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治之声(齐鲁法治锐评吃瓜)

山东法治之声(齐鲁法治锐评吃瓜)(1)

近年来,网络最忙的事情莫过于“吃瓜”。作为网络流行词,“吃瓜”多用来比喻以事不关己的态度讨论八卦事件、围观个人隐私的行为。网友们常常戏称自己为“吃瓜”群众,“瓜”则表示某个热点事件,把“吃瓜”平台称作“瓜田”。

互联网时代,“吃瓜”既是娱乐方式,也是社交方式,有助于表达多元化意见,引导公共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但一段时间以来,“吃瓜”却衍生出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比如,“吃瓜”跑偏、谣言滋生时有发生,大量低俗、虚假信息吸引公众注意力,甚至将“吃瓜”产业化进行非法谋利、恶意炒作,“吃瓜”变“吃人”,“围观”变“围攻”,给网络空间治理和社会治理带来新困扰。“吃瓜”乱象愈演愈烈,必须依法遏制,确保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发布信息要依法依规。“吃瓜”群众看到的信息必须是依法依规允许围观的信息。这些信息依法公开,必须去除围绕热点的“假、蹭、混、误”,供给优质内容和正能量,是能够让“吃瓜群众”了解真相的权威信息。这些信息受法律保护,必须严格研判筛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有效分流管控可能引起热搜、引发热议的话题,绝不允许“吃瓜”凌驾于侵犯个人合法权益之上。这些信息依法可溯,逐步建立实名制评论互动机制,让发表信息及言论实现有出处可查、有痕迹可寻。

信息平台要规范管理。一方面,把好信息发布第一道关,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权威信息披露和专业知识资源置顶,在舆论场中放大理性观点、专业视角、主流价值声量,放大相关政策解读,引导网民理性思考。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督惩戒机制,列出“瓜田”“瓜农”黑名单,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和追责力度,形成震慑,铲除“吃瓜”产业不法链条。

吃瓜群众要守法自律。网络催生人人皆是“瓜”众。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树立“吃瓜有风险、吃瓜有规范”的理念,坚守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道德规范底线、公序良俗底线、法律法规底线,尊重真相,秉承理性,遵从本性,客观分析评判,主动抵制假信息、负能量,不盲信、不盲从,自觉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公共秩序。

法治评论员 陈晓静 李云东 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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