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建议(保障幼儿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427期】王海英:保障幼儿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建议?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建议(保障幼儿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建议

【第427期】王海英:保障幼儿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教质量全面提高、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任务,这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提出了新挑战,其中最关键的是财政投入如何突破办园体制限制,保障幼儿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宏观层面,要厘清政府对普惠园财政投入的责任边界。普惠园是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载体,公办园、公办性质园、普惠性民办园均承担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能因学前教育机构举办主体、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生产方式的不同,给予差别化对待,而应在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基础上,突破办园体制限制,对不同办园体制普惠园一视同仁。

中观层面,要制定普惠园财政投入标准区间。如何根据“提供普惠性服务”制定财政投入标准是中观层面最棘手的问题,也是“十四五”期间应努力攻克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是一种“有限”服务,普惠园财政投入需要有两个限度。一是所有普惠园财政投入都必须达到的“下限”,即保障普惠园具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基本办园质量的财政投入最低标准。二是任何普惠园财政投入都不能超过的“上限”,即避免办园条件过于奢华、园所配置过高的财政投入最高标准。

微观层面,要建立有质量保障的普惠园教师薪酬标准。教师薪酬待遇是影响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办园、公办性质园、普惠性民办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建设费差别不大,人员经费却存在较大差异,专任教师的薪酬待遇差别最大。为确保普惠园质量提升,地方政府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普惠园教师薪酬标准,将教师薪酬标准与教师质量、园所教育质量挂钩,从根本上扭转不同办园体制普惠园教师薪酬待遇差别巨大这一现状。依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学前教师薪酬标准制定的相关经验,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或受过同等教育的全职工作者工资水平确定普惠园教师待遇。地方政府除了制定普惠园教师薪酬标准,还应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和监督普惠园执行相应标准。从地方政府的已有探索来看,行之有效的措施有两个,一是将普惠园教师薪酬待遇保障作为幼儿园年检和财务审计的基本内容,二是将普惠园教师薪酬待遇作为政府财政投入的前置性条件。

原文链接:财政投入需一体化有质量可持续

所谓生态产品,是指在不损害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生态系统为人类生产生活所提供的物质和服务,主要包括物质产品供给、生态调节服务、生态文化服务等。可见,把自然资源转变为生态产品,实现了从资源形式向资产形式的跃升,是其价值实现与价值创造的关键步骤。这一转变,可以将自然资源中所蕴含的内在价值,充分、有效而且适度地激发起来,进而实现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转变为资产型的生态产品之后,其“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困境将得到明显缓解。因此,应积极稳妥地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

原文链接:活化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 助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对预防司法腐败、防止冤假错案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从审判角度而言,司法公开包含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等内容,尤其是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点,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未来需要在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强化公开监督等层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建设。

从检察角度而言,需要在办案信息发布、检察开放日常态化、检察听证、检律会商机制完善以及提升12309中国检察网和检察服务热线的实效性等方面继续努力,持续推动检务公开。

原文链接: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富有竞争力的企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微观基础。只有企业好经济才好,居民有就业、政府有税收、社会有保障。凭借“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格局,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强大的动力。但对照共同富裕的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引导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练好内功,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变革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的整体质量。二是优化劳资关系,探索构建事业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鼓励民营企业重视劳动者培训与个人成长,关心员工福利与保障,走出一条职业精神和员工职业尊严相互促进的新路子。三是引导发挥平台企业在帮助小微企业、新型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帮扶方面与社会期待存在差距。面对这一问题,应加强引导,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强化源头创新,带动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共同建设创新生态。鼓励平台企业启动个体经济创业扶持计划,通过降低服务费用、提供多样化技能培训以及强化福利保障,推动一批有创意、有能力的“新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

原文链接:以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助推共同富裕

科技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提出,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新增20万家。

最新数据显示,当前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数量达32.8万家,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超过1.4万家,覆盖95%的县级以上地区,创业带动就业近500万人。从创业孵化载体覆盖面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现有基础看,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创业向纵深推进,《通知》中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当然,实现该目标,尚需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改革。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针对这类问题,《通知》提出“建立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支持形成与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交易机构的协同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流动仍面临一些体制障碍。对此,要鼓励各地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或“旋转门”机制,支持各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端研发人才纳入相应的职称序列,支持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承担各类外国专家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根基浅,需要多方支持。对此,要创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应用场景,探索更加适应研发的新型园区治理模式,从产品研发期的平台建设和服务,到做出产品后的场景应用、政府采购,提供贯穿整条创新链、产业链的支持。

原文链接:科技型中小企业大有可为

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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