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转移需要带什么(以后黄浦区发展团员要这样做)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精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章》、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做好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本市发展团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本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团员转移需要带什么(以后黄浦区发展团员要这样做)(1)

团员转移需要带什么(以后黄浦区发展团员要这样做)(2)

严格入团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

1.坚持按照标准发展团员。

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不满13周岁入团的现象,同时防止“关门主义”。对于在入团年龄问题上弄虚作假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抓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积极引导和鼓励那些各方面表现好、有进步愿望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不能坐等青年上门。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要及时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充分利用好团课、团校等形式和载体开展集中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定期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健全经常性培养考察机制。

3、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发展团员,把履行入团程序作为对新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发展团员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新团员的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加强发展团员工作指导,保持团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结构

1.制定和落实发展团员计划。

根据团市委每年制定的《上海市发展团员计划》,团区委将发展团员名额逐级下达到各级团组织,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团组织原则上不可以超出分配名额发展团员,确因特殊情况,发展团员数量需超过分配名额的,须书面请示团区委组织联络部,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团区委组织联络部保留的机动名额和编号号段。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黄浦区发展团员工作计划表》(黄浦新青年网站http://hp5461.huangpuqu.sh.cn通知公告中可下载)反馈至团区委组织联络部邮箱tqwzzb@163.com

各级团组织要在新发展团员本人的《入团志愿书》的显著位置标注其发展团员编号,要求新发展团员应将本人的发展团员编号录入“上海电子团务平台”(电子团员证系统),作为本人的“电子团员证”编号。

2.调控中学发展团员比例

到2017年底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30%以内,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团学比例控制在60%以内,之后进一步降低这一比例。由于毕业班团学比例调控工作的特殊性,为避免中学中职发展团员名额和其他领域发展团员名额混用对团学比例调控工作的不利影响,中学中职领域发展团员名额和编号号段均单列,由团市委学校工作部统筹分配。各中学中职团委要按照上级团委制定的发展比例,把初中毕业班团学比例超过35%、高中毕业班团学比例超过70%的学校作为调控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发展团员工作。

团员转移需要带什么(以后黄浦区发展团员要这样做)(3)

3.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发展团员工作

把中学作为发展团员主阵地的同时,做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新兴青年群体、农村等领域的发展团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一线工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的培养考察,及时发展他们中符合团员标准的青年入团。注重发展优秀来沪务工青年入团,来沪务工青年可以向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所在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流出地已经建立驻沪团组织的,可以向驻沪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普通高校、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团员工作,保持合适团青比例。注重加强在少数民族青年中发展团员工作,继续做好在军人中发展团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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