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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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人将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其实这种笼统的理解是不准确的。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能称之为公务员的人数量并不多,在基层则更少,其中还有很多其他身份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身份并不是公务员。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1)

第1类,临聘人员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把代表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一些工作人员称之为公务员,比如社保大厅办事的工作人员,劝说小商小贩的城管人员,维护治安的公安民警,还有经常到居民家中了解社情民意的社区工作人员,等等。其实这只是一种笼统的理解,在这些人群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临聘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所以也不能称之为公务员。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2)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由于工作原因,在现有编制范围之内的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很多机关单位就会采取招聘临聘人员、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充实工作力量,比如配合民警执法的辅警人员就属于临聘人员。这部分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一样,在各行各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甚至比公务员更为辛苦,但是相比公务员而言,他们的工资待遇却要低很多,晋升途径也更为狭窄,工作稳定性也不高,大部分属于过渡性人员。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3)

第2类,工勤人员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有不少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又包括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两者最大的差异就是机关工勤人员享受公车补贴,事业工勤人员则没有,所以拿车补来判断是不是属于公务员也不准确。工勤人员多由过去的复转军人安置而来,我们最常见的应该是车改之前的公车司机,在车改之后这部分工勤人员大部分安置到了当地的机关事务局中,当然其他单位也有少部分业务型的工勤岗,比如农牧、科技、统计这些单位。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4)

工勤人员与临聘人员不一样,虽然都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是工勤人员属于有编制的人员,只是他们的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他们的工资待遇也由财政发放,但是工勤人员无法像公务员一样提拔升迁,工勤人员晋升工资需要评定初级、中、高级工职职称之后才能兑现。总体而言,在机构改革之后,工勤人员会逐步消化,人员会越来越少。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5)

第3类,事业编制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除了公务员身份之外就是事业编制居多,虽然事业编制也属于正式干部,但是却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因为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范畴。工作中,和公务员最难区分的便是事业编制,特别是事业编制管理岗的工作人员,甚至有些管理岗的工作人员自己也混淆概念,认为属于公务员,因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也可以提拔为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使用,但其实除了车补之外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事业单位针对公务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6)

准确的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属于公职人员,但是不属于公务员,这一身份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有,在基层最多,比如乡镇干部中事业编制会占正式干部的50%以上。相比临聘人员和工勤人员而言,事业编制其他类型的干部,虽然与公务员任免使用方面大同小异,但是提拔晋升还是会有诸多限制,总体上与公务员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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