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是否需要清偿债务(受遗赠有时效性)

老人将住房遗赠给自己的孙子,

遗嘱完全没有问题,

但为何拿不到房子?

可能是因为过了“有效期”!

受遗赠人是否需要清偿债务(受遗赠有时效性)(1)

受遗赠是有时效性的,

遗赠人应当在受遗赠2个月内

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否则遗赠无效。

受遗赠人是否需要清偿债务(受遗赠有时效性)(2)

【基本案情】

和义某社区一居民蔡某,称自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大学毕业后没有房,仍然和爷爷奶奶居住在和义某社区内。在2015年蔡某的爷爷和奶奶在蔡某父母的陪同下前往公证处立下遗嘱,将二人位于和义的现有住房留给蔡某继承。

两位老人分别于2016和2017年过世,蔡某在爷爷奶奶都过世后从父母手中得到了老人的公证遗嘱,因为房子一直是蔡某在居住,蔡某当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一直居住到2018年4月。在今年5月蔡某需要结婚,想卖掉现在的房子换个大房子,这时需要办理过户,相关部门告知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签字确认,这时蔡某找到自己叔叔姑姑,可是他们不同意,认为蔡某当时没有就遗赠进行及时确认接受,现在是无效的,表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蔡某认为,既然当时爷爷奶奶把房子给他了,他也一直住着,再说遗赠已经公证了,房子就该是他的,蔡某就此事来司法所咨询。

【法理分析】

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孙子蔡某并不属于法定顺位继承人,祖父母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孙子应当属于遗赠。遗赠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2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否则遗赠无效。

受遗赠人是否需要清偿债务(受遗赠有时效性)(3)

蔡某在祖父母都去世不久后就从父亲处知道了公证遗嘱,但现在已经过去近一年,在此期间蔡某虽然一直住在房屋内,但并没有向其父母或者叔叔姑姑做出任何相应的表示,更没有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或者起诉,如果无法认定蔡某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了明确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赠自动失效,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来源:和义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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