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被撞有多大责任(行人横过马路被撞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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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过马路被撞有多大责任(行人横过马路被撞负全责)

行人过马路被撞有多大责任

雨天路滑,大家出行要格外小心,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黄女士在雨天突然横过马路时,就被来车撞倒......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交警怎样认定呢?

8月16日下午,当时正下着雨,黄某乘坐网约车到达广宁县城南街镇农林路段处。待车辆停稳后,黄某从小车的右后门快速下车,在没有认真观察左右来车的情况下,黄某双手遮挡头部,匆忙从小车尾部快跑横过道路,被由卢某驾驶、正常行驶的四轮方向盘式市政管理巡逻电动车撞倒,造成行人黄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行人全责

交警在走访事故当事人和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后,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行人黄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民警认定行人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四轮方向盘式电动车驾驶人卢某因无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强者与弱者之别

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分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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