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管道安装规范(自来水管线入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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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通过
“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咨询自来水入户线、楼底线等设施问题
请问,自来水(或地热管)从主管线进户前,维修是由住户负责还是哪个部门负责?依据是什么?进户前的部分是不是属于公共部分?依据是什么文件?
7月9日大庆市水务集团回复如下
根据《物权法》、《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相关规定:
• 业主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
• 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
• 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业主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业主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业主本人负责管理养护。
《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至九十八条规定:
•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所有权,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需经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且其管理费用由共有人共同负担。
以及《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 城市街路供水管网的干线、支线及附属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修、检查;
• 从街路干线、支线接出的入户管线至室内的全部供水设施,由房产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
• 专用管线,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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