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规则调整(注意限行有调整)

1月29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29日至30日,成都平原、川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2月1至6日盆地可能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限行规则调整?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限行规则调整(注意限行有调整)

限行规则调整

1月29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月29日至30日,成都平原、川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2月1至6日盆地可能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建议自贡、内江、乐山、宜宾4市于1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成都、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广安、达州、眉山8市于1月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必要时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启动预警、提高预警等级。

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决定于2021年1月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1月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月3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四、接送学生预约出行车辆限行时间调整如下:

从2021年2月1日起暂停执行接送中小学生车辆不受尾号限行便民措施,高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生继续执行接送学生车辆不受尾号限行的便民措施(已在“蓉e行”平台成功申报的预约出行,且预约车辆为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预约出行的时段为不受尾号限行时段)。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综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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