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1)

琼瑶诉于正案还没有宣判,场外风起云涌。

先是109名内地编剧发表“就琼瑶女士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从道义上支持琼瑶维权。然后又有数十名编剧紧跟其后表达相同立场。从各大网站的跟帖来看,普通网友也一边倒地站在琼瑶一方。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2)

当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以爆料见长的网络马甲“舞美师”在微博上贴出了题为《看不懂的“琼于”案:一个人的战争》的帖子,指责编剧联署声明“舆论干扰司法痕迹较为明显”,“是中国编剧史上绝无仅有一次‘表演’,在法庭对抄袭并未做出认定和判决前,过早发声难以理解”。还有一篇署名“程振伟”的文章题为“编剧围攻于正:传统秩序的反攻倒算?”,反问“琼瑶代表影视界的传统甚至是正统力量,不让后人染指的逻辑,让新人如何出头?”

法律是社会最后的底线,社会的自我管理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尤其是编剧这样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行业的自我管理非常重要,而且应该先于法律起作用。因为于正不是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和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成员,所以日常无法通过行业的常设管道对他进行劝诫。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业管理协会没有资格约束其行为,这次的编剧联署声明就是一次行业自发的特别行动,“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变别人作品的行为”的话,既是对于正说的,也是对所有编剧说的,今后不管是谁有了上述行为,都将成为行业的公敌,都将享受“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待遇。

综上所述,编剧联署声明是公民意见的正常表达,是行业自律的正当举措。道义的归道义,法律的归法律,如此而已。给这一行动扣上“舆论干扰司法”的帽子,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文/李星文

《看不懂的“琼于”案:一个人的战争》眉批本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3)

原文:在“法律板子”并未打在身上时,却遭遇了同行的提前“治罪”。年轻编剧于正,正在遭遇109名知名编剧集体“围剿”。

12月11日,微信公众号“编剧帮”发布109名知名编剧声明,集体喊话“维护编剧尊严”,“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编别人作品的行为”。这一集体喊话,让“琼于”版权官司再起风波,而同样深信“法律”的于正再次陷入舆论围攻当中。

点评:“围剿”“围攻”“治罪”,都是有明显倾向性的词汇,为于正鸣冤叫屈的意味明显。围剿?蒋介石对红军发动的进攻才叫围剿。围攻,红卫兵对臭老九发动的进攻才叫围攻。治罪,法官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才叫治罪。屁股这么歪,杀气这么重,舞美师究竟意欲何为?

原文:据了解,发布签署声明的109名编剧,除了其职业身份外,大都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根据一位编剧透露,这是昨日该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开会统一做出的决定。

早已引起舆论持续关注的“琼于”官司,正处于司法关键节点。此时集体发声虽未指明于正抄袭,但109名编剧“集体喊话”耐人寻味,颇显神秘。法律界人士认为,舆论干扰司法痕迹较为明显。

点评:给正当表达意见贴上“舆论干扰司法”的标签,“意欲何为”不用问了。

原文:一位此前参加庭审的记者表示,在庭审现场,琼瑶方律师不尽人意,对具体抄袭细节并未进行准确指正,仅笼统称于正抄袭。在法庭辩论关键环节,琼瑶方律师现场“朗诵”不少于4份琼瑶来信。而且对于《梅花烙》电视剧关键主线模糊不清。于正方律师陶鑫良则逐一对进行了举证和辩护,对《梅花烙》作者身份、侵权认定等进行详细阐述。这位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称“感觉琼瑶阿姨快输了”。

与庭审双方争锋不同,在法庭之外舆论场上,部分网友“未审先判”,认定于正“抄袭”,对于正进行一边倒的“大批判”。一位舆情研究者表示,在“北京市三中院”微博直播中,水军异常活跃,“僵尸账号”大显身手评论积极,对于正进行围攻。

点评:“未审先判”“大批判”“水军”“僵尸账号”...这位即使不是开着帽子工厂,也一定开着帽子批发店。中国没有引入陪审团制度,网友的“未审先判”改变不了法官的最终决定。再说,“琼瑶阿姨快输了”,也不知道是谁在“未审先判”?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4)

原文:开庭之前,于正工作室声明“尊重法律”,此后于正方保持缄默。而琼瑶方面自2014年4月“致广电总局领导的一封信”开始,动作持续不断。

而作为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常务理事的汪海林,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也出现在法庭之上。之前号称“偶像剧可以模仿”,此次“义正言辞”成为了“专家辅助人”,而且庭审之后汪海林积极发声,发表“琼瑶诉于正案的庭上故事”并接受多家主流媒体采访,对于正进行提前“宣判”。“专家辅助人”显然混淆了自己的法律身份。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109名编剧“声势浩大”发声,是中国编剧史上绝无仅有一次“表演”,在法庭对抄袭并未做出认定和判决前,过早发声难以理解。

点评:捅词继续:表演,宣判,声势浩大,动作不断...爱用引号、爱修辞也罢了,您别编瞎话呀:于正方保持缄默?开庭前于正方的“法学专家研讨会”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一次公益行动?宣称自己与琼瑶都借鉴了《红楼梦》,就是这次研讨会上的学术成果吧?

关于汪海林我得多说几句。在普遍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哲学的今天,他是罕见的肯于、敢于、勇于发声维护行业规则的人。跟于正没有私怨,跟琼瑶没有瓜葛,站在法庭上就是仗义执言。“专家辅助人”的职责是什么?就是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解答相关疑问,帮助法官做出正确的判断。“专家辅助人”最忌讳捣糨糊,没有明确判断的“专家辅助人”不如没有。而作为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他同样有权利在法庭外接受采访,向公众说明行业管理者如何评判此事。

如果说编剧联署行动是一次“表演”,我希望这样的表演来得更多一些。就整个影视界来说,就是因为剧本扒手和小偷公司开始作案时,没有人发声阻止,这些惯犯才吃得脑满肠肥,壮大为一方势力。虎患既成,摸老虎屁股的人反有被咬的危险。而且,不但老虎本人露出了獠牙,老虎身边的啮齿类小动物也不闲着。这实在是业界的悲哀。

文人应该有文人的傲骨。搞创作,创意始终是第一生产力,不把手伸到别人兜里是第一要务。做媒体,正义是心中的明灯,不昧着良心说话是不可或缺的德行。这话与所有的文字工作者共勉。

《编剧围攻于正:传统秩序的反攻倒算?》眉批本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5)

原文:12月5日,中国台湾作家琼瑶(本名“陈喆”)起诉大陆编剧于正(本名“余征”)侵犯《梅花烙》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11日下午,微博“编剧帮”发布了109名编剧“就琼瑶女士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一文,表示在道义上支持琼瑶依法维权的主张。(12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于正是鲢鱼,一个于正打破了影视圈的固有生态。老编剧琼瑶挂帅,众编剧选择站队,炮火一致指向于正。“编剧帮”围攻于正,不经意间撕开了编剧界的江湖。

点评:鲢鱼还是鲶鱼,这个得请教一下。如果是鲶鱼,那有个“鲶鱼效应”,羊群里的骆驼激活羊群的意思。如果是鲢鱼,那主要是一种食材,清炖、红烧均可。

原文:由言情小说家,到资深编剧,琼瑶雄霸荧屏几十年。湖南卫视一次次的播放《还珠格格》,不知琼瑶阿姨怎么看?难道《还珠格格》有《西游记》的艺术魅力?不知琼瑶是否承认自己作品已成经典,甚至完全融入大众生活,如果承认,琼瑶就该有雅量自己的桥段,被借鉴甚至被抄袭。《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四大名著,从不担心被抄袭,而且也难以被抄袭。琼瑶的桥段屡屡被抄袭,反而证明自身作品的可复制性,真正的经典是系统有机的,换句话说是唯一的。

点评:经典就应该有被抄袭的雅量。嗯,神逻辑。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6)

原文:于正深谙市场之道,明白言情剧和武侠剧是王道。主攻言情、武侠的于正避不开琼瑶和金庸。不同于金庸,琼瑶剧的编剧都是琼瑶。于正选择了“借鉴”琼瑶,翻拍金庸。面对前人留下的一座座高峰,于正选择了最难的羊肠小道。还好,于正抓住了观众,虽然是以引爆吐槽的方式。

照琼瑶的逻辑,估计后来走言情路的编剧多是死路一条。文学批评中有原型批评一说,谁敢说某个故事是自己发明的?琼瑶火拼于正,众多编剧围攻,背后是编剧界的江湖,关系到体制力量与体制外力量的博弈,关系到传统势力与新锐势力的抢占地盘,关系到编剧群体对观众群体的拉扯。

点评:于正遭编剧围攻,是体制力量与体制外力量的博弈。神逻辑再现。

原文:其间的佐证是,琼瑶重出江湖,新剧口碑不好且不说,新媒体上几乎没有人气,而于正“抄袭”琼瑶的狗血剧在各种媒体上“话题与狗血齐飞”,真是好不热闹。再说金庸剧,TVB还敢翻拍吗?张治中还会翻拍吗?旧瓶装不出新酒,谁敢拿收视率开玩笑?不管是借鉴,还是翻拍,深谙市场之道的于正打破了编剧界的固有秩序,琼瑶不淡定了,张治中炮轰了,背后的编剧江湖估计更热闹。

点评:翻拍金庸剧的是张纪中。张治中将军长眠于地下,仍免不了躺枪。可叹。

原文:78年出生的于正,足足比琼瑶阿姨小了40岁。琼瑶代表影视界的传统甚至是正统力量,不让后人染指的逻辑,让新人如何出头?看到本来属于自己的蛋糕被蚕食,众编剧选择了围攻。围攻有什么用,多研究市场与观众,多推出创新类型,一个只会抄袭的于正何足以惧?

想对琼瑶阿姨说,“抄袭”有时也能抄出精品,比如《黎明之前》之于《潜伏》。看看金庸吧,老爷子那是,总是被改编,笑看风云间。

点评:老人就该让新人抄袭,这样新人才能出头。《黎明之前》抄袭《潜伏》,而且抄出了精品。不仅有神逻辑,还有神认定。认识水平高到这种程度,天下也就不再有敌手。

点评:李星文

于正是非录

(1)李亚玲曝光于正“抄袭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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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编剧李亚玲,之前曾和于正合作过《大丫鬟》。琼瑶发声指责于正后,李亚玲在微博爆料5年前于正就动过效仿《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被我拒绝。后来我另创作了《大丫鬟》给他。”

李亚玲还在微博中揭露于正的“抄袭手法”,“他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这一说法得到了另一位曾与于正合作过的编剧邹越的佐证:“20%理论也跟你说过?他也跟我说过……”邹越是《美人心计》原著作者。

除了抄袭外,李亚玲还指于正抢人剧本不署名,她在微博中称自己将电视剧《大丫鬟》剧本写好拿给于正后,于正付完稿酬之外,并没有给予其署名,而是对外宣称剧本是由于正本人所写。

(2)寐语者指于正抄自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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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的作者寐语者也加入讨伐于正行列,寐语者在其微博账户“阿寐Amei”中向同行喊话:“全体被他抄过的作者联名抵制吧。”

寐语者更发长微博声明,声明中指出“《宫锁连城》一剧,不但涉嫌抄袭琼瑶女士作品《梅花烙》,也盗用了《帝王业》书中重要桥段”,“于正制作的《像火花像蝴蝶》一剧,涉嫌抄袭我另一部作品《衣香鬓影》的人物设定”……

(3)贺子壮称于正曾独霸署名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9)

因《生死抉择》而获得金鸡奖最佳编剧的贺子壮微博表态,认同琼瑶举报于正,理由是于正“有这方面案底”。

贺子壮在微博中称:“当年我约于正与另一位作者傅星编写电视剧本《带我飞,带我走》,剧本完成后,于正瞒着我们将剧本出书,署名只署他一人。事发后于正告饶,写来检讨书 ,合作编剧未做追究。现在想来,当时是过于宽宏大量了,也助长了恶人的气焰!”

网上搜索《带我飞,带我走》关键词,可见电视剧《带我飞,带我走》是2003年作品,署名傅星、于正,而小说则署名于正一人。

(4)炮轰佟丽娅后表态“谨言慎行”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10)

2011年,《宫2》开拍,第一部的三位主演悉数到位,何晟铭继续主演,杨幂和冯绍峰也友情客串,唯有四主演之一的佟丽娅没有续演。有媒体报道称,于正炮轰佟丽娅临时放鸽子,才导致袁姗姗临阵“替补”。对此,佟丽娅委屈地表示从未受邀主演。随后,于正接受采访表示媒体断章取义造成误会,“是给过她角色她没接。我得向佟丽娅道歉,以后我也会谨言慎行。”

(5)指习辛导演“潜规则”,于正败诉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11)

2012年10月,于正连发数条微博,称其旗下女艺人因拒绝导演陪酒要求,被以身高不够为由替换,并被赶离剧组。网友推测该女演员为杨蓉,导演则是电视剧《二叔》的导演习辛。不久,习辛方面发声明否认潜规则,辞退杨蓉乃是因其耍大牌,并将于正告上法庭。此事以导演习辛诉于正名誉纠纷案胜诉告终。

(6)张纪中批庸俗化,于正暗讽其被时代淘汰

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意见(编剧联名支持琼瑶是公民表达)(12)

去年,于正因为《笑傲江湖》《神雕侠侣》的改编引起争议,同是拍摄金庸作品的张纪中痛批其庸俗化,“金庸先生作品表达英雄情怀,不是乌七八糟男女关系的戏。”不甘被呛,于正不久后在微博暗指张纪中的风格已被时代淘汰,“我懂你的悲哀,所以宽容。”

整理/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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