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普法防性侵案例(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之一)

校园普法防性侵案例(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之一)(1)

编者按

在这生机盎然、宁静而蓬勃的初夏,我们即将迎来第72个国际儿童节。为了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的武器和生活的常识保护自己,市检一分院“彩虹桥”法治宣传品牌现推出“彩虹桥”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在北京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官将通过空中课堂,跟同学们聊聊如何预防性侵、如何向校园欺凌说“不”,也会和同学们一起走近《民法典》,认识监护权,还会告诉大家未成年人如何规范地参与网络直播。希望“彩虹桥”的课堂能为居家学习的同学们带去阳光般的好心情。

司法实践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所有涉少刑事案件中的占比始终居高不下,被侵害未成年人也呈现了低龄化特征,案件的恶劣程度超乎想象。防患于未然,周延的事前预防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伤害的第一要务。

(一)

性侵的方式和特点

想要有效预防性侵的发生,首先我们必须要学会分辨哪些行为属于性侵。性侵包括:

1

行为上的性侵:

简单地说就是别人看你、摸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看、让你摸他的隐私部位,都属于性侵害,当然侵犯者与你隐私部位实质性的接触更是严重的性侵。

2

视觉上的性侵

如强迫小朋友一起观看有暴露隐私部位镜头的电影、视频;让你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给对方看或者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给你看。

校园普法防性侵案例(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之一)(2)

(二)

性侵案件的特点

经过对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件的观察和总结,发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 熟人作案。

▶ 儿童脱离保护。

▶ 多次侵害可能。

▶ 特定场所结识。

(三)

“彩虹桥”锦囊

1

警惕陌生人求助

案例:某地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小学生甜甜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一个40多岁的陌生男人问路,可是在甜甜说了路线之后,他又要求甜甜带路,甜甜看看时间,离上学的时间还早,就带他去了。他们走了没多远就进入了一个僻静的小胡同,这时候,男人凶相毕露,扑向甜甜……

小朋友们如果自己孤身一人,遇到陌生人的求助,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可以轻易答应,成年人一般是不会找小朋友帮忙的,假如遇到危险,一定要赶紧往人多的地方跑并大声呼救。

2

遇到危险保持冷静

案例:媛媛刚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小巷遇到一个陌生男人,这个男人见四周无人便拦住媛媛,并试图扒媛媛的裤子。媛媛害怕极了,但是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对那个男人说:“瞧,我爸爸来了”,当男人转身的时候,媛媛迅速向马路跑去,幸运地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性侵。

小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坏人是可以欺骗的,有危险的情况下,即使撒谎,你也是诚实的小朋友,而且还是聪明的小朋友。

校园普法防性侵案例(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之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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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熟人也要提防

案例:娜娜和彤彤是好朋友,一天放学,娜娜邀请彤彤去她家里写作业,到了娜娜家之后,娜娜的爸爸在家。他看见娜娜带了女同学回家,就故意让娜娜出去买零食,然后趁着家里只有他和彤彤,把手伸进彤彤衣服里乱摸,彤彤吓坏了,赶紧跑回了自己家。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熟人性侵案件,往往容易被忽视,小朋友们和家长一定要注意,不要让孩子单独和成年异性接触,尽量避免侵害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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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也有被侵害可能

案例:一天,李某在一处公厕见到了10岁的男孩儿小刚,便心生淫念,假冒医生和小刚搭讪,并以检查身体为由,对小刚的隐私部位进行抚摸,并要求小刚也抚摸他的身体。

小朋友和家长一定不要以为只有小女孩需要学习预防性侵的知识,因为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当中,对小男孩儿实施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所以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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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

案例:婷婷是某小学4年级的学生,也是班里的班长,一天放学后,她的班主任把她留在教室,借口辅导作业,在婷婷的衣服里乱摸,并且威胁婷婷,不许告诉家长,否则就撤掉她的班长。听到班主任的话,婷婷就没敢和家人说,结果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班主任每天都会把婷婷留下来实施猥亵。

小朋友们,当你遭到侵害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把情况告诉爸爸妈妈,并且要及时报案。如果你选择了隐瞒,很有可能会遭受长期的、多次的伤害,所以只有选择第一时间报案,才能尽量减小我们受到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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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遭受性侵后的处理

假如孩子已经遭遇性侵,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可以冲动报复,一定要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处理:

1

保存证据

犯罪行为会留下痕迹,如体液、毛发、皮屑、伤痕等证据,家长们一定不要让孩子洗澡,也不要清洗或丢弃孩子的衣服。

2

立即报警

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之所以办理难度大,很大原因就在于家长没有第一时间报案,导致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有效的提取证据,因此,家长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千万不可以和犯罪分子私了。

3

安抚孩子

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要告诉孩子,遭遇不幸并不是她(他)的错,要鼓励孩子勇敢对公安机关说出真相。

校园普法防性侵案例(青少年法治系列课堂之一)(5)

(五)

防范未成年人被性侵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预防,提出如下建议:

▶ 加强未成年人权利意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管是学校的道德与法治等课堂教育还是社会及家庭的常识灌输,都应注重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广大未成年人增强危险辨识能力,远离危险情境,在权利受到侵犯后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二次伤害。

▶ 突出家庭保护,筑好防范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和家庭要真正担负起悉心呵护、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避免让未成年人脱离保护。父母还要多关心、关注孩子的身体、心理变化,提高警惕,一旦孩子表达出厌学、低落等状态,一定要多加重视,耐心询问,及时发现问题。

▶ 幼儿园、托管班、辅导班、康复中心、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人员监督。加强入职查询工作和监督履职,对工作人员性侵害的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通报,不纵容、包庇犯罪。对在机构内托管、学习的未成年人,多加保护,真正担负起教育、管理责任。

▶ 作为未成年人,外出时尽量在家人、老师的陪同下,尽量不落单,不去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不建议通过各大社交平台,结交陌生人,在网络上与陌生人交流要有所保留,时刻警惕。一旦遇到有人企图或已经对自己实施了侵害行为,不要惧怕,第一时间告诉家人、老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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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朱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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