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济南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

济南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济南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8日讯 11月1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有关情况展开介绍。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城管局将积极建设光大(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济南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济南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2)

据了解,济南市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共5座,分别是起步区孙耿焚烧发电厂、长清马山焚烧发电厂、章丘高官寨焚烧发电厂、莱芜牛泉焚烧发电厂、商河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日,已于2022年9月试运行),以上可焚烧原生垃圾7800吨/日,能够满足济南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总体需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济南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国芬表示,济南市城管局将积极推动光大(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莱芜区牛泉镇,采用BOT模式,由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总投资约2.2亿元。该项目利用一期项目的预留场地,扩建1条400吨/日垃圾焚烧线,同步配套建设汽轮发电机组、渗滤液处理设施等。按照济南市政府批示意见,市城管局已与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签署;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计划年内破土动工,2024年底前建成投用。此外,开展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该项目位于长清区马山镇,采用BOT模式,占地面积约141亩,处理规模拟为1200吨/日,总投资约6.5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取得项目立项核准,已完成规划选址报批,各项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秦国芬表示,为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全量焚烧,济南市城管局通过适度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量产能、科学合理调运全市生活垃圾、积极采取生活垃圾分流协同处理等各项措施,自2022年5月起,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不再填埋原生垃圾,实现了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一是全面排查,强化项目稳定运营。市城管局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影响企业正常运转的安全、环保隐患,开展了全面细致排查,通过问题排查整改,保持了垃圾焚烧设备完好运转。二是科学组织,强化垃圾合理调配。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配垃圾供应,使垃圾贮存仓控制在合理仓位,最大发挥现有垃圾焚烧厂的生产效能,有效释放各垃圾焚烧厂焚烧能力。三是邻里协作,强化设施共享共用。按照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济南市与周边城市逐步建立了常态化垃圾焚烧设施共享共用机制,已打通了与泰安新泰、德州齐河、泰安肥城等地市垃圾焚烧设施的共享共用渠道,可在垃圾高峰期间或发生应急事项时进行垃圾分流和跨区协同处理,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济南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无废城市”创建奠定有力基础。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马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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