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检查哪些事项(南京994家校外培训机构)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南京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99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检查哪些事项?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检查哪些事项(南京994家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检查哪些事项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南京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99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1、机构名称:刘某(个人)

地址: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百货A座*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2、机构名称:李某(个人)

地址:秦淮区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3、机构名称:朱某(个人)

地址: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面向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4、机构名称:赵某(个人)

地址: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楼E座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下发停止违规办学告知书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5、机构名称:南京优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栖霞区尧化街道金尧路18号

违规情形描述:

以托管服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6、机构名称:南京泰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江苏警官学校内1号楼1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未经审批多址办学

2.违规开展初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3.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4.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关停

2.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7、机构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克莱沃艺术培训中心

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兰台街99号龙湖文心苑商铺1栋101室

违规情形描述:

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8、机构名称:大明美术教育

地址: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5-1号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消毒记录仅登记至7月16日;学生健康监测登记未及时完善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9、机构名称:南京卡巴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弘阳分公司

地址:江北新区大桥北路48号南京弘阳广场C2-213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人员健康监测记录中缺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内容;储备的口罩为非医用口罩;消毒记录未标注消毒剂名称及浓度配比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0、机构名称:王某(个人)

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寺桥巷*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11、机构名称:黄某(个人)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坚决整治学科类违规培训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家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提前、不超额(3个月)、不在任何培训机构非监管账户缴纳费用,不让孩子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我们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84550111

秦淮区教育局:86640413

建邺区教育局:87778535

鼓楼区教育局:83230274

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8891

栖霞区教育局:85570512

江宁区教育局:52167760

浦口区教育局:58530873

六合区教育局:57110287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88029411

溧水区教育局:57225300

高淳区教育局:57338605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63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编辑: 蔡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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