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和嫂子争宠(小姑子和寡嫂争房)

今年中秋节,41 岁的赵兰是带着女儿和小姑子徐静一起过的小姑子爱吃螃蟹,赵兰买了4 只,小姑子和女儿每人两只,她嘴上说嫌麻烦其实是没舍得吃这是姑嫂俩近 10 年来第一次在一起过节吃顿团圆饭,赵兰倍加珍惜当晚,姑嫂俩还一人喝了两瓶啤酒,借着酒劲儿回忆家里发生的那些往事时,两人情难自抑,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曾经的矛盾纠缠、曾经的恩恩怨怨,一同淹没在泪水中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小姑子和嫂子争宠?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小姑子和嫂子争宠(小姑子和寡嫂争房)

小姑子和嫂子争宠

今年中秋节,41 岁的赵兰是带着女儿和小姑子徐静一起过的。小姑子爱吃螃蟹,赵兰买了4 只,小姑子和女儿每人两只,她嘴上说嫌麻烦其实是没舍得吃。这是姑嫂俩近 10 年来第一次在一起过节吃顿团圆饭,赵兰倍加珍惜。当晚,姑嫂俩还一人喝了两瓶啤酒,借着酒劲儿回忆家里发生的那些往事时,两人情难自抑,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曾经的矛盾纠缠、曾经的恩恩怨怨,一同淹没在泪水中 ……

丈夫车祸身亡

她把婆婆当成亲妈

赵兰是哈尔滨市一家星级宾馆的服务员,除了打扫房间外,偶尔还会到后厨帮忙,因此比别人每月多挣 600 元钱,多出的这笔钱可以给正读初中的女儿多补 3 堂课。赵兰的勤劳和节俭,是身边人有目共睹的,她对公婆的孝心更是为人称道的。

赵兰是个苦命的女人,11 岁时父亲撒手人寰,后来她随母亲改嫁到了一赵姓人家,尝尽了寄人篱下的酸涩。赵兰高中没毕业就摆地摊赚钱养活自己了。和徐强结婚时,赵兰没要一分彩礼,她看中的就是徐强的勤快和本分。

婚后,徐强受雇开大货跑长途,收入不错,赵兰则在家一边打工一边照顾生病的公公。那几年,小姑子徐静因为处对象的事儿和家里闹得很僵,把公婆气得想和她断绝关系。公公去世时,和男友跑到广州的小姑子都没赶回参加葬礼。

2009 年 1 月,春节近在咫尺,赵兰准备了年货等候丈夫徐强出最后一趟车归来。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一个噩耗:徐强在吉林遭遇车祸当场死亡,时年 34 岁。

丈夫走了,赵兰哭得死去活来,婆婆哭得视力模糊,但生活仍要继续。赵兰擦干了眼泪,用羸弱的双肩挑起了一家人生活的重担。发送完丈夫,她把婆婆接回了家里,每天精心伺候,用无微不至的关怀呵护和抚慰老人内心的伤痛 ……

婆婆患病离去

小姑子独占两套房

2010 年,小姑子徐静回到了哈市。赵兰听说她刚刚离了婚,有一个 6 岁的儿子跟了男方。采访中,赵兰告诉记者,婆婆当时并不待见小姑子徐静,甚至连话都不愿和她说,小姑子当年的绝情伤了老人的心。在婆婆的房子里住了半年后,徐静又交了新男友并和对方同居在一起。照顾老人的重担,彻彻底底地压在了赵兰一个人身上。

事实上,赵兰身上的担子原本就非常重,女儿打小就患有慢性肾病,需要长年打针吃药,而她在宾馆当服务员的月收入只有 2000 元左右,维持女儿的医药费和学费尚且乏力,何况身边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婆婆。

儿媳的难处,婆婆岂能不知?心疼之余,老人经常给赵兰钱。赵兰无法拒绝,更舍不得花,就把钱一笔一笔攒了下来。2016 年 10 月,当婆婆因糖尿病病情加重住院时,这笔钱成了 " 救命钱 "!

赵兰说,婆婆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 40 余平方米,长年出租,另一套 50 余平方米,婆婆一人居住。婆婆曾多少次提过想把那套小一点儿的房子卖了,给孙女治病。赵兰没同意,即便是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她也没动那个念头。

2017 年 8 月,在医院里治疗了 10 个月后,婆婆还是离开了人世。葬礼是赵兰张罗的,钱也是她花的。让赵兰没想到是,既不愿出钱也不愿出力的小姑子徐静,在给婆婆烧完 " 五七 " 后竟然独占了两套房 ……

婆家亲友作证

她既得房又得褒奖

赵兰从未想过争房子,但小姑子的一个举动彻底激怒了她。原来,小姑子在婆婆去世后,在没有告知的前提下,竟把赵兰和女儿在婆婆家的所有物品统统扔了出去。特别是女儿最心爱的一些书,那些书,婆婆在世时女儿经常读给她听。那间屋子里,也存留着母女俩和老人在一起的幸福回忆。可小姑子徐静却毫不留情地要把回忆统统抹去,这怎能不让赵兰生气。

和小姑子徐静几次争吵过后,赵兰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共同继承婆婆留下的两套房产。婆家的 8 位亲友获悉后,竟然没有站在徐静一边,而是全力支持赵兰。徐静的姑姑激动地说:" 我是帮理不帮亲,兰子给哥嫂养老送终,就该分一套房!"

由于赵兰婆婆生前未立遗嘱确定其遗产继承人及遗产处理,所以法院按法定继承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现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 "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赵兰在丈夫死后,仍然毫无怨言、精心照顾体弱多病的婆婆,能否算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0 条规定 "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或主要扶养义务。"

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本案的情况,同时采纳了 8 位亲友的证言,儿媳赵兰应该认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而其女儿同时享有代位继承权。最终,经法院调解,小姑子徐静把那套 40 余平方米的房子让给了赵兰母女俩。很多亲友觉得赵兰有些亏,付出的和得到的不成比例,可赵兰不这么看,她很知足了,同时,也不想和小姑子之间闹得更僵,毕竟,她是婆家唯一的亲人了。

春节前,听说小姑子徐静和男友要去海南旅游结婚,赵兰给她包了一个 5 万元钱的大红包。徐静很意外,也很愧疚,主动给赵兰打了电话。姑嫂的那次长谈,冰释了前嫌 ……

(文中人物为化名)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永明 实习生 石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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