆之后,再无如乾隆帝那样高年禅位及明立储君之事。皇太子之说,仅见关于 大行皇帝临终遗言之说法中,是为皇位继承人临时名目,且皇帝一旦驾崩,得继位身份者立即 使用皇帝名义称朕行事,并不等到举行即位典礼之后,故实际再无人以皇太子身份行事。

乾隆帝公布以颙琰为皇太子后,军机大臣很快提呈“皇太子应行仪制”,凡 13 款,涉及皇 太子恭请圣安、皇太子行走次第暨座次、皇太子庆日礼节、皇太子妃行止班次、皇太子妃见公 主及诸皇子福晋礼仪、皇太子子女行止次第、皇太子移居毓庆宫日及皇太子庆日王大臣官员等 礼仪、毓庆宫侍卫规制、皇太子服饰、皇太子仪仗、皇太子妃乘车颜色及进出城次第、皇太子 暨皇太子妃月费饭食等。所有条款之要义,在于将皇太子储君地位于所有礼仪性行为中凸显出 来。如此详明定制,意在其后长久遵行,然因嘉庆以后再无真正意义上的皇太子,故此仪注后 来并无实行者。

前文提到,清朝嗣君一旦确定皇位继承人身份,在先皇帝死后即称“朕”、下“诏”,此与 明朝比较,为一大差异。明朝皇太子在大行皇帝“驾崩”之后,举行即位典礼之前,身份仍为 储君,例不称朕,亦不下“诏”,所下达命令称“皇太子令谕”。正式即位前有三次劝进之礼, 其笺中称其为“殿下”。此可见于明历朝实录,非特记于某处。清朝郑重劝进,仅有两次。一 在皇太极称皇帝、改元崇德时曾有劝进一说;二为顺治帝入关后因由一方之主升阶为“天下之主”,举行第二次即位典礼之前,有劝进之事。该礼固属繁文缛节,然而体现皇权继替过程之从 容,皇太子身份亦在此过程中体现实质意义。清于中原皇位继承制度,有所借鉴而并未全面实 施,故皇太子名目在很多情况下仅为皇位继承人代称。

此外,皇太子册立为国家大政,是前代官方史书中必须记载之项。清代皇太子时立时不立, 实录书写也时有时无。清太祖、太宗、世祖实录皆无关皇太子事,《清圣祖实录》凡例将“册立 皇太子”“册封皇太子妃”列为必书之项;《清世宗实录》凡例无此项;《清高宗实录》复有此 项;《清仁宗实录》凡例无此项;《清宣宗实录》凡例有“立皇太子书”而未提“封皇太子妃” 书;《清文宗实录》凡例如《清宣宗实录》;《清穆宗实录》凡例无此项;《清德宗实录》凡例无 此项;《宣统政纪》无凡例。

皇太子一旦设立,颁给册宝。如有皇太子妃,亦需颁给册宝。据前节可知,清代皇太子名号多为大行皇帝驾崩之际方才确定或公布,其后旋即登极成为皇帝,故其妃多不及行太子妃册 立之礼,颁与册宝事多不行。有清一代,有皇太子妃名目者仅两人。康熙帝所封太子允礽妃石 氏,于康熙三十四年受册为太子妃。后允礽两次被废,石氏太子妃名号亦随之失去。 乾隆六十 年封颙琰为皇太子。嘉庆元年,太上皇下敕册立皇太子妃为皇后时,提及其已为“皇太子妃”。 册文曰:“尔皇太子妃喜塔腊氏,祥传渭涘,淑著河洲……兹以皇帝嗣位初元,是用立尔为皇 后,锡以金册、金宝。”

三、清皇位继承制度再斟酌

以皇太子为中心,可从前文考述中理出清皇太子身份及皇位继承方式表(参见表 1 )。

明朝时期的赵轶峰(清皇太子制度拾遗)(2)

此表不含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帝皆不立储君。康熙帝尝试明立储君,失败后改为不立储君。雍正、乾隆、嘉庆、道光诸帝秘密立储。咸丰、同治、光绪、宣统诸帝皆既未公开立储也未秘密立储。如此,清朝建立之后 11 位最高统治者中,自皇太极以下被拥立继位者 2 人, 经秘密立储继承皇位者 4 人,据太后懿旨继位者 2 人,引据大行皇帝遗嘱继位者 2 人,引据大行皇帝遗嘱或篡位者 1 人。其中主要引据大行皇帝遗嘱而继位者,实际多与拥立纠结。据太后懿旨继位者亦具有拥立性质且基本与大行皇帝意愿不谐或无关。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实际一直处于 摸索与变动之中,至其末期,已无章法。故在清人言论中,既有以秘密立储为本朝家法者,也有以“不建储”为家法者。所以如此,与清朝“满洲特色”有关。清入关之际从氏族贵族制向 中原类型专制君主制演变未久,最初三代君主之继位,皆由朝中势力在两种体制与文化传统间权衡而满洲传统主导情况下发生。此时中原礼法观念并未深入渗透满洲制度文化,满洲贵族尚掌握较大决策参与权,以皇帝宗法地位和中原礼仪文化为轴心的皇位嫡长子继承权既未成为共识,更未沉淀为制度。此种情况下,不立储君,势有必然。其后,清朝制度文化快速中原化, 尝试采用嫡长子继承制暨明立皇太子制度,也为自然。在此期间,皇权专制不断增强,八旗上 层决策权日益萎缩,且国有长君,实权在握,皇权继替由皇帝本人一言而定,已成大势。是以 无论康熙帝之不立储君,雍正帝之秘密立储,还是乾隆帝之秘密立储、公开储君、禅位于子, 都是在位皇帝绝对主导之事。仅就此点而言,更近于中原传统而远于满洲入关之际传统。中原皇位继承传统本有弊端,康熙帝立废太子允礽期间对此深有感受,彼时满洲传统能够提示其他选择思路,于是有秘密立储之法。其初为一时之举措,到乾隆帝下令编辑《钦定古今储贰金鉴》,秘密立储方被视为万世不易之法。然而乾隆帝虽然看到明立嫡长子或择贤立储的种种弊端,却没有预见秘密立储有效实行的条件其实十分苛刻,难以确保长久沿用。

与满洲更早时期的不立储君相比,秘密立储基于皇权大幅度凌驾于旧贵族参与决策及均分利益权之上制度格局,在位皇帝之外他人,于此无置喙空间。此种做法,有利于克服不立储君 时代皇权继替之际易于出现的恶性竞争与混乱。其与不论嫡庶而明立储君相比,可以克服因皇 太子本人原因或他人觊觎在储君继位后获得利益而诱导皇太子培植势力,威胁在位皇帝权威甚 至提前篡夺皇位,以及皇储逐渐显露品格恶劣而在位皇帝无可奈何之弊端。其与立嫡以长的中 原明立储君制度相比,更利于选择相对成熟暨德才可期之人继承皇位。然而这种做法并不能克 服皇权继承背后的家天下体制内在弊端。无论如何斟酌,清朝既已进入帝制体制,皇权继承人 无论立嫡、立长、立贤,都要首先在皇帝血亲子嗣中选择。其人数在康熙、乾隆之世较多,在 其他皇帝在世时很少,甚至有无子而驾崩者。故秘密立储并不能保证所立为贤能之君。秘密立储有效实行的条件之一是立储者为国之长君,此为家天下体制中不可预期之事。乾隆帝秘密立储,多年之后禅位于继承人,甚是平稳,期待后世亦能如此。然而嘉道以后发生的情况与此期 待全然不同。一旦出现皇帝少子、无子、早逝情况,此法即告失效,而且会不断产生后续反应。 秘密立储在晚清全然废弛,部分原因也在于此。秘密立储有效实行的另一条件,是在位皇帝掌 控实权,这也是帝制时代无法确保之事。一旦皇权旁落,秘密立储之行为主体之意志是否得以 奉行,即为不确定之事。若出现晚清那样皇帝长久为太后制约局面,则先前各种皇位继承章法 尽皆失去约束力。此间存在一种隐秘逻辑:秘密立储以皇帝个人决策权绝对化为前提,一旦皇 权旁落,则实际控制局面者之权力也是绝对化的,以此种绝对化权力更改皇位继承人,可能发 生制约作用的机制更少,结果是绝对皇权推演出将皇帝本人傀儡化的后果。清秘密立储之后续 推演,实际循此轨迹。清代皇权继替中频繁出现围绕遗诏、遗嘱真伪难辨之疑点,很大程度上, 亦职此之由。① 此外,秘密立储在防止公开立储弊端同时失去公开立储之好处。公开立储之最 大好处,在于公开。公开之际得到朝野认同,只要皇帝不再更改,则储君在皇位继替之际为难 以挑战的继位者——其身份公开性提供继位合法性并有利于有序性。② 这可使篡权得逞的难度增大,使觊觎皇位者更多忌惮。因此,公开立储不仅是皇位继替之际政治平稳的支持因素, 即使 在平素,亦具有建立普遍政治可预期性心理的作用。康熙帝初立允礽为皇太子时所颁诏书就提 到此点:“……授允礽以册宝,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 以重万年之统, 以系四海之心……布告 中外,咸使闻知。”① 秘密立储,增大皇权交替的隐秘性,实际是增大皇权政治运作的隐秘性。此 种隐秘性易于衍生和遮掩阴谋,增加对皇权继替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猜测,也增加在宫闱之内操 控皇权交替的可能性。

中原传统的明立储君,突出强调宗法伦序,对皇帝个人选择权设置一定制约,以此谋求皇 位继承的平稳有序,但出现庸劣、无能、孱弱者继承皇位情况概率较大。全然不立储君,接近 丛林法则,易于造成权势竞争氛围,引发权势争夺。清入关后,根本不立储君不仅与中原政治 文化传统、礼制传统相冲突,也与清入关后皇权集中的基本趋势相冲突,故发生在满洲传统与 中原传统之间之反复尝试、斟酌,形成秘密立储之法。此法在选拔“贤能”的意义上继承满洲 传统,在排除皇帝以外其他人参与皇储选择意义上,则是沿着中原的皇帝集权方向继续提升, 其实比明立太子更突出在位皇帝本人对皇位继承人和皇位继承过程的控制。故此一变局,为帝 制在清代继续沿皇权专制强化方向推进表现之一,是一种在满洲、中原传统双重影响下,因清朝皇权运行具体情势而做出的实践。清廷从来不曾明令废除秘密立储制度,然而晚清数十年数 帝轮替之间,该制全无效用。专制时代皇位继承根本上说并无百善之法,清朝也不例外。

来源:清史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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