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明珠最后结局 纳兰明珠

纳兰明珠最后结局 纳兰明珠(1)

纳兰明珠(1635年-1708年),叶赫那拉氏,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权臣,历任内务府总管、刑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要职。纳兰明珠对康熙议撤三藩、统一台湾以及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起到积极作用。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因朋党之罪被罢黜,后虽官复原职但不再受到重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病故。

明珠,字端范,姓纳喇氏,生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祖父金台石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继其兄纳林布禄为叶赫部首领,天命四年(1619)时,被英明汗努尔哈赤斩杀。其子尼雅哈、德勒格尔归顺后金,隶满洲正黄旗。尼雅哈初授佐领,后屡次从征有功。顺治时改授骑都尉世职,康熙三年(1664)卒,长子振库袭职。

明珠为尼雅哈次子,顺治时初任侍卫,后任銮仪卫治仪正,又调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升为内务府总管大臣,“掌内务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成为宫廷事务的最高长官。康熙五年(1666),任内弘文院学士,参与国政。

康熙六年(1667),玄烨亲政,明珠更被重用。次年,任刑部尚书。他奉命和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水患之处,并会同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官,到兴化县白驹场地方查勘。返回后,向康熙帝报告说:旧有闸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湾河入海。后因禁海填塞,水路受阻,淹没田地。因为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海地方,不应堵塞,应速疏通河道,将四闸开通,积水可尽放出。另外,仍可设置板拦,一遇发水,即行开放,地方不致淹没,居民也不必迁移。明珠等人又查明清口是淮河、黄河汇合处,如果黄河水泛滥,势必越过淮河,而淮河水弱,黄河水中泥沙,将阻塞河道。因此,他建议:将黄河北岸挑挖引河,以备蓄泄,使泥土逐水而下,保证运道畅通无阻。康熙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对解除水患,保护运道畅通,具有积极作用。十二月,传教士南怀仁认为吴明烜推算的康熙八年历书中,差错很多。明珠与其他大臣奉命前去测验。测验结果,吴明烜推算错误,南怀仁推算正确,都符合天象。康熙帝决定采用南怀仁的历书,并任命他为钦天监监副,掌管天文历法事务。

康熙八年(1669),惩办了鳌拜以后,明珠参与消除鳌拜集团及其影响时,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八月,建议停止盐差御史巡历地方之例。十一月,调为兵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鹰台检阅八旗甲兵。在明珠的指挥下,军容整肃。康熙称赞“此阵列甚善,其永著为令。”

明珠是康熙朝最重要的大臣之一,曾名噪一时,权倾朝野,人以“相国”荣称。他官居内阁13年,“掌仪天下之政”,在议撤三藩、统一台湾、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都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同时作为封建权臣,他也利用皇帝的宠信,独揽朝政,贪财纳贿,卖官鬻爵,结党营私,打击异己,在封建统治集团的内部斗争中,经历荣辱兴衰,有起有落。但是,由于他在从政晚期,被康熙帝罢相,导致关于他的许多资料都湮没不详。还有,因其子纳兰性德享誉文坛,常被人指为《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那么明珠似乎就是“贾政”了。这一切,都有待于从史料中逐一厘清,还原一个真实的“明珠”形象。

出身与发迹之谜

北京西郊有一块《明珠及妻觉罗氏诰封碑》,系康熙二十三年(1684)九月二十四日所立,上面记载明珠“初任云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内务府总管,四任弘文院学士,五任加一级,六任刑部尚书,七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经筵讲官,九任经筵讲官、兵部尚书,十任经筵讲官、兵部尚书、佐领,十一任经筵讲官、吏部尚书、佐领,十二任加一级,十三任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佐领、加一级,十四任今职。”所谓今职,是指“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佐领、加一级”。从履历上可以看出,明珠真可谓是青云直上,飞黄腾达了。于是,人们不禁会问:明珠究竟是何许人?是什么样的机缘促成了他在官场上的春风得意?

明珠的家族是满族非常有名的叶赫部,不过,到明珠出生时,这个部落早已成为明日黄花,风光不再。他的父亲尼雅哈只得了骑都尉,世职,不能给他带来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由于历史渊源,叶赫家族与皇室还有着姻亲关系,使得明珠从小就有机会接近皇室。

明珠的岳父是多尔衮的亲哥哥英亲王阿济格,他一生战功赫赫,但缺少政治谋略。多尔衮死后,他想继任摄政王,曾胁迫多尔衮的属下依附自己,结果被人告发“谋乱夺政”。多尔衮灵柩回京,顺治帝亲迎时,他又携带佩刀,“举动叵测”。议政王大臣会议据此将其囚禁。阿济格竟然想挖洞越狱,并声言要放火烧掉监牢。后来,亲政的顺治帝宣布了多尔衮的十二大罪状,为绝后患,又将阿济格及其已获亲王爵位的第三子劳亲赐死,次子镇国公傅勒赫削除宗籍,其余八子均贬为庶人。很显然,明珠与阿济格之女成婚已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这种姻亲关系绝不可能成为他在官场上扶摇直上的阶梯。明珠此举实为其老谋深算中的一种失误,此事与康熙王朝中大多不符!

一切都要靠他自己。明珠为人聪明干练、善解人意,又通满、汉两种语言,能言善辩,遇人嘘寒问暖,善结人心。这才是他官场得意的重要原因。

三大功绩

平定三藩

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为“三藩”。在对待“三藩”撤与不撤这个重大问题上,唯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等极少数人,坚决主张撤藩,与帝意完全一致。康熙帝认为:“吴、尚等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况其势已成,不若先发制之可也。”

当吴三桂发动叛乱时,朝廷有些人吓得惊慌失措。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严加拒绝。明珠竭诚效力,积极参与平定三藩叛乱的活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在处理尚之信属下兵丁时,给事中余国柱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即撤回,三总兵官标下兵丁应予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分入上三旗中,令驻广东,另设将军、副将军管辖。三总兵官标下兵丁,有愿为兵者为兵,愿为民者为民。康熙帝则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分散其力量,日后或撤或迁比较容易。二总兵标下官兵仍驻广东,归将军管辖。裁去另一总兵标下官兵。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张: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领,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领,为数不多,不必分隶八旗。以后若撤回迁移,亦不论旗分调取,有满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办法可行。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尔等可改票来奏。”在处理耿精忠等人时,依照刑律应凌迟处死,其同伙董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负国恩,擅自称帝,且与安亲王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随后又奏:“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于应死之中,尚有可宥之处。”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会议集议。于是陈梦雷等四人,免死,给与披甲新满洲为奴。

三藩之乱的平定,巩固了清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维护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明珠的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康熙十四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晋升武英殿大学士。从此明珠与索额图势均力敌,共理朝政。到康熙十九年索额图解任,由明珠一人佐理朝政,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七年。在这九年时间里,恰值清朝承“三藩”之乱后恢复经济,明珠发挥了他的政治才能。

收复台湾

平定“三藩”叛乱以后,康熙帝开始解决台湾问题。康熙二十一年(1682),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奏请自行进剿台湾。康熙帝征询大臣意见,明珠认为:“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照议政王所请,不必令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兵,似乎可行。”明珠进一步指出当时的形势:“郑经已死,贼无渠魁,势必衰微。”康熙帝同意明珠对形势的分析,表示“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施琅攻占台湾后,便疏陈善后意见:台湾有地数千里,人民十万,其地十分重要,如果放弃,必为外国占据,0宄之徒可能窜匿其中,应该设官兵防守。康熙帝认为:不能弃而不守,但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于是命议政王大臣会议。明珠代表议政王大臣奏报:施琅请守已得之地,设兵防守为宜;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头目及近族家人,不便安置在外省,应带来编入旗下。康熙帝表示同意。明珠还上奏:施琅之功实大,应加封为侯,授为将军,其属下官兵应加等议叙。康熙帝认为“此议甚当,即依行”。在统一台湾的战争中,明珠是康熙帝的得力助手。

治理黄河

治理黄河是清朝的一项重要政务。康熙二十一年,萧家渡决口,工部尚书请令河道总督靳辅培修,遭到康熙帝拒绝。明珠极力推荐靳辅参与治河事宜。他说:“靳辅历任既久,所见必真”,应令来京会议。次年,河水复归旧道,康熙帝甚为赞赏。明珠说:“河道既深,挽运无阻,往来商贾皆得通行,真国家之福。”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辅提出治黄河方案:挑浚高、宝等七州县下河,引水入海,又筑高家堰堤岸,修整黄河两堤。康熙帝征求明珠意见?他回答说:“臣等意谓,最宜修治,但钱粮陆续给与,似为有益。”十一月,在会议治河时,为防止海水倒灌,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则主张开浚故道。明珠赞成靳辅治河方案,上奏:“于成龙居官虽清,但河工事宜,未能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似应从靳辅之议。”王熙认为:“于成龙所议是一旧说,乃照明朝河臣潘季训《河防一览》之法。靳辅所议是一创建之策。”以后康熙帝听信汤斌所言,赞成于成龙治河方案,而靳辅主张未能施行。康熙二十七年(1688),明珠被劾与靳辅结党。靳辅被免职离任。

对俄交涉

明珠任大学士时,参与筹划抗击沙俄侵略,并亲自与沙俄使者交涉。康熙二十年(1681),蒙古正红旗副都统缺员,明珠推举彭春,“人亦颇优,不但副都统,即将军亦可”。康熙二十二年,明珠认为:“萨布素甚优,与将军职任相宜。”彭春、萨布素在首次抗击沙俄侵略,收复雅克萨城的战争中立下了战功。康熙二十五年,清朝再令萨布素率兵包围被沙俄第二次占据的雅克萨城。沙俄派使臣到北京请求解围,明珠奉命在午门前接收文书,并负责谈判。康熙帝决定和平解决,令萨布素将包围雅克萨城之兵,撤回驻地,为签订《尼布楚条约》之准备。

为官之术与失势

康熙帝崇尚理学,用以改变满族贵族缺少文化素养的武夫形象,并作为统治汉人的思想武器。在皇帝周围聚集了如熊赐履、汤斌、李光地等理学名臣。明珠作为新一代的满族贵族,注意与理学名臣建立良好的关系,不失时机地显示自己“好书画,凡其居处,无不锦卷牙签,充满庭宇,时人有比邺架者,亦一时之盛也”。其子性德为清代著名文学家,在徐乾学帮助下编印《通志堂经释》,俨然以宿儒自居。

当时,理学名臣之间,门户之见甚深,互相攻击。明珠“则务谦和,轻财好施,以招徕新进,异己者以阴谋陷之”。徐乾学原先请李光地引见明珠,认为明珠是“可与为善之人,还有心胸”,因此想要请明珠帮助,重新起用熊赐履。明珠对徐乾学说,你报老师之恩很好,但熊赐履对你未必好。他对皇上说你学问好,其他都不好。于是,徐乾学怀恨而别。后来徐乾学与索额图联合,索额图与熊赐履抛弃前嫌,重归于好。明珠、余国柱很是惧怕,阴谋诬陷熊赐履。徐乾学与明珠的关系更加紧张了。

康熙二十四年,江宁巡抚余国柱告诉继任巡抚汤斌,朝廷蠲免江南赋税,乃明珠尽力促成,意欲0,遭到汤斌拒绝。考核-时,外任-向明珠馈送金银者络绎不绝。二十五年按察使于成龙与靳辅争论治河方案,朝臣均仰承明珠鼻息,支持靳辅,汤斌则陈诉勘查结果,赞成于成龙主张。凡明珠集团行事,汤斌多加梗阻。明珠、余国柱怀恨在心,曾经奏陈:汤斌有诽谤皇帝之语。建议罢免汤斌,未获批准。时人认为:“明珠、国柱辈嫉斌甚,微上厚斌,前途难料”。汤斌病死后,徐乾学又激其门生郭琇-明珠、余国柱。在原先依附明珠的徐乾学、高士奇的密谋策划下,明珠降职。明珠本为广植党羽,招徕新进,联络理学名臣,但由于理学名臣间的学派纠纷,明珠、索额图集团之间的矛盾,却使他自己失去了左右朝政的地位。

康熙二十六年,李光地还乡探母,临行之前,明珠对他说:事势有变,-人可畏(郭琇山东人,曾为江南道御史;徐乾学江南昆山人;高士奇浙江钱塘人),不久我亦危险,无所逃避。冬季,康熙帝谒陵,于成龙在路上便对他说:当今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了。康熙帝问有何证据?于成龙回答:请皇帝派亲信大臣去检查各省布政司库银,若有不亏空者,便是臣妄言。康熙帝讯问高士奇,高士奇尽言其状。康熙帝问:为何无人揭发?高士奇回答:谁不怕死!康熙帝又问:有我,他们势重于四辅臣乎?我欲除去,就除去了。有何可怕?高士奇说:皇上作主有何不可!于是,高士奇与徐乾学密谋,起草参劾疏稿。先呈皇帝改定,康熙二十七年二月交由佥都御史郭琇参劾明珠八大罪状:

(一)凡内阁票拟,俱由明珠指使,轻重任意。余国柱承其风旨,即有错误之处,同官莫敢驳正。皇帝时有诘责,乃漫无省改。即如御史陈紫芝参劾湖广巡抚张汧疏内,并请议处保举之员。皇帝面谕九卿应一体严加议处,乃票拟竟不书写,则保举张汧原属指使,于此可见矣!

(二)凡奉谕旨,获得好评,明珠便说:“由我力荐”;或不称旨,便说:“上意不喜,吾当从容挽救。”任意附会,市恩立威,因而结党,挟取货贿。他每日奏事完毕,出中左门,满汉部院诸臣及其心腹,拱立以待,皆密语片刻。皇帝意图无不宣露,部院衙门稍有关系之事,必请命而行。

(三)明珠连结党羽,满人则有尚书佛伦、葛思泰及其族侄侍郎傅腊塔、席珠等,汉人则余国柱结为死党,寄以心腹。向时会议会推,皆佛伦、葛思泰等把持;而余国柱更为囊橐,唯命是听,但知戴德私门。

(四)凡督抚藩臬缺出,余国柱等无不展转贩鬻,必索及满欲而后止。所以督抚等官愈事朘剥,小民重困。今皇帝爱民如子,而民犹有未给足者,皆-搜索,以奉私门之所致。

(五)康熙二十三年,学道报满之后,应升学道之人,率往请价。九卿选择时,公然承风,任意派缺,缺皆预定。由是学道皆多方取贿,士风文教,因之大坏。

(六)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题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皇帝试察靳辅受任以来,请过钱粮几何,通盘一算,则其弊可知矣。当初议开浚下河道时,他以为必委任靳辅,欣然欲行,九卿亦无异辞。当见皇帝欲行另委他人,则以于成龙方蒙信任,举山必当旨。于成龙官止臬司,何以统摄。于是题奏仍属靳辅,此时未有阻挠意。及靳辅张大其事,与于成龙意见不合,于是一力阻挠,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靳辅抗拒明诏,非无恃而然也。

(七)科道官有内升或出差的,明珠、余国柱都居功要索,至于考选科道,即与之订约,凡有本章,必须先送阅览,因此言官多受其牵制。

(八)明珠自知罪戾,见人则用柔然甘语,百般款曲,而阴行鸷害,意毒谋险。最忌者言官,恐发其0状。当佛伦为总宪时,见御史李时谦累奏称旨,御史吴震方颇有参劾,即令借事排陷,闻者骇惧。

郭琇所列明珠八大罪状,直欲将明珠置于死地。在处理明珠问题上,康熙帝因“不忍遽行加罪大臣,且用兵之时,有效劳绩者”,故采取宽容的处理方式,革去明珠大学士职务,授为内大臣。明珠同党余国柱、科尔坤、佛伦等革职。

明珠之贪渎和跋扈,从某种程度言之,是康熙帝放任的结果,康熙帝允许明珠党发展,也是出于牵制索额图党的需要。一旦圣主认为其势力不加约束就弊大于利时,便会着手整顿。康熙二十七年康熙下令革去明珠和勒德洪大学士职务。但不久之后又让他担任内阁大臣,依旧留在自己身边。

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帝命裕亲王福全统兵征噶尔丹,明珠与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等参赞军务,因未及追击败逃的噶尔丹,降四级留任。以后,在康熙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康熙帝两次亲征噶尔丹中,明珠都随从大军督运粮饷,因此叙功,恢复原级。康熙四十三年,明珠与大臣阿密达等奉命赈济山东、河南流民。康熙四十七年(1708)四月十五日,明珠病逝于北京。明珠死后,康熙帝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明珠的一生,也算善始善终。

身后余响

乾隆三十七年(1772),这时明珠已死了60多年了,乾隆帝在国史馆修纂《明珠传》时指出,确核明珠的罪案,认为:明珠主要的罪状是“徇利太深,结交太广,不能恪守官箴”。但是因康熙帝“念其于平定‘三藩’时曾有赞理军务微劳”,而没有“暴示罪状”,严加惩罚,“是非功过不相掩”,仅是降职使用。并不至于像明代的严嵩、温体仁等人那样窃弄威福,竟敢阴排异己,潜害忠良,搞得满朝畏惧而又不敢多言。虽然明珠也有很大的过失,但并不能掩盖他的功劳。这应该算是比较客观的评价。

康熙朝前期,在0与统一的激烈的斗争中,以及满族政治经济变革的形势下,明珠参与朝政,协助康熙帝清除鳌拜、平定“三藩”、抗击沙俄、收复台湾、平定噶尔丹、治理黄河、接受汉族影响建立清朝政治经济制度,都有利于祖国统一,经济发展,应予肯定。明珠结党营私,-贿赂等等不法事,都是封建-下的必然产物。康熙帝对郭琇-明珠诸罪,并未公布于众,显然尚有曲全之意,这比索额图幸运多了。

明珠在任期内奉皇帝之命,以总裁之职参与重修《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编纂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圣训》,以及《政治典训》《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会典》《大清一统志》《明史》等,所编之书多为清朝首创,为后代所沿袭,其中《大清会典》是清朝康熙以前各项政治制度的集大成之作。明珠为清朝各项制度的确立出力最多。康熙朝以后,历朝续修《大清会典》,它成为研究清史的宝贵资料。

〖相关史料〗

《清史稿 列传五十六》

明珠,字端范,纳喇氏,满洲正黄旗人,叶赫贝勒金台石孙。父尼雅哈,当太祖灭叶赫,来降,授佐领。明珠自侍卫授銮仪卫治仪正,迁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擢总管。五年,授弘文院学士。七年,命阅淮、扬河工,议复兴化白驹场旧闸,凿黄河北岸引河。旋授刑部尚书。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充经筵讲官。十一年,迁兵部尚书。十二年,上幸南苑,阅八旗甲兵於晾鹰台。明珠先布条教使练习之,及期,军容整肃,上嘉其能,因著为令。

康熙初,南疆大定,留重兵镇之:吴三桂云南,尚可喜广东,耿精忠福建。十馀年,渐跋扈,三桂尤骄纵。可喜亦忧之,疏请撤藩,归老海城。精忠、三桂继请。上召诸大臣询方略,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等主撤,明珠和之。

诸大臣皆默然。上曰:“三桂等蓄谋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发。”因下诏许之。三桂遂反,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应之。时争咎建议者,索额图请诛之。上曰:“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明珠由是称上旨。十四年,调吏部尚书。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学士,屡充实录、方略、一统志、明史诸书总裁,累加太子太师。迨三叛既平,上谕廷臣以前议撤藩,惟明珠等能称旨,且曰:“当时有请诛建议者,朕若从之,皆含冤泉壤矣!”

明珠既擅政,簠簋不饬,货贿山积。佛伦、余国柱其党也,援引致高位。靳辅督南河,主筑堤束水,下游不濬自通。于成龙等议濬下游,与异议。辅兴屯田,议者谓不便於民,多不右辅,明珠独是其议。蔡毓荣、张汧皆明珠所荐引者也,迨得罪按治,恐累举者,傅轻比,上谕斥,始定。与索额图互植党相倾轧。索额图生而贵盛,性倨肆,有不附己者显斥之,於朝士独亲李光地。明珠则务谦和,轻财好施,以招来新进,异己者以阴谋陷之,与徐乾学等相结。索额图善事皇太子,而明珠反之,朝士有侍皇太子者,皆阴斥去。荐汤斌傅皇太子,即以倾斌。会天久不雨,光地所荐讲官德格勒明易,上命筮,得夬,因陈小人居鼎铉,天屯其膏,语斥明珠。事具德格勒传。

二十七年,御史郭琇疏劾:“明珠、国柱背公营私,阁中票拟皆出明珠指麾,轻重任意。国柱承其风旨,即有舛错,同官莫敢驳正。圣明时有诘责,漫无省改。凡奉谕旨或称善,明珠则曰‘由我力荐’;或称不善,明珠则曰‘上意不喜,我从容挽救’;且任意附益,市恩立威,因而要结群心,挟取货贿。日奏事毕,出中左门,满、汉部院诸臣拱立以待,密语移时,上意罔不宣露。部院事稍有关系者,必请命而行。明珠广结党羽,满洲则佛伦、格斯特及其族侄富拉塔、锡珠等,凡会议会推,力为把持;汉人则国柱为之囊橐,督抚藩臬员缺,国柱等展转徵贿,必满欲而后止。康熙二十三年学道报满应升者,率往论价,缺皆预定。靳辅与明珠交结,初议开下河,以为当任辅,欣然欲行。及上欲别任,则以于成龙方沐上眷,举以应命,而成龙官止按察使,题奏权仍属辅,此时未有阻挠意也。及辅张大其事,与成龙议不合,乃始一力阻挠。明珠自知罪戾,对人柔颜甘语,百计款曲,而阴行鸷害,意毒谋险。最忌者言官,惟恐发其0状,考选科道,辄与订约,章奏必使先闻。当佛伦为左都御史,见御史李兴谦屡疏称旨,吴震方颇有-,即令借事排陷。明珠智术足以弥缝罪恶,又有国柱0谋附和,负恩乱政。伏冀立加严谴。”

疏入,上谕吏部曰:“国家建官分职,必矢志精白,0小廉。今在廷诸臣,自大学士以下,惟知互相结引,徇私倾陷。凡遇会议,一二倡率於前,众附和於后,一意诡随。廷议如此,国是何凭?至於紧要员缺,特令会同推举,原期得人,亦欲令被举者警心涤虑,恐致累及举者,而贪黩匪类,往往败露。此皆植党纳贿所致。朕不忍加罪大臣,且用兵时有曾著劳绩者,免其发觉。罢明珠大学士,交领侍卫内大臣酌用。”未几,授内大臣。后从上征噶尔丹,督西路军饷,叙功复原级。

明珠自罢政后,虽权势未替,然为内大臣者二十年,竟不复柄用。四十七年,卒。子性德、揆叙自有传。

余国柱,字两石,湖广大冶人。顺治九年进士,授兖州推官。迁行人司行人,转户部主事。康熙十五年,考授户科给事中。时方用兵,国柱屡疏言筹饷事,语多精覈。二十年,擢左副都御史。旋授江宁巡抚,请设机制宽大缎疋。得旨:“非常用之物,何为劳费?”当明珠用事,国柱务罔利以迎合之,及内转左都御史,迁户部尚书,汤斌继国柱抚江苏;国柱索斌献明珠金,斌不能应,由是倾之。二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学士,益与明珠结,一时称为“余秦桧”。会上谒陵,中途召于成龙入对,成龙尽发明珠、国柱等贪私。上归询高士奇,士奇亦以状闻。及郭琇疏论劾,言者蜂起,国柱门人陈世安亦具疏纠之,颇中要害,国柱遂夺官。既出都,於江宁治第宅,营生计,复为给事中何金兰所劾,命逐之回籍。卒於家。

佛伦,舒穆禄氏,满洲正白旗人。自笔帖式累迁内阁学士。吴三桂既死,其孙世璠犹据滇、黔,命佛伦总理粮饷,通镇远运道,旋兼理四川粮饷。事平,迁刑部侍郎。寻迁左都御史,擢工部尚书,转刑、户两部。先是下河工程,靳辅与按察使于成龙议不协,命佛伦偕侍郎熊一潇等勘议。佛伦受明珠指,议如辅言,为总漕慕天颜所劾。御史陆祖修亦劾佛伦袒辅,且言:“九卿会议时,尚书科尔坤等阿佛伦意,尚书张玉书、左都御史徐乾学言兴屯所占民田应还之民,科尔坤置不闻。他九卿或不得见只字。”上怒,下部严议。及郭琇劾明珠,指佛伦为明珠党,因解佛伦任。召辅等廷对,佛伦乃奏停屯田,并汰前所设官。部议夺佛伦官,上命留佐领。旋授内务府总管。

出为山东巡抚,疏请均赋役,令绅民一体应役,诏嘉其实心任事。初,潍县知县朱敦厚以赃私为巡抚钱鎯所发,乞徐乾学请於鎯,获免,且内擢主事。至是事发,下佛伦鞫实,乾学坐夺官。佛伦又劾琇知吴江县时,尝侵公帑,其父景昌故名尔标,乃明御史黄宗昌奴,坐贼党诛,琇改父名冒封典,当追夺。乾学故附明珠,后相失,或传琇疏乾学实主之,故佛伦以是报。寻擢川陕总督,入为礼部尚书。三十八年,授文渊阁大学士。三十九年,琇入觐,讼父受诬。上诘佛伦,自承不实,当夺官,援赦得免。未几,以原品休致。旋卒。

论曰:康熙中,满洲大臣以权位相尚者,惟索额图、明珠,一时气势熏灼,然不能终保令名,卒以贪侈败。索额图以附皇太子得罪,祸延於后嗣。明珠与索额图竞权,不附皇太子,虽被弹事罢相,圣祖犹念其赞撤藩,力全之,以视索额图,岂不幸哉?若国柱、佛伦,则权门之疏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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