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岁离婚忠告(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当离婚走上诉讼之路时,双方必须不同意,如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等问题,那么如何起诉离婚提倡财产分割呢?在这方面,为了普及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40-50岁离婚忠告(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

中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只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只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经国家公共权力认可,当事人有异议甚至后悔,仍享有诉讼权;此外,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登记后可以提起诉讼包括:

1、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漏分;

2、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登记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表示遗憾,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债务。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无权对法院生效后涉及的财产提起诉讼。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法律文件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诉讼,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提起诉讼。对于离婚诉讼中忽视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可以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案件包括:

40-50岁离婚忠告(离婚财产怎么分割)(2)

1、诉讼离婚时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处理债务。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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