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说明书(进口食品安全你问我答之九)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说明书(进口食品安全你问我答之九)(1)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说明书(进口食品安全你问我答之九)(2)

输欧盟食品药残新规篇

近期,欧盟发布通知,根据欧盟(EU)2019/1871法规要求,自2022年11月28日起,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药残的测定限值将执行新的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标准要求。上海海关就输欧食品企业关心的若干个问题给予解答。

01 Q

欧盟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哪些具体要求,欧盟相关的文件要求有哪些?

欧盟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采取了市场准入的管理模式。市场准入管理主要包括确定需要实施国家准入管理的产品范围、需要实施企业注册的产品范围等。欧盟相关要求文件主要包括:

1

(EU)2017/625法规《为确保食品、饲料、动物卫生、动物福利、植物卫生、植物保护产品等法规有效实施采取的官方监管措施和其他管理活动》;

2

(EU)2016/439《动物卫生法》;

3

1099/2009/EC《动物屠宰保护条例》;

4

(EU)2020/692《动物、种用物质和动物源性产品出口欧盟要求》;

5

2073/2005/EC《食品微生物标准》;

6

2002/994/EC关于对从中国进口的动物源性产品采取某些保护措施的决定;

7

852/2004/EC附件Ⅱ(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卫生要求)

8

853/2004/EC附件Ⅱ(规定了标签要求),附件Ⅲ规定了相应动物产品特殊卫生要求等。

02 Q

我国哪些动物源性食品可以向欧盟出口?

欧盟根据动物卫生风险和公共卫生风险来确定准入国家名单。根据AHL(动物卫生法)第229(1)(a)条要求,输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须来自第三国、地区或原产地名录。同样,关于公共卫生,根据 (EU) 2017/625第126 (2)(a)条,委员会授权条例(EU) 2019/625(5)第3条,要求动物源性产品仅从第三国名录的国家输入欧盟。

目前允许我国向欧盟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生产企业类别包括兔肉、禽肉、水产品、肠衣、蛋制品、明胶和胶原蛋白等七类产品。

注册企业查询网址(选定国别、产品种类后即可查询):https://webgate.ec.europa.eu/tracesnt/directory/publication/establishment/index#!/search?classificationSectionChapter=food&sort=country.translation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说明书(进口食品安全你问我答之九)(3)

03 Q

我们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想向欧盟出口肠衣产品,应该如何申请对欧盟注册?

欧盟法规853/2004(EC)附件Ⅲ列明的动物源性食品需要从批准国家注册企业进口,包畜肉、禽兔肉、野味肉、肉糜、生的调理肉、机械分离肉、肉制品、活双壳软体动物、水产品、鲜奶及奶制品、蛋及蛋制品、青蛙腿肉及蜗牛、动物油脂及油渣、经处理的胃、膀胱肠产品、动物明胶及胶原蛋白、生产明胶和胶原蛋白的原料(软骨素、壳聚糖、胺糖等生产企业不需要注册)。

目前欧盟不接受企业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企业需通过海关总署向欧盟官方推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注册时,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

书面申请及承诺持续符合进口国(地区)注册要求的自我声明;

2

企业生产条件、产品生产加工工艺等基本情况;

3

建立并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4

进口国(地区)要求的相关资料。

04 Q

本次欧盟药残新规对输欧企业影响大吗?

根据欧盟2002/994/EC法规要求,输欧盟养殖水产品、剥壳和/或加工虾、小龙虾、肠衣、兔肉、禽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蜂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应批批检测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养殖水产品还应批批检测孔雀石绿和结晶紫。

自2022年11月28日起,输欧盟动物源性食品需符合氯霉素测定限值0.15μg/kg、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增加硝呋索尔代谢物,共5种)测定限值0.5μg/kg、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总量)测定限值0.5μg/kg的标准要求。

05 Q

如果出口欧盟的食品被欧盟通报不合格,会有什么后果?

海关收到欧盟通报后会及时就通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对出口企业采取强化检验检疫、取消注册推荐、暂停出口等措施。

欧盟官方对不合格产品将会实施退运或销毁,对注册生产企业实施口岸加严检查、暂停进口等措施。

供稿单位:进出口食品安全处、金山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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