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杀熊(小说鞑子入关他正带全体村民杀敌)

古代小说杀熊(小说鞑子入关他正带全体村民杀敌)(1)

披甲重骑确实无敌,尤其是高速奔驰的时候,不仅刀枪不入而且势不可挡。但那仅仅只是在马上的时候,一旦下了马,连一条狗都不如,最多只能算是落水狗。

因为战甲太过于沉重的缘故,平时披挂战甲和上马都需要至少两个奴兵的服侍,没有了奴兵他们甚至无法快速的解开甲胄。陡然被泥石流这么一冲,又被巨浪猛烈拍打,立刻就现了原形。

被水头儿冲的人仰马翻之后,这些披甲重骑连站起来都很困难,一点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直接就栽在烂泥中出不来了。

特尔喀部的那五百私兵还好一点,至少他们没有装备太沉重的铠甲,仅仅只是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冲的七零八落,有很多人甚至直接在洪水的冲刷下载浮载沉的朝着下游去了。

“冲啊。”随着张宁的一声呐喊,根本就没有隐藏好的“伏兵”们举着柴刀、草叉、扁担之类五花八门的武器就乱糟糟的冲了过来。

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队伍就算是十倍于披甲重骑,也绝对不是对手,甚至挡不住披甲重骑的一次冲击。但这是正常情况吗?

那些个披甲重骑被冲下了马,栽在稀烂的泥水中拔不出腿来,有很多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直接就淹死了烂泥中了,所以根本就没有发生所谓的惨烈大战。

村民们只需要跑过去,看到穿着敌人装束的家伙,不论死活先照着脑袋狠狠拍几下,将那些不知道是死是活的披甲重骑全都砸进稀烂的泥水之中,这就可以了,比杀一只困住四脚的肥猪还要简单的多。

这么多木棒、扁担齐齐而下,两百个披甲重骑的脑袋根本就不够拍的,转眼间就杀了个精光彻底。然后就朝着那些七零八落的特尔喀私兵冲了过去。

老百姓毕竟不是职业军人,又没有受过任何正规训练,甚至连统一的号令都没有,简直就是一群没有组织没有纪律的暴民。这种队伍有一个显著的特征:若是战斗进行的很顺利,就是一拥而上,一个更比一个勇武。万一若是战斗进行的不顺利,基本上就是一哄而散,想收拾都收拾不起来了。

好在战斗进行的非常顺利!那五百特尔喀的私兵被冲的七零八落,就好像撒在河面上胡椒粉,在短时间内根本就聚集不起来。而且前面的披甲重骑依旧被杀光了,早已让他们心寒胆落,本能的以为这些都是化妆成老百姓的精锐明军。他们是跟着纳颜部的人来抢劫的,不是送命的,所以第一反应就是掉头就跑。

追打落水狗是最轻而易举的事情,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的人们举着草叉、扁担,淌着烂泥呼喊着衔尾追击。

落荒而逃的特尔喀私兵很快就迎面遇上了脱不花率领的那十几个贴身侍卫,脱不花二话不说,抽出腰刀砍翻了几个奔逃的士兵,举着带血的刀子高声大喊:“回去,都给我回去,把温珠救回来,小温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全都的给他陪葬!”

特尔喀的私兵们跟着温珠冲杀的时候可以三心二意,但本家主子的命令却不敢违背。尤其是听说温珠还没有逃出来之后,全都悚然而惊。

万一温珠伤了或者是死了,哪怕是为了推卸责任,脱不花也会把他们当成推卸责任的替罪羊。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他们可以逃走,但在失陷了温珠的情况下,整个特尔喀部必然会面对纳颜部最残酷最血腥的报复。

接连砍翻了几个逃兵,以血腥的战场纪律约束手下的私兵,很快就收到奇效,这些刚刚还在夹着尾巴狼狈逃窜的家伙顿时变得悍勇起来,不顾一切的扭过头来,返身又杀了回来。

真要是拼命的话,附近这几个村子的丁壮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却绝无可能是这些蒙古战兵的对手。

战斗进行的毫无悬念。

接连有几个村民被砍死之后,刚才那股子如虹般的气势顿时就馁了,局面登时就翻转过来:刚刚还在乘胜追击的村民马上就落荒而逃了,而落荒而逃的敌人则气势如虹起来。

“当当当”

清脆的铜锣声中,老保长扯着嗓子大声呼喊:“局面已是如此,若是你们后退半步,整个李家寨就全完了。”

“姓李的子孙,为了你们的婆娘和娃娃,拼了。”

年迈的老保长丢下铜锣,举着木棒就冲了过来。

局面其实非常明显,这个时候若是后退的话,必然引起全盘崩溃。连披甲重骑都杀光了,还能指望在战败之后敌人会大发慈悲的放过他们?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以蒙古人的秉性,必然会以最血腥的残酷手段进行报复,一定会把包括李家寨在内的所有村落杀个鸡犬不留。到了那个时候,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都得成为蒙古人的刀下之鬼。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真正明白过来:事已至此,已无路可退了,只能死拼到底。

发生在烂泥和污水中的战斗顿时变得异常惨烈。

声嘶力竭的喊杀声和叫骂声,伴随着利刃划破肌肤和刀剑砍在骨头上的钝响,共同交织成一首死神的乐章。

要说怕,毕竟这些村民不是什么大英雄,谁还能不怕死呢?他们不是不怕,而是怕的要死。但害怕不管用。

如果这个时候他们退了,或许可以苟活片刻,但他们身后那些婆娘和娃娃可就全都要遭殃了。

身后就生身养命的村寨,身旁就是在灶头和炕头伺候自己的婆娘,还有维系血脉香火的娃娃,若是为了自己的一时苟活就胆怯退下来,就要面家破人亡甚至是断子绝孙的严重后果了。

家的概念和子嗣传承是融入到血脉中的本能,是根深蒂固的关键,是维持这个民族千年永存的根基。谁要是在这个最关键也最要命的节骨眼儿上怂了,就算是可以侥幸的活下来,上愧对天地,下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为了父母,为了妻儿,为了一切支撑自己活下去的东西,只能面对死亡。要想让亲人活下来,自己就得有直面死亡的觉悟。

因为身后就是家。

李六叔不顾一切的冲上来,腰胯上吃了重重的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殷红的鲜血混杂在黑乎乎的泥水当中是那么的触目惊心,但他却连叫都没有叫一声,而是死命的保住对面的敌人,任凭对手在他身上又剁又砍,就是不肯松手,因为他的儿子就是身旁,若是松开双手的话,儿子就危险了。

“爹”

生身父亲眼看着已经不活了,儿子的眼珠子都红了,凄厉的大吼声中不顾一起的轮圆了扁担,以前所未有的力量恶狠狠的砸了下去……

力量已经足够的大了,直接就把从宽阔的重头砍刀砸脱了手,但战兵终究是战兵,无论是格斗技巧还是临阵经验,都远远超过普通的百姓。

没有了砍刀的私兵一跃而起,一拳砸在他的脸上。

他不敢退,更不能退,而是像头发疯的山猪那样猛然往前一挺,抱住了敌人的腰身,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对手放倒,在烂泥中翻滚……

不知是哪个乡亲从后面冲过来,狠狠的按住蒙古私兵的脑袋,因为用力过猛,竟然直接把系着头盔的皮带子给硬生生的扯断了,带的私兵往后一仰。

“噗”

就好像是砸开了一个熟透了的大西瓜,不知是谁突然一棒子在砸在那个梳着几条发辫的脑袋上,顿时脑浆迸裂,红的白的四下喷溅。

刚刚翻身站起的年轻村民身上糊满了烂泥,嘴角已经被蒙古私兵扯的撕裂开来,鲜血淋漓而下,仿佛一个从地狱血河中钻出来的厉鬼,狰狞而又可怖……

因为数量对比悬殊,虽然蒙古私兵的战斗力和组织程度更高,但这里不是平坦宽阔的战场,而是满是污水和淤泥的烂河滩,一脚下去腿都拔不出来,严重阻碍了战斗力的发挥,却让战斗变得更加惨烈。

依仗着地利和人数上的优势,爆发出空前血勇的村民们竟然和蒙古私兵拼了个旗鼓相当。

张宁刚刚从烂泥中捡起一柄马刀,那是披甲重骑的武器。

蒙古骑兵的制式马刀更长一些,但弧度却不怎么明显。最大的弯曲在刀头部位,这是一个非常利于劈砍的设计,以至于让马刀看起来像是一柄尖端完全的剑。

张宁的搏击能力真的很一般,甚至比不上那些发了狂的村民,要不是身边有好几个李家寨的乡亲照应着,他早已经倒下好几回了。

和七八个村民在一起,连续砍翻了两个私兵之后,猛然听到了李鸿基的呐喊声:“这边,这边有货,快过来……”

顺着李鸿基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十来个私兵聚集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坚固的战阵,死死护卫着一个头戴金盔的年轻人(所谓的金盔金甲,其实就是铜。)

那显然是一个更有价值的目标,或许是蒙古人中的首领。尤其是远处那一群刚刚加入进来的私兵,正不顾一切的朝着那个头戴金盔的年轻人靠近,足以说明他的特殊身份了。

擒贼先擒王,是一个连三岁娃娃都懂的道理。

“乡亲们,抓住那个家伙,抓住他!”

在这样的贴面肉搏的生死之际,其实命令已经不起多大的作用了,张宁无暇组织起太多人手,喊了一嗓子之后就朝着那边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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