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正前武汉(吴正前合理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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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前武汉(吴正前合理取法)

吴正前武汉

合 理 取 法

文/吴正前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取法乎上成为书坛的“热词”了。短训班、研讨会和书法课堂上,随处充斥着取法乎上的声音,所谓的“师傅”、“大师”、“名人”讲座授课、点评作品、交流经验也大谈取法乎上。取法乎上的含义是什么?能指和所指又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翻阅了很多文献资料,也没找到理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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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上的含义

取法乎上,最早见于《易经》:“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后来的《论语》、《孙子兵法》、《沧浪诗话》等经典文集也有近似的表述。基本意思是讲人的立身成事之道。人生目标就高不就低,但现实生活中无论目标高低,实践的结果未必尽如人意。目标只是期望值,起到激发行为动力的作用,并不能保证目标完全实现。实现目标预期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果缺乏实现目标的手段,再好的目标也难以达成。书法的取法很现实,取谁的?怎么取?必须明确具体,绝不能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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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上能否指导书法取法?

书法的“法”是汉字书写的内在规则,以笔法、字法、墨法、章法为总纲,缀结着难以计数的细纲目。据不完全统计,历史文献记载的用笔动作就有二百多个。书法本无法,是无数杰出的实践者倾其毕生精力研究探索的结果,形成了目前的书法体系。书法的“法”具体实在,看得见摸得着,拿过来就可以用。取法乎上是种指导思想,宏观的抽象概念,难以理清,无从把握。取法乎上的“上”,有其事物位置和等级品味的含义,呈现出高低上下的不确定性,而汉字书写结果体现的是个性和特色,个性和特色不同,不存在高低上下之别。有人选择临摹优秀的经典碑帖,称之取法乎上,似乎有点牵强。经典碑帖最初并非经典,推崇的人多了便成了经典,对经典的认识差别很大,有人认为是经典的东西,有人并不认可,势若水火的分歧经常发生。比如,王羲之《兰亭序》,说是经典应该问题不大,但有人就是不以为然,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书法取法与书写者的喜好有关,喜欢谁的,不喜欢谁的,个性使然。有的喜欢《兰亭序》的雅致,有的喜欢《祭侄稿》的粗放,有的喜欢汉碑的厚重,有的喜欢简帛的流畅,纯粹个人自由,绝不能一律强求。

“取法乎上,仅得其中”预示着事物的发展有其恶性循环的意味。它不仅抹杀了人的创造性,而且淹没人的超越性。长久以来,人们喜欢把取法乎上奉为金科玉律,以此鼓舞斗志,攀登高峰。但仅得其中似乎又告诉人们,再高的目标也不可能完全实现,能够实现一半就不错了。以此类推,目标的行为越来越差,最后惨不忍睹。引伸到书法上,取法的明确对象,是技艺高超的师傅,无论是现实中的师傅,还是传统碑帖,都必须有取法的对象。这个对象犹如一座大山,难以逾越。你爬呀爬呀!最终爬到一半,个别的也可能爬到山顶,那也与师傅相差无几。按照这个逻辑,徒弟永远超不过师傅,基本从精神上摧毁了一个人超越师傅的勇气!现实中,没有人鼓励我们超越师傅,没有人鼓励我们爬到山顶再垫垫脚,人们普遍认为那几乎不可能,能到山腰就不错了。正是这种思想桎梏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书法的最终结果是写出特色、写出风格,写出与别人不一样的品质。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具备创造性和超越性,站在师傅的肩膀上往前走。东晋王献之取法父亲王羲之,他并不满足,而上溯“草圣”张芝,极力变法,开拓了书法的新局面。宋代“苏黄米”以强烈的文化自信和对书法传统的认知,尊重传统,不囿于传统,开辟了书法的意象书写。明代张瑞图不拘泥于成法,别开生面,在笔锋的摆动和斩截上求新意,写出凌厉的点画,丰富了笔形意味。清代郑板桥勇敢地杂糅不同书体的书写特点,融会贯通,虽然不够成功,但标新立异的进取精神值得赞扬。诸如此类的艺术追求,都说明超越前人的重要性。当前书法生态的窘境,不能不说与“取法乎上,仅得其中”的思想惯性有深刻关系。

既然取法乎上存在着无法消弭的内在缺陷,那么书法取法有没有可以遵循的准则呢?当然有,我们必须换一种思维方式,从实际出发寻求丰富的取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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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适”

俗话说“求好不如求适。”豪华昂贵的饭菜,酸甜苦辣合不合口味;衣着锦缎丝绸,光鲜亮丽,大小肥瘦,合不合身。书法取法也是一样,传统经典古雅高贵,好是好,关键在适合不适合。长期的书写总会形成习惯,执笔松紧高低,用力轻重大小,运笔疾涩枯润,提按快慢强弱,每个人的方法不同,习惯也会有所不一样。笔、墨、纸等工具材料,又非一成不变。这些都对书写法度的选取产生直接的影响。苏东坡“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包世臣“执笔欲其近,布指欲其疏”,康有为“腕平当使杯水置上而不倾”,说明不同的执笔,多样的取法,书写效果有成功,也有失败。喜好特别怪,它根深蒂固,顽固不化,适应容易,改变难。有人喜欢碑的厚重,有人爱好帖的轻灵;有人喜欢楷的端庄,有人爱好草的飞动,个性选择,无可厚非。当前很多书写者标新立异,别出心裁挖掘前人遗迹,吸取流落民间的残碑断简的笔法,写出风格独特的书法,能说他取法乎“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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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纯”

“纯”的言外之意,就是干净,不含杂质。一个书写者的书写个性一旦形成,其“法度”表现为纯粹性和唯一性。作为学习者必须瞄准一家,登堂入室。在对一家还没弄明白之前,最好不要另起炉灶,否则事与愿违,旧的没掌握,新的冲击干扰,极易前功尽弃。人们平时所说的杂糅,指高度纯粹化了的杂糅,盲目的杂糅容易冲击书写个性的形成。历史上的书法名家很多,经典笔法汗牛充栋,绝不能见异思迁,此山望着彼山高,不加选择地胡乱取法,相互干扰,互相影响,何来书写个性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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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得”

王所谓得法,就是取法时,能够得到与字形结构相匹配笔法要旨,自觉加以灵活用笔。“书贵得法,然以点画论法者,皆蔽于书者也。求法者当在体用备处,一法不亡浓纤健决,各当其意,然后结字不失,疏密合度,可以论书矣。”宋代董庠说得透彻,值得玩味。当然,得法不能做作,为得法而得法,失之于雕琢,显得不够自然。就写字的规矩来讲,各有成法,不可一概而论。总而言之,必须以古法为法,深悟于古法之外,然后自我作古,以立我法,就是得法的归宿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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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乎“变”

变法是每个书写者必须面对的问题,除非你不想写得与别人不一样。变法的根本是融会贯通,走向书写的新境界。首先不能为法而法,如果这样,那将失法。以意求法,打通诸法融会的通道,可以获得新的认知。其次增强变化意识,自觉寻求新法。一个立志写好汉字的人,假如不懂变法、不愿变法,无疑于作茧自缚,终将沦为书奴。知通变法,冲破法的束缚,明白法无定法,那才是真正内行的书家。凡是占有书史一席之地的书家,都是变法的先驱。凡书通则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假如执法不变,纵能入古三分,也脱不掉书奴之嫌。

书法取法内蕴丰富,历代书家颇多论述,但能够让人信服的并不多。我们必须十分警惕书法文献的历史记载,对那些似是而非的东西,不盲目跟从,读懂弄通以后,或应用,或传播,以免混淆视听,搅乱正常的汉字书写秩序。

吴正前

吴正前,字勿曲,号唐林孜。安徽颍上人,空军大校军衔,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染翰濡墨数十载,参加国家、军队级展览数十次,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当代书坛名家系统工程“五百人书法精品展”和“千人千作书法精品展”,入展全国九届书法篆刻展、全国首届册页展、全国第六届楹联书法展、全国第四届正书展和全国第二届行书展;获得中国当代文人书法大赛金奖、第三届北京迎奥运电视书法大赛一等奖、全军“双马杯”书画大赛一等奖、全国“中青杯”书法大赛二等奖、全军第四届书法展二等奖、全军廉政文化建设书法大赛二等奖、“建文杯”全国书法大赛优秀作品奖等十多个奖项;发表书论近200篇,印制《书法作品集》数种,曾被中国书法家协会评为“书法家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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