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禁国三柴油车吗(东莞启动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工作)

东莞禁国三柴油车吗(东莞启动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工作)(1)

今天(1月30日)下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东莞市实施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事项。记者获悉,我市通过“引导更新、限制使用、鼓励报废、强化监管”综合措施,实现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目标,促进全市大气质量的改善。

据了解,我市已在去年底前,划定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在东莞的限行区域,鼓励莞籍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大幅压减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在东莞路面存量,预计全面限行措施将于今年年中正式实施。根据《东莞市实施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分两个阶段对国III及以下柴油车限行,第一个阶段在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限行,逐步推进实现在5个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覆盖范围内,特定时段禁止国III及以下柴油车辆通行。第二阶段为镇街重点污染区域限行,各镇街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辖区内实施限行。

与此同时,我市将加强道路监督执法,逐步升级改造增设限行区域内的“电子警察”设备,对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开展限行区域环保限行抓拍执法。限行措施实施后,对没有达到国四检验排放标准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柴油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办法旨在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保障电力建设顺利进行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办法加大了对危害店里设施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在上位法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危害电力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明确了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在电力设施上擅自搭装广告招牌等物品、线树矛盾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林木管理责任进行了划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占用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

(二)非法占用或者改变建设项目中规划安排的变电站、配电房、电力线路以及其他电力设施用地;

(三)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

(四)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者电源;

(五)冲击、扰乱电力设施建设工地的施工秩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一)围闭、损毁电力设施,封堵巡查道路;

(二)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鱼塘、水库钓鱼;

(三)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倾倒酸、碱、盐等有害化学物品;(四)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棚屋、铁皮屋等建(构)筑物;

(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堆放塑料、薄膜、帆布等易飘挂物以及垃圾、砂石等;

(六)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焚烧物品;

(七)向电力线路或者其他电力设施射击、抛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办法》等多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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