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出现的成语典故(左传成语故事二)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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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受到应得的惩罚。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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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隐公四年》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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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三年 传」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què)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珍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隐公四年,传」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
石子曰:「王觐为可。」
曰:「何以得觐?」
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
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
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成语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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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庄公最初娶了齐国太子的妹妹做夫人,称为庄姜。庄姜是绝世美人,但无所出。于是,卫庄公又娶了陈国的厉妫,生下孝伯,早夭。她的妹妹戴妫,生下了桓公,夫人庄姜十分喜爱,视为己出。
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所生。州吁也倍受卫宣公的宠爱,州吁好武好兵,卫宣公也任其发展,不加阻止。但夫人庄姜却不喜欢州吁。
大夫石碏谏言卫宣公要么就立州吁为太子,要么就减少对他的宠幸和放任,宠爱的公子好兵,国君又放任自由,必定后患无穷。卫宣公不听。
而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臭味相投,关系非常好,石碏不让石厚与公子州吁来往,石厚不听。不久,卫宣公去世,卫桓公继位,石碏告老还乡。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公子州吁弑君,自立为君。
卫州吁一向恃宠而骄,又暴虐残忍,篡位后不得人心,非常苦恼。于是他的宠臣石厚向父亲请教如何安民心和巩固统治,石碏建议让州吁去求得周王的认可。
石厚问:“如何去朝觐周王?”
石碏说:“陈桓公现在受周王宠信,陈国和卫国现在也算和睦,可以通过陈桓公去朝觐周王。”
于是乎石厚随州吁去到陈国。
与此同时,石碏立刻修书派使者到陈国,告诉陈国国君:卫国国力微弱,老夫垂垂老矣,已经无能为力了,这两个人是弑君乱国者,希望借助贵国的力量把他们拿下。
州吁和石厚二人到达陈国后便被抓起来,但陈国人也不敢随意处置二人,只能请卫国自己来解决。
春秋初期礼崩乐坏,公子争权,弑君自立并不少见,稍有不慎便会引发国际争端。
最后州吁被杀,而石碏也没有放过自己的儿子石厚,石厚也在陈国被杀。
石厚的行为被君子称赞:“石碏,真是忠臣啊。厌恶州吁作乱卫国,连同自己的儿子都一起杀了。‘大义灭亲’,大概说的就是他吧。”
“大义灭亲”一词古而有之,非《左传》的君子首创,只是目前最早只看到了用来形容石碏解决州吁之乱的记载,大家都认可这是此词出处,在此说明。
州吁作乱不仅影响到了卫国,当时还影响到了周边中原国家,是中原诸侯结党联盟的始作俑者之一,因此,州吁和石厚是不得不杀。
之所以说石碏是纯臣,《国语•晋语》曰:事君不贰是谓臣。
这里的“臣”含义就是忠君,“纯臣”就是忠臣中的忠臣。先秦时期的君主地位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忠君观念也比较淡薄,但家族宗亲观念在当时很重视,所以石碏的行为在当时更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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