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反电诈典型案例(反电诈法草案如何修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最高检反电诈典型案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高检反电诈典型案例(反电诈法草案如何修改)

最高检反电诈典型案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十一次会议曾首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这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首次正式进入国家立法程序。随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于10月23日至11月21日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岳仲明介绍,这是近期征求意见法律草案中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3441人提出的28599条意见,还收到不少群众来信。

“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犯罪活动猖獗,一些受害人的养老钱、看病钱、上学钱等血汗钱、一辈子的积蓄被骗,有的因骗致贫返贫,危害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岳仲明表示,大家一致认为,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非常重要、非常迫切、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岳仲明介绍,同时,社会公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提出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罚。建议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一步提高刑罚,极大震慑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实施相关惩戒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上的所有参加者都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

二是,加大反诈骗宣传防范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宣传防范方面的规定,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增加对重点人员防范宣传,规定银行、互联网企业防范宣传、预警劝阻责任,规定鼓励群众举报奖励;

三是,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建议国家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群体的帮扶救助机制和措施,同时对公安机关冻结的诈骗分子的资金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完善冻结财产返还方面的规定,尽量多挽回受害者的财产损失。

此前公布的草案一审稿明确提出,要加大惩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行为,实施惩戒措施,规定了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违反规定制度措施的处罚措施,对有关企业因重大过错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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