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吃生蚝后呕吐(深圳男子在餐厅吃完生蚝上吐下泻)

餐饮门店陆续开张,城市进一步恢复了熟悉的烟火气然而近日,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在3月下旬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李记湛光蚝莊店(大冲分店)就餐后,出现了上吐下泻、急性肠胃炎等状况,顾客们怀疑该店售卖的食材存在质量问题随后,南都记者联系了店家,回应称已在被投诉当天,封存好食材给相关部门进行检测4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接到消费者反馈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但检查结果并无异常,目前正协助商家和消费者协调相关售后问题,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生吃生蚝后呕吐?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生吃生蚝后呕吐(深圳男子在餐厅吃完生蚝上吐下泻)

生吃生蚝后呕吐

餐饮门店陆续开张,城市进一步恢复了熟悉的烟火气。然而近日,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在3月下旬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李记湛光蚝莊店(大冲分店)就餐后,出现了上吐下泻、急性肠胃炎等状况,顾客们怀疑该店售卖的食材存在质量问题。随后,南都记者联系了店家,回应称已在被投诉当天,封存好食材给相关部门进行检测。4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接到消费者反馈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但检查结果并无异常,目前正协助商家和消费者协调相关售后问题。

吃生蚝后出现急性肠胃炎

顾客质疑食材有质量问题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街头巷尾的烤串、海鲜大排档也热闹起来。叶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在3月20日和朋友一同前往深圳市南山区的李记湛光蚝莊店(大冲分店)就餐。“我们同事和朋友前后相约一共9个人,4桌大概共吃了1100元左右,主要是蒜蓉生蚝,和一些烤鱼和肉串。”叶先生说,在就餐后的第二天,他便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状况,“吃完生蚝的隔天,就开始呕吐和腹泻,一问朋友们都是类似情况,甚至还有急性肠胃炎和发烧的现象。”叶先生回忆,当初一同前往该店吃生蚝的朋友们,无一例外出现了腹泻、头晕、四肢乏力的现象,他们怀疑该店售卖的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开始在大众点评等平台给予反馈,并拨打12345市民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来自大众点评

与此同时,刘女士发现在大众点评进行相关反馈时,该店不少顾客留言表示出现了类似状况。“发现在3月下旬有不少类似的评价,至少5位顾客留下了就诊证明和病历材料等,所以我们怀疑3月20日那几天的食材是有问题的。”刘女士表示,因为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状况,给生活和工作也带来了一定影响,“我们都请假了,没法去上班,有个朋友出现发烧症状,还去医院做了核酸检测。”刘女士说,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进行检测,并希望该店能够给消费者做出合理地解释,且处理相关售后问题。

一名顾客的病历记录

店家:封存食材配合市监部门进行检测

近日,南都记者也前往了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新城花园的李记湛光蚝莊店,发现该店正在正常经营,营业时间为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2点。与此同时,南都记者发现该店在显眼位置处,张挂了营业执照。在后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处理刚到货的生蚝。

此外,李记湛光蚝莊店(大冲分店)的店长梁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店内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上岗,同时店内所售卖的食材有严格的进货渠道,且每月会按时送检。在3月下旬接到顾客反馈相关问题后,工作人员立即封存食材,配合市监部门进行现场检测。“我们的食材都是经得起检测的,而且我们是做品牌,其他分店经营这么久也没出现过食材不合格的情况。”梁先生说,对于部分顾客所反映的售后问题,也正在处理当中。“有的顾客没有完整的消费单据或就诊记录,但我们都以负责任和尊重顾客的态度,给他们进行了售后处理。”另外,梁先生反映,有部分顾客提出了较为严苛的诉求,“有顾客借机要求赔偿20万,甚至是更高,所以我们并没有同意,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会报警,或者寻求法律的援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现场检查结果并无异常

4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接到消费者反馈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我们接到电话立马就去了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营业执照、食材原料、卫生环境、生蚝的抽检报告都检测了,都是合格的。所以对于市民反映的食物中毒一事,我们也感到有点蹊跷。”工作人员称,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来看,并未出现异常。

目前,工作人员表示正协助商家和消费者协商相关售后问题,“消费者主张的合理权益,我们是支持的,但是不希望出现借机漫天要价等不合理的现象,希望此事能有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协调结果。”

律师: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食品质量问题可索赔

此外,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海波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因食品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等。若对产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争议,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该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谭海波提到,根据《食品安全法》,若经检验,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食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索赔。“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专家: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 减轻贝类毒素危害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些年因食用生蚝而中毒的事件并不少见。深圳市宝安区颐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黄亨先生介绍,生蚝本身不产生毒素,但如果其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会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人们食用就会引起食物中毒。“贝类毒素不会使生蚝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通过颜色和气味并不能判断其是否已染毒。经过高温能杀死部分细菌煎炒、水煮、高温、高压等常用的烹饪方法也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

黄亨先生还说,目前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均无特效的治疗药物。所以,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是减轻贝类毒素危害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贝类时,尽量去正规的超市或市场。沿海地区的居民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打捞或采食海产品,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等附近海域采集、捕捞海产品。 二是食用要留心,有症状及时就医。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赶往医院治疗。”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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