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公示(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湖南大学情况统计)

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 ,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 ,20%~30%为B,30%~40%为B-,40%~50%为C ,50%~60%为C,60%~70%为C-。

学科评估始终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为了真实反映各单位学科发展水平,基于参评单位形成的共识,第四轮评估采用了“绑定参评”规则,即:同一学科门类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科须同时申请参评或均不参评(仅有“硕士二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除外)。

学科评估平均四年开展一次。第一轮评估于2002-2004年分3次进行(每次评估部分学科),共有229个单位的1366个学科参评。第二轮评估于2006-2008年分2次进行,共有331个单位的2369个学科参评。第三轮评估于2012年进行,共有391个单位的4235个学科参评。第四轮评估于2016年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下面是湖南大学的统计情况

湖南大学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公示(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湖南大学情况统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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